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笔,是姥爷手中那杆“英雄”钢笔。每每在家办公,和他一起匆忙的,是会吐蓝色液体的笔杆。小时候的我常坐在一旁,盯着笔尖在纸上飞速地划动,不明白纸上的线条是什么,但我却喜欢闻墨水的味道,喜欢玩弄奇妙的笔。
后来姥爷教我识字。每天我都高昂着头去上园,因为我识字最多,老师夸奖,小朋友围着我。姥爷开始让我执笔写字,握着我的手写每一个笔划,每一划都是很慢的,似乎要把每个字都写饱满了,写有神了。不急不躁,运笔虽慢但是有力。我一做起什么事来就十分投入,写字也不例外。记得我曾因练字推迟了吃饭。渐渐地,我写字时,运笔开始有力,沉醉之态,令姥爷欣慰。
可是,2011年4月11日,他永远离开了我。那个暖暖的握着我小手的大手消失了。我开始自己写字。
从小我写作业就十分认真,完不成就誓不罢休。我真切地感受到,是姥爷做事时的专注,在无形之中,像一只手牵着我的目光,锁在眼前这件事情上。不知怎的,这股神奇的力量一直伴随着我的学习和生活。
不忘小学四年级上半学期的期末考试,班主任以一根钢笔为奖励,激励我们学习。艳红色与金色搭配构成这只笔的配色,笔尖也是金色的。每一眼看到这支笔我就心动了。我开始疯狂学习。尽管希望很小,因为这支笔只有这次考试总分全班第一才可以拥有,而且班里卧虎藏龙。每天十一点多睡觉,让我睁不开眼,但我坚持了,就像曾经每天认十个汉字一样。最终我以年级第一的成绩得到了这支钢笔,走上台领奖的我只感觉头重脚轻,现在已记不得当时说了什么,只有那种荣誉感至今难忘。那感觉像极了幼儿园时以识字量笑傲全班的感觉。这支钢笔现在我还用着呢。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字成熟了起来,回望姥爷的字体,我发现,这两种字体架构竟惊人的相似。
上了初中,更是笔不离手,它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曾有人问我成绩为什么会如此出色稳定,我认为这是由于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认真、一丝不苟的态度。是的,手中有支得力的笔,就能写出优秀的篇章。
的确,我学习的刻苦虽不上囊萤映雪的车胤和孙康,也不及牛角挂书的李密,但做事认真、一丝不苟,从不懈怠的精神将牵动我的笔尖,写下属于我的无悔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