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之美初二高分作文
摘要:潺潺流水,青葱树木,公鸡啼鸣,鸟语花香,清晨便可见人们在田间耕耘,傍晚时常见人们搬起凳子到门外与邻居...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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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乡村之美(初二/800字)
潺潺流水,青葱树木,公鸡啼鸣,鸟语花香,清晨便可见人们在田间耕耘,傍晚时常见人们搬起凳子到门外与邻居闲谈“宁静祥和”是我对农村的感觉。
儿时我在农村成长,稍微懂事后便与父母一同来到大城市,起初并不像现在这般繁华,几栋高耸的大楼便是标志。在这里并不能像农村四处窜门,每天见到的人几乎都是陌生的。规矩自然也多了许多。离开了童年的伙伴,心中不免伤心难过。每天早上起来看见的不再是一片青葱树木听见的不再是公鸡啼鸣,而是人们上班忙碌的声音。一切的一切,让我感到恐惧,自己不免也和父母闹过:我要回去找奶奶他们。每到这时,父母总是拿着糖哄我,说呆一阵子就回去。一阵子是多久呢?
慢慢的,我适应了城市的“快生活”的节奏,每个人都马不停蹄的往前走。还是个小孩的时候,我会因为找不到好伙伴而伤心,长大后,感觉每天都再忙,又不知道在忙什么。心里总是浮躁的,找不到平息的方法。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浓。
越来越发达,从家到老家的时间缩短了,可却少了回老家的冲动,偶尔回去看看,却找不到以往对农村的热爱和感觉,那些所谓的“童年的伙伴”距离似乎越来越远,心中的浮躁扔沉浮不定
也是个平常的周末,父母有事回老家一趟,本来我是不打算跟着去的,但父母硬是拉着我去了。一到家,父母去忙,我便拿出手机玩,一旁的弟弟妹妹也都各自做着事,无非就是看电视,玩玩具。奶奶看了看我们,提议大家去田里走走。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跟着去了。路上,走着走着我便放下了耳机,仔细的看着四边的风景:被阳光照耀的绿的发油的叶片,远处炊烟袅袅的小屋,听着潺潺水声,人们在田间农忙的交谈声,时常有孩童嬉戏打闹的声音,脚步踏在大地的声音。在这里,远离了都市的繁华,人潮的涌动,车辆的轰鸣。耳边没有新潮的音乐,有着风吹树动声。我不禁心中感慨:啊,真美!这一切似乎诠释了一种心如止水的境界,让我忘却那些烦恼,或许是我不想让那些烦恼来打扰这一切。或是这股力量,我心中浮躁的心渐渐平静下来了,一些所谓的烦人之事也渐渐想开。
乡村之美,让我平静。
篇二:乡村之美(初二/500字)
秋风送爽,雁过留声。又是一年秋日,妈妈建议我们去乡村田野欣赏一番。妈妈对我说了想法,我死活不肯去,原因是去乡村“三无”:“无网、无电脑、无手机。”妈妈却并不管我怎么说,硬将我带到了乡下。
路上,我们看见很多农民正在晒稻子,他们朴实而黝黑的脸上写满了收获的喜悦。农民们将成熟的稻子铺在路边,一家连着一家,像一条金色的、无边的地毯,多么美的一道风景线啊!田野里,有些农民正将田里余下的稻子收好,耳边还不时传来“沙沙”声,一只只黄色的蝴蝶翩翩起舞,好像在为丰收庆祝。我眼前一下子浮现出陆游的《暮秋》:舍前舍后养鱼塘,溪北溪南打稻场。喜事一双黄蛱蝶,随人来往弄秋光。
我来到奶奶家。奶奶家门口有一棵桔子树,上有二三十个黄澄澄的桔子让人垂涎欲滴。有的.还没有熟透,黄色的外皮里透出翠绿。我快步走进厨房,奶奶正在做饭,爷爷在田里挖萝卜呢。我对这事儿挺感兴趣,便去挖萝卜。甭看一片绿油油的,下面其实藏着大萝卜呢!我一会儿帮爷爷拔萝卜,一会儿把萝卜缨剪去,一会儿向妈妈炫耀,妈妈说:“不错嘛!”我自豪地对妈妈说:“俗话说‘村庄儿女早当家’嘛!”我们对视一眼,都笑了!
朋友们,双休日赶紧放下手中的鼠标吧。去乡村,欣赏乡村之美吧!
