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笔,一切都够了。”
余秋雨先生的笔,是帮助他偷偷潜行的拐杖,步步前行;余秋雨先生写的中国字,在大风大浪中颠簸的船上依旧整齐,如群蚁排衙;余秋雨先生的文章,是他在僻静小屋的夜晚里一笔一笔写出的,经久不衰。
余秋雨先生三岁时就开始执笔模仿母亲代村民写信,我三岁时左手抓奶糖,右手抱毛绒玩具,好奇地看父亲卖力地写汉字写英文;余秋雨先生四岁时被老师硬生生地从桌底下拖去上学,我四岁时牵着父母的手一蹦一跳地迈向幼儿园;七岁时他母亲给了他一支较长的蘸水笔外加一瓶蓝墨水,让他从此代其写信记账;我七岁时上小学一年级,练铅笔字有半年之久,母亲正为我奇奇怪怪、偏要将小指伸出掂在最底下的握笔姿势而苦恼……
父母一向对我所写的字分外关注,小学低年级时的默写,要求我每个字做到“完美无缺”,每一笔每一划都要到位。现在想来,这叫“严谨”,确实,在小学生涯中我因书写不规范而被阅卷老师扣分的情况寥寥无几。
我突然想到我父亲的字,一笔一划,方方正正,没有一丝连笔,给我的感觉莫过于勤勤恳恳、老老实实。他极少用活动铅或笔尖较细的笔,因为他写字十分重,像小鸡啄米般,怕把细腻柔软的纸张划破。
初练毛笔字时,我同余秋雨先生一样,弄得满手墨,这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他是由老师抱到河边清洗,我是由老师带领着到洗手台踮着脚冲洗。我捏着毛笔杆,在熟宣上留下歪歪扭扭几道墨痕。
自小学四年级后,我的笔袋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裹着墨绿色外衣的一捆中华木头铅笔被一支玲珑轻便的活动铅笔代替,透明笔杆的红笔被印有花纹的按动式红水笔取而代之。水笔的颜色多了,笔袋也自然变重了。父亲去国外出差时给我买的笔丢了,但他并非像余先生的父亲因其子丢了一支名牌钢笔而生气,只是告诉我笔的好坏不在于笔的品牌。
真正接触到钢笔是在四年级,第一支钢笔较重,是母亲在新华书店给我买的,外加一瓶墨蓝色墨水,都是英雄牌,这也或许是我至今较喜爱墨蓝色笔的原因之一吧。那支钢笔黑色金属外壳,最终因种种我个人的不珍惜不爱护而被遗弃了,后来我再也没看到过它,只留下用它所写的青涩的钢笔字压在透明桌板下。后来用过诸多钢笔,英雄的新款易卡墨,凌美的笔头太宽,我个人不习惯。母亲那时总和我念叨着她小时候用的那种吸墨水的钢笔,带有塑胶软管,金属片可以控制墨水的进出。她为了让我更好地练字,四处询问,终于帮我买到了那种钢笔————英雄牌,长相虽老旧,但笔头精致,书写顺畅,很快便赢得了我的喜爱。
光阴荏苒,我上了初中,作业变多了,书法不练了,水笔成了我在题海中的“主力军”。笔芯一支接一支地耗尽,而从前的一堆钢笔和十几瓶墨水在房间的柜子里堆放着,无人问津。一次整理中我发现了它们,欣然取出,笨拙地给钢笔软管内汲取蓝黑墨水,拾起当年的自己。墨水在纸张上的速干效果比普通水笔好很多,让我惊异许久。
暑假过半,我慌张地开始补起厚厚一沓作业,钢笔笔尖,在字里行间穿梭。汗涔涔的指腹贴着被捂热的笔杆,我不停地写着,像余秋雨先生再次郑重执笔后那样,不浪费一分一秒。我现在是学生,和笔的相处因学业而频繁;而余秋雨先生是作家,是伟大的文学家,是迄今全球唯一冒着生命危险考察一系列重要文化遗迹的伟人,他对笔的情感,必定更加深厚。
有了笔,一切都够了。
我生于21世纪,没有文化大革命,没有枪林弹雨。我有更优越的读书环境,笔永远在手边,想写就写,不会像余秋雨先生那样遇到是“折笔、弃笔、毁笔、葬笔”,还是再度“拾笔、执笔、振笔、纵笔”的老问题。
大千世界,文房四宝并不稀奇,但于我而言,一支笔,一瓶墨,一张纸,一颗沉醉于其中的心,一份亘古不变的热爱,便是一个再完整不过的世界。
我揉了揉长时间被笔杆挤压的指节和老茧,继续书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