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外公,于癸巳年生。家中祖辈先于外公者,皆隶耕,为勤恳耕耘之属。
外公父仅寒窗两年遂辍学从耕于家,性谨懦,或以形比针尖之祸犹避之唯恐不及相比。虽是,犹勤恳苦干,辛劳为家。外公母者,身为白丁,性正强且秉达。纵有夫妇性情之迥异,生活之多舛,犹有出人之子如此。外公旷达自适,心平秉正。诚可谓集父母之柔嘉于己身也。
适外公年十二,家贫,无从致学,自是毕读于乡塾。务农于家数年,于戊戌年入农机站为工,任为机动车驾驶员,技益甚。外公于庚子年赴沪,驾举镇无二之东方红拖拉机返乡。今时家后辈常以闯沪之往事乐外公。
外公年稍长,至年三十余,故农机站离散,遂归家农耕。恋“旧侣”,遂赎之,为己用。彼拖拉机,已为家中一员,立汗马功劳。是故外公因之立房舍,建屋院。
癸酉季秋之时,会豫区大旱,地裂壤干以至方百里无一地可耕。固常犁无以用,故惟使拖拉机耳。外公孑然因一人,为邻里邑人犁,夙兴夜寐,终犁毕千余亩。
外公之后辈皆为其格所濡染。虽他家子女年至十六七遂投笔务工,顾惟外公六子恒读,农耕年代,其艰辛难堪可知矣,生活之负皆于外公。
盖外公勤达秉正之景行传于儿女,后辈皆亦守格持家,为自喜裨益之事,是故外公甚爱之。今时,外公迁居乡邑小城,含饴弄孙,冀日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