【精华】初二作文300字锦集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二作文300字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二作文300字 篇1
家乡有一颗很粗的大树,我很想念小时候我和小伙伴在大树底下玩的情景。
我对家乡的大树有着很深厚的感情,我非常想回到以前,小时候和小伙伴在树荫下,打弹子,抓蛐蛐。现在想想小时候真的很快乐。家乡的大树有着我儿时的美好记忆,就在上个星期我回到了一次老家,大树还是屹立的站在那里,我特地在树下坐了一会,忽然想到我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的情景,相信这是我一辈子最宝贵的记忆。
小时候,在乡下的时候,大树就是我的知心朋友,记得有一次,我和小伙伴们把家了的锅盖、菜刀、锅铲。拿出来玩打仗的游戏,我当时左手拿着锅盖,当挡箭牌,右手拿着菜刀,当大刀、怀里装着锅铲当宝剑,正到我玩的高兴的时候,妈妈回来看见。二话没说把我抓过来一顿暴打说:“你玩什么不好,偏偏玩这个,万一伤到人怎么办?”
我被妈妈暴打之后,我就跑到大树的树叶下,去诉苦说出自己的`烦恼,去发泄自己的情绪,以为对着大树发脾气会好一点。突然有一阵微风吹过树枝,好像在抚摸这大树那强有力的枝干。白云和天空作它的伙伴。
突然我想到了很多,一棵树就好比一个一个小孩,只有多浇水,多施肥才能茁壮成长,一个孩子受到严厉的家庭教育才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初二作文300字 篇2
我长得细细长长的,黑色的身体外面披着一件绿色透明的塑料外套,我的小主人特别喜欢这个颜色。他经常把我放在阳光下,让温和的阳光从我的外套中透过,折射出一道道绿色的光芒。我头上戴着一顶银白色的金属小帽,帽子下面还藏着一块小巧玲珑的白色橡皮。我的身体里经常装着一根长长的“子弹”,它就是我最亲密的好伙伴——铅芯,如果没有它的帮助,我在学习上就帮不了小主人了。我的脚下穿着银白色的金属鞋,鞋尖上还点缀着一个黑色的塑料笔头,我的伙伴铅芯就是从这里冒出头来,陪着我的小主人走向学习的“战场”。
原来小主人写作业的速度很慢很慢,而且经常会用力过大把铅芯写断,因此延误了不少时间。而我就是小主人的“救星”,我最神奇的地方就是既可以按动头上的笔帽出铅,也可以不需要按动,在冒出的铅芯用完或者用断时自动出铅,而且我还能保证铅芯永远只出一点点,所以我的小主人想写断铅芯也不容易了。现在有了我的帮助,小主人写作业的速度越来越快了,我有时候想:如果小主人的字能够写得更好更标准,那我会更开心的。
我是一只自动铅笔,我也是小主人学习上的好帮手。
初二作文300字 篇3
今天,天气晴朗。我正在晒太阳,爸爸走过来对我说,等一下去爬山。我疑惑地说:“为什么要去爬山呢?”父亲语重心长地说:“你现在不知道爬山途中的艰苦,直至到山顶清风的享受。因为你现在是站在父亲的肩膀上,所以要让你感受艰苦,才知道幸福来之不易。”我当时只是点了点头,并不以为然。
下午,当天气正毒辣时,我和父亲正在山路上比赛。当跑到半山腰时,我感受到这就要被蒸发了,可是父亲还在艰难的跑着,好胜心使我再次跑起来。当要到山顶时,有一个很陡的坡,这坡好像在挑衅我们不敢上去。可是我和父亲已经大汗淋漓;筋疲力尽哪还走得动。这时,父亲鼓励我说:“这是最后一关,儿子,只要能过去我们就算功了!”被父亲这么说,我重新振作。只见父亲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我马上被激起斗志,父亲都不如从前了,还能走,我为什么不行!
我们父子俩手拉着手慢慢地走向山顶,当我们走到山顶,感受着清风的洗礼;感受着先苦后甜的成就感;感受征服这座高山的快乐。我们早已忘记那艰苦,只有那来之不易的幸福!
初二作文300字 篇4
我喜欢那蒙蒙细雨、倾盆大雨,更喜欢雨中的美丽。它当然也有独特的美,只是从未发现而已。
春雨,一上午,下着是倾盆大雨,好大好大,地让当然也有很多水洼,喜欢听那哗啦哗啦的声音,想出去看看,只是没机会而已,可是,已经感受到它的美丽。打拿着雨伞回家的妈妈,匆匆的到来,雨滴打点着雨伞,雨珠轻轻的化成水,不见了。
下午,黑色的阴天,好可怕的感觉。雨滴拍打着窗户,嘀嗒嘀嗒,本想着去摘野菜,可能外出吗?而大树被大风吹着摇动摇动的,它似乎很冷,看着有一点心疼的感觉,而我却无能为力。
我喜欢雨、雨珠,它们似乎都是心灵的感觉,播撒着大地,多天不用浇水。但它的雨点,我站在远方却看不到,只有近一点才能感受。
在窗户边静静地看书,感受雨中的美好,那位小女孩已经入了迷,因为有雨陪伴着,她很快乐,他更喜欢雨。
“出去走走吧,”弟弟说道。是的,已经不下了,我很喜欢雨后中的散步。
春雨,你如果还继续温柔下着,而我才能继续享受你的美啊!
初二作文300字 篇5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就是在网吧常客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游戏机。我最讨厌连网吧门槛都不踏进一下的人,他们就是被称为“好学生”的人——在我看来,就是一群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我对于那些“好学生”有一种出于本能的厌恶,因为他们不仅不喜欢我还让别人也讨厌我,真可恶。
不过我有许多铁杆粉丝,他们对我的喜欢程度可以说是毫不动摇。他们经常从学校的围墙里翻出来,专程到网吧来看我,我也是很感动啊!人们愿意在我身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可见我对他们的重要性有多大啊!
虽然粉丝们对我非常地喜爱,可也有点过于暴力了吧——他们在玩游戏时经常激动地拍打我,搞得我的身子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哎哟,现在我的腰还在疼呢。不过看着粉丝们快乐的笑容,我还是很欣慰的。
但是,我却没想到我引发了一起案件——有几个小男孩玩游戏时没钱了,向老板借钱,可几天后他们却没还钱,说自己没钱。老板气急败坏之下用钝器将他们的头部打成重伤,现在正在医院抢救,吓死我了。这件事竟因我而起,老板你知道我胆子小,干嘛还要这样吓唬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