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先生评论毛笔字:“矫若惊龙,飘若浮云”。
父辈的老师评价钢笔字:“书写工整,大小一致。”
我的老师评价我的作文:“格式工整,字体合适。”
不知不觉间,我们的书写工具发生了变化。
我更爱那毛笔,研墨的过程为我所向往,那毛笔下的字体为我所好奇。用狼毫小笔写下米粒大的小楷,用小指粗的笔写的是行书。最爱用大笔写的草书,那散发着墨香的毛笔带来无数可能。无论如何,它都美,或如惊龙,或如浮云,或尖锐,或飘逸,洗笔时散开的墨晕,或迷离或神秘,令人神往。而这些,在钢笔字中不太可能,在电脑的文档里更不可能。
今天老师说,我们的错别字真多。但这能全怪我吗?我早已习惯用手指在键盘舞动。一个字说出来,我有可能只知道怎么读却无法写出,而打字的联想帮我们省去了思考,最后还有纠错的功能。所以错别字在电脑上可以说不太可能存在,但在现实中却无法这样轻松,是时代的变迁造就了这一利弊兼备的产物。
江南的烟雨依旧,但我们一代代一直在变。透过那纱蒙的窗子,我看见古人读书的场景,带着纶巾,手捧书卷,读着“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透过七十年代泛黄的玻璃,看见的是拿着课本、读着“我是中国人”的父亲;透过明亮的窗,是我,是拿着课本齐声读着“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我。时间过去了,徽州一直如旧,筑在上面的房屋拆了又建,住在里面的人经历这生死的轮回,它的灵魂在慢慢改变。节奏快了,那些传统,没了。
洗一洗毛笔,让那染黑的笔尖归为雪白,用手帕擦干水珠,再摸一摸木制的笔杆,然后收起宣纸,把它收好,放进抽屉。宁愿让珍爱的它沾上灰尘,也不再拿起,只为,用才买的钢笔,写下新时代的文章。
旋开笔头,让干涸的笔尖吸收文化的墨水,看金属做成的笔尖在白纸上留下工整、利落的笔记待它再次干涸,又再次抚摸冰凉的笔身,随手扔进了垃圾桶。忘记了买它时的艰辛,有了电脑,它不再被需要。
只要开了机,新建一个文档,用手指敲上一个个字母,规范的汉字就跳了出来。去他的错别字,去他的修正带,去他的钢笔,去他的研墨,去他的……这一切都没了。甚至你还可以用鼠标写字,无论他是多么丑陋,一点击方方正正的宋体字就蹦了出来,要笔何用?
从毛笔到鼠标,我不知道这究竟过了几百年上千年。但我知道,记忆里的墨汗已经印在了电脑的显示屏上,失却了多变飘逸,由规整方正代替。我不知道这是好是坏,但我明白,传统被扼杀了,毛笔会永远沉睡在抽屉里,不再醒来,也知道越来越多的钢笔会被遗弃,过去,不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