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读书改变了我】
自古以来,有关读书的名言数不胜数,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喜欢读书,读书改变了我。
读书改变了我的心情。当我遇到困难或感到苦闷的时候,读书就是我最好的发泄方式,我的苦闷就一点点消融在书籍之间了。经过一天紧张的学习,睡觉前十分钟,读上一会儿书,我的心情就放松了起来。
读书增长了我的知识。小时候,父母要求我背《三字经》,于是我就了解“悬梁刺股”“囊萤映雪”的故事。《博物》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了解到自然界中的各种奇观就像地面上塌陷出巨大的“天坑”一样。
从前,我的心情是不会随着书中故事的情节发展而律动,但现在,我发现我的感情竟然与书中的感情一致了,当书中出现苦难时,我为其中的人感到怜悯,书中的主角错失掉了一个极好的机会,我也忍不住为他扼腕叹息。当书中有什么可怕的事情发生时,我也感动毛骨悚然,所以,读书改变了我的感情。
读书提高了我的理解能力。小时候,我只会看童话《基督山伯爵》,这种名著我直接看不懂啊!随着我年龄增长,阅读量逐渐增加,我的理解能力不断提高,小时候看不懂的书,现在大致能看懂了。
读书提高了我的学习能力,使我积累的词汇越来越多,使我在学习课文时感动十分轻松。尤其是在文言文方面,我学习起来特别简单,考试时做课外文言文得心应手。
读书给了我很多的改变,它为我的成长做了很长的一个铺垫,人们常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但我读得书虽然多,可是需要读得精细。我相信,读的书越多,我的成长就会越快。
我喜欢读书!
【篇二:读书改变了我】
文字,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东西。许多时候,我们语言所表达不出来的含义通过文字表现却另外有一番风景。要想写出特色,最重要的还是“悦读”。
董其昌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周恩来也说过:“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已经不记得从几时开始慢慢喜欢读书,只知道,每品一本书就仿佛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你可以跟随情节的发展而或哭或笑,这也许是真的融入了吧!跌宕起伏的心情又可以因为一个美好的结局而欢喜,这就是读书的魅力。
读书,更多的时候也是一门艺术。
读书是一种能够享受生活的艺术。《五柳先生传》中“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当你遇到困难枯燥烦闷时,读书可以使你心情愉悦;当你惆怅迷茫时,读书能平静你的内心,让你理清前行的道路;当你心情欢快时,读书能让你去发现身边更美好的事物,让你觉得读书是一种美好的享受。正所谓“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还是一种提高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书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每一本书都有其独特的故事,一段故事讲述一个人生,一个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有不同的收获。读书是一种优雅的姿态,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
读书更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一个人,如果不看书,那么他的人生就想空心的竹子一般,空洞无物。书是我们最大的精神财富。书本是甜的,要想让甜蜜充满人生就要读书,每一本书都是一个朋友,教会我们如何去看待人生。
喜欢读书的人,春夜里,凉风习习;夏夜里,月明星稀;秋夜里,桂香浮动;冬夜里,北风尽吹。一书在手,便是与智者畅谈,与朋友倾诉。忘却了生活里的纷争,远离了尘世的浮躁。游走在生命间,得失荣辱也不过沧海桑田罢了。
心境不好时,读书得以改变心境。心境好时,心境可以改变书的意境。当我所失去所有渴望时,只要手中还有书在,那么希望就没有远去。一课小草,也能装扮大地;一朵小花,也能展现风景。只要心中装有知识,四海都能为家。
【篇三:读书改变了我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前苏联著名文学家高尔基的名言,也是我最欣赏的格言。我读过不少书,我从书中汲取营养,不但丰富了我的生活,更重要的是改变了我自己。
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从古代开始,我们国家就有许多广为流传的故事“凿壁借光”、“映月读书”这是妇孺皆知的故事,更激励了很多人奋发图强。
