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眯着一双小小的眼睛,只剩下清明的黑瞳透过眼睑,映射出眼前事物的模样。脸上总是挂着看起来有些别扭的笑容,令人忍俊不禁。略有点大众化的脸庞上时刻洋溢着一股青春的活力,却又看起来有些普通。身材倒是挺拔,可他稍有驼背,就像七八十岁的老爷爷老太太一样,甚至是犹有过之。
他是我小学同学,为人开朗乐观,对待熟人就热情洋溢,而对待陌生人就显得有些冷漠,虽笑着,却仍有一种远离感。不过渐渐地,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交流的频繁,他就会与别人亲近。我小学时就是这样跟他认识的。
他有些怪,不过只是在某些方面。
他尤其喜欢看书,特别是一些——晦涩难懂的书。比如说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所著的《时间简史》,德国物理学家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等等,诸如此类。当时他把这些书带到小学里去,我就问他:“你看得懂这些书吗?”《时间简史》、《相对论》,都是厚厚的一本艰涩的学术巨著,其中所含的词汇更有许多是我们听都没听过的。他不以为然,淡淡道:“无所谓,看过几遍就够了。看这些书,是要到大学才有所接触的书籍。现在我是要囫囵吞枣,不求甚解。”
现在到了初中,我又发现了一点:他对笔情有独钟。这不,才刚入学没几周,他就有了不止一支新笔,其中最贵的那支,也是最引人注目的。那支笔以粉色漆遍全身(其实我也不知道他一个男生为什么要买这种粉色的笔),笔身绘了几个卡通人物。这支笔还可以随意调转笔芯的颜色,原理就是它异常粗壮的笔壳内装有五种不同颜色的笔芯,拉下笔身末端的小横钮,这横钮所连接的笔芯就会从笔尖探出去。
当时我看到他拿着这支笔玩得不亦乐乎,于是就忍不住调侃道:“你这支笔什么来头?你这么喜欢它?上课下课都捏着它,你不会是爱上它了吧?”他淡定地翻了个白眼,然后说:“乱说什么呢。这是我舅舅给我买的笔,很好用。而且,你看,这支笔也挺好看的。”
他亦是热情的。一次,我和几名小学同学受邀到他家做客。他家很漂亮,就像刚翻了新一样干净。我们一进入他房间,就发现了他床边摆放的一支——玩具枪。愣了愣,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毕竟都还只是男孩子,天生就对枪这类东西感兴趣。他见我们都盯着那把枪看,于是把它取下来,递到我们手里,示意让我们拿去玩。过了一会儿,他又仿佛是想起了什么,急忙从旁边衣橱底层翻出一个装满了“子弹”的圆筒。
中午,他的妈妈叫我们下来吃饭。我们端坐在餐桌前,面面相觑,也不知道做什么。可能是他看出了什么端倪吧。只见他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细心地端上饭碗,递上去一双筷子,最后他才捧着自己那份,入座就餐。
总而言之,他就是这样一个怪人,却对所有熟悉的人都能够热心。他就是周敬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