篇三:乡村之美(初二/500字)
乡村,这个词听起来很普通,这个地方更为人们所熟悉。乡村和城市截然不同,城市那现代的“美”跟乡村那朴实的“美”无可比拟。在乡村,麦田随处可见。这时正值夏日,太阳无情地炙热着大地,可麦穗一点都不怕累,仍然挻直了腰板,一动不动地立在土地上。在一丝丝微风的吹拂下,它们显得格外精神。远远望去,大片大片的麦穗像一个个身穿深绿色的军人,整齐地排成方阵,那场景甚是壮观。除了麦田,耕田的牛也是随处可见。一路上,都可以看到好几头牛在漫不经心地耕着田,还不时发出哞哞声,好像在对人类诉说着什么。乡村的牛虽然没有像课文中“牧场之国”的奶牛那么悠然自得,但它们那种吃苦耐劳的精神,是值得人类学习的,而它们永远都是农民的好帮手,耕田就是它们的职责。在大片大片的麦田旁,有几个不太起眼的小水塘,里面的鱼虾在自由自在地游着泳;小鸭子们用扁扁的宽嘴巴梳理着洁白的羽毛,活像一个个爱美的少妇在对镜打扮,自得其乐。时间过得飞快,红彤彤的太阳在天空中射出光芒,中午来临了。乡村样貌依旧,只是在麦穗的身上好像穿上了一件金黄色的纱衣。在水塘上映出了闪闪发光的水纹,到处都好像洒上了金粉。乡村有一种独有的颜色:金黄、翠绿、天蓝等等,这些颜色再加上动物们的惬意生活,就汇成了一幅美丽的乡村美景图。如今,我还沉浸在这幅自然美景图中,而流连忘返。
篇四:乡村之美(初二/300字)
清晨,麻雀是最好的闹钟,阳光是最佳的吸尘器,把睡意吸走,打开窗,深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这是最佳的精神振奋剂。
我喜欢住在乡下,安静、空间大、一片绿意盎然、一片欣欣向荣,让人感觉很舒服,没有都市的压迫感,大树下总会有许多老人家一起泡茶、下棋、聊天,悠闲自在。
稻谷收成时是居民最忙碌的时段,一堆堆黄澄澄的稻谷曝晒在空地上、马路边,农夫们不怕艳阳高照,阳光越强,他们越努力的翻动谷粒,这些是他们的心血结晶,是几个月来的寄望,是最宝贝的黄金。最令人感动的是,如果遇到午后雷阵雨,大家不分彼此、互相帮忙,将稻谷扫成一堆,再用帆布赶快盖住,这种最诚恳的互动,充满浓浓的人情味。
我觉得乡村很美,美在大自然四季的变化,美在生活简单纯朴,美在农民乐天知命,我希望一辈子住在乡下,天天欣赏绿意,时时听见虫鸣鸟叫。
篇五:乡村之美(初二/600字)
乡村之美
一个太阳高照的正午。太阳似乎想要将整个大地都晒裂了似得。而我和弟弟正是站在这个该死的毒日下钓鱼,它想要把我们晒成干似得,体内的水分也是直线下降,皮肤也是晒成了“猪肝”一样了。更郁闷,更荒谬,更无奈的事是钓着钓着把鱼竿也掉走了。
而这时不仅仅是口干舌燥了,还要加上肚子饿。再加上这儿没有太多的路人,还真的不好受……
“哎,你看,有人来了。”弟弟非常激动的说,随后又补了一句“嘎嘎,这人我们以前去过他家”我随着他的眼神看了过去,只见一个老人,他脸上的皱纹向蜈蚣腿一样。他背着一把锄头穿着一件短袖,裤子也是短的。穿着磨的非常薄的拖鞋,正一步一步的向我们走来。
我和弟弟正在非常严肃的考虑着一个问题,到底谁上前去搭话,结果我们都不想,可能是由于面子吧。只能剪刀石头布了,结果我赢了,所以只能让弟弟去,但他不敢。由于生的本能,使我这当哥哥的不能不上前去。
我正准备开口,他似乎是知道我们是想干嘛了,他就主动开口了:“你们午饭没有吃吧?去我家吃吧。”我与弟弟相觑的问:“你怎么知道呢?”他说:“看你们的样子就能看出来了”哈哈我们都同时大笑起来。
到了他家,他就骑着车子去买菜了,虽然菜不是大鱼大肉的。但是我看见他的桌子上,只是一碗咸菜。而他买来了藕、胡萝卜、西红柿等。还买了些水果和零食。关键还是他也没有多少钱,还给我们买了这么多的东西吃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自己只是吃的那么简单,而对我们却这么的热情。使我非常感动,也体会到了民风的淳朴感情。
就这样,我们回家了,但这段记忆一直藏在我脑海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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