当我读到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后,我被鲁滨逊那种强大的自理能力所折服,因为鲁滨逊当初是一个人在孤岛上,没有衣服,没有食物。在巨大的生活困难面前,他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生存了下来,并做出了大量的木桌、碗碟等生活用品。
读书不是万能的,可是不读书却是万万不能的。孔子手不释卷,才有了“韦编三绝”的典故,鲁迅正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读书上,中华民族才有了这样一位伟大的文学家、革命家。
书籍,是人类文化的瑰宝,是我们生活和学习中必不可少的精神食粮,它像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引领我们走进知识的殿堂;又似一杯清香四溢的绿茶,沁人心脾,给我带来美妙的享受和无穷的回味。古人曾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从书籍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充实了自己。
书,是一把钥匙,呼唤我用一颗真挚的心去开启知识殿堂的大门。是书,改变了我。
【篇四:读书改变了我】
无论春天多远,心亦坦然。有书为伴,心亦无怨。
——题记
伴一轮新月,一盏明灯,一点星光,品一杯清茶。在独处孤室中拿起一本书,静静品味其中的内涵,书中的色彩给我深深的感受。不论是大雁惊风,霜叶层染,还是雷雨惊空,雪压莽原。在于书本相约的日子里,我那洗尽铅华的心灵,总是在睿智与激情中荡漾。
读书好比游览山河的壮丽,一页磅礴,一页多彩。一幅幅美景如诗画般的展现在我的面前,心也开始向往那书中的世界:维也纳的苍翠,爱琴海的深蓝,普罗旺斯的梦幻……遥望远方的繁星春水,静静守护着窗前最后的藤叶;俯视山下的呼啸山庄,感悟于眼前的死水微润。书本让我跨越时间的鸿沟,感受人类精神是上一次又一次的辉煌。
读书好比结识一位似曾相识的挚友,书中的每一个字让我有切身体会,就像一本我亲身经历过的游记一般熟悉。每当我读到那个发光的角落,总会感叹道:“原来我的过往和思绪都被记录在这里了啊。”每一本书,都是作者思想的闪光。读一一本书就像在与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交流一般,让知识的火把照亮我黑暗的思绪。
读书就像黎明的一缕缕阳光,让自己多姿多彩的生活得到万丈光芒。读书就像风雨过后的一道彩虹,让自己的世界多姿多彩,焕然一新。
与书本相约,我在清幽的墨香中聆听古人的智慧。
与书本相约,我在白纸黑字的世界中看到人性的伟大。
与书本相约,我在一个清灵明净的梦幻中,逐渐成长。
【篇五:读书改变了我】
书籍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到了一百岁也不会忘的信念。
读书真的改变了我。对这我深有体会。记得小时候,妈妈工作很忙,每到周六周日,她总是要上班,中午下班很晚,她担心我老早就饿,要孤独地在家等她很长时间,所以她总会在去上班的路上把我捎到图书馆,跟管理员说好中午让我留在这,然后再去上班。中午她下班了,骑车到图书馆接我,然后再带我去吃饭。于是,我几乎每个周六周末都是在图书馆度过的。要说我不高兴,那你就真错了。我怎么能不高兴呢?图书馆里有很多小孩子喜欢的书,我常常在一个书架前挑上好几本,然后一块拿到桌子上,叠成一大摞,看完这本再看另一本,看得津津有味,融到了书里,于是,时间很快就悄悄地流逝了,往往是我还在看着,妈妈就来接我了。就这样,我的小学很快过去了。
紧接着我跨进了初中的大门,觉得任何事物都很新奇。我仍旧一个人走到学校,走着回家,仍旧努力学习,只是,我读的书越来越少。随着年级的升高,我越来越腾不出时间静下心来读会儿书了。我离课外书越来越远,与曾经陪伴我的书中的伙伴越来越陌生,我的心也不如以前宁静了。但我又很快意识到,不行,这样不行,如果我只顾学习不再读课外书,等到我的能力耗尽了,我变得空虚了,又怎么会有力量迎接更大的挑战呢?于是,我又开始关注书籍,挤不出时间我也要挤,每天中午放学回家后,吃完饭,我总会读一会儿书,哪怕只能读十分钟,我也依然坚持着。某个周六我去了趟书店,静静地看着各式各样、琳琅满目的书,我沸腾了,每一本我都想拿来读一读,我强烈地渴望着,像一个喉咙干了急需水的人,但又因为时间有限,于是我只好精选了两本,捧回了家。
书对我们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没有我看过的书,就没有今天的我。
书中的人物悲伤,我就跟着悲伤;书中的人物快乐,我就跟着快乐。我与他们同悲同乐,彷如一体。
我的书架上最显眼的就是郭敬明的《夏至未至》、《最后我们留给世界的》,落落的《年华是无效信》,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白落梅的《你若安好,便是晴天》,《可怕的科学》,曹文轩的《草房子》还有J。K。罗琳的《哈利波特》……它们是我的最爱中的最爱。就算我什么也不要了,我也不能丢下它们。
书是我的信仰,是我的光芒,我愿意以我的其它任何珍爱为代价,换取它们永远留在我的生命长河。
岁月纵横,生死挈阔,生老病死,新雪旧房,我愿意与书“执手迎风,山高水长”。
只要有你,生活就不是枯燥无聊的;只要有你,我就可以淡定从容地面对那些荆棘坎坷;只要有你,在身边。
【篇六:读书改变了我】
一位作家说:“读书和写作是人间最孤寂的活动。”而我却深深的爱着他们。总捧着一本书,打开音响,让心在文字中随音乐漫漫流淌……
书中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宝藏在书香的氤氲中,我一点点成长。
书,让我领悟了大自然的神韵。书,使我爱上了它,书,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感动,我感动于保尔柯察金在熊熊烈火和聚然冷却铸中炼的钢铁般的意志。
当我把书捧在手上的时候,手上是暖暖的文字,在这朦胧的忧伤,轻轻的敲打着心灵深处最柔弱的角落,沉静中渗透出爱的暗流,淡泊中现出童年的过往。心情此时被拿出来晒太阳,淡淡的暖意中有着太阳的芬芳。音乐还在流泻,这文字也如清泉流过我的心,一曲终了,才发现太阳已经西斜了,挂在思寂寞的老树上,飘满江霞的天空已有思家的归鸟匆匆飞过。
书,使我缘与大师心与心的交流。我一直觉得,在古帝王当中,李后主最遗憾的一位他是一只不能够飞飞翔的鹤,闲不成也不得。
秋风乍起,落叶铺满了大地,无边的远方,人生的路还在脚下,在这条路上,书香弥漫,我闭上眼,任凭书香溢满心房。
当你需要帮助时,书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痛苦时,书会为你抗拒伤口,当你在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上迷失方向时,书就如一座灯塔,为你指明航程……
我喜欢读书因为书给了我无穷的力量
书香作伴,给了我知识,书香作伴,给了我了乐趣,书香作伴更给了我力量。书香使我陶醉,书相伴我成长……
【篇七:读书改变了我】
书,是人类文明的承载,它记录风雨,它记录离合。一本书,改变一个人;一本书,改变一段情。
——题记
从小我就爱看书,不论是童话、名著、小说或诗词,一有空闲,便拿起一本来阅读一下午都不会放下。书看得渐渐多了,耳濡目染,读书也改变了我些许。
爱上一只犬,改变一个人
我读过一本书,名叫《丛林守护神》。它讲述了杂种狗阿蓬从牧犬变为护林犬,在茫茫山林中的生活。阿蓬是一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狗。它只是众多只狗之中的一只,但它却经历了连人都无法想象的苦难,拥有比一般人还要坚定的信念。它从小被主人当肉狗养,被主人砍伤后它失魂落魄过。但它不曾放弃,在被饥饿病痛打到时,它一次又一次站起来,终于成长为一只优秀的森林守护犬;在山林中它的儿女被疯红豺吞吃,它也坚强的挺了过来,并收养了红豺的孩子。后来这些豺伤害了它的丈夫黑皮,它也只是恨恨的瞪着他们,没有以牙还牙。它,恪尽职守,用生命守护山林;它,心甘情愿忍下仇恨耻辱,以一片赤诚忠心卡,扛起了山林和平的重任。我敬佩它的深沉与坚定,把这份尊敬,深化成爱,融在我的心底。
小时候我特别怕狗,一见狗就吓得掉头就走,或者僵在那里。我听家人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不怎么相信这些,因为我无法把忠诚二字与凶神恶煞的它们联系在一起。看来这本书,主人公阿蓬就在我心底挥之不去。上帝创造了阿蓬,也创造了所有的狗,它们应该都是一样的吧。我笑着,接近狗儿,却发现它们其实也很友善,只是我没有试着去贴近理解它们而已。
小学时我体育不好,800米对我来说是个灾难,可不得不跑。明明早已练过,可心里仍没底。哨声一响,我开始奔跑,可才一半我就不行了。我气喘吁吁,企图停下,可后面的人逐渐超过我,我几乎成了最后。不甘心,但又无力坚持。正在思索之际,一个黄色的身影在我脑海浮现——阿蓬!我想到它,看看自己的懦弱,咬紧牙关,一鼓作气冲上前去。一个、两个、三个……我不知道超过几个人,我只是在想阿蓬,它的坚韧、它的持之以恒。终于,越过终点,我不仅合格,还超过至少6个人。我笑了,它改变了我,阿蓬给了我力量,我不再退缩!
读一本书,爱上一处世界
江南,一个温婉的词汇。小时候以为世界都是这样冷热循环、干湿交替,树木总会落叶。偶然读到一首词“闲梦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潇潇,人语驿边桥。”这词简短,可我却在恍惚间看到江南之地呈现在一个人的梦中,那人正在酣睡,梦回江南。江南是什么地方?我好奇,只见他说那是青梅熟时正值雨季。前面还有:“兰烬落,屏上暗红蕉。”这又是什么?我不解。细细看去,一副让我沉醉的图画呈现眼前:“诗人面前的烛火灭了,烛芯灰烬掉落,花屏上血红的美人蕉虽模糊不清,却在黑暗的映衬下更显妖娆。诗人梦回江南,那青梅熟透,细雨慢慢抚摸它丰满的脸颊。雨丝梳理桥细柳的秀发,诗人一袭青衣,手执翠绿的竹笛,吹一曲动人的悠长之歌。驿亭上有人交谈,软语醉人,讲述着难忘的故事。”
我沉醉其中,惊叹世间怎有如此美妙的地方,如此动人的意境。跟随外地工作的父亲到苏州度过寒假,那儿并不和北方一样冷,有时也有飞雪。我们住在乡镇,和我预想的一致:静怡的环境,盈盈的绿水,柔弱的垂柳,温和的老人,一派祥和。即使没有竹笛也好,因为江南令我魂牵梦绕的不只有景,还有它委婉的魂。于是,我的心里有了第二个故乡——江南水乡。
书中的阿蓬让我深爱,我也无数次告诫自己要像它一样,踏过困难,不畏艰险;那江南,有书做红线,让我爱上了那片土地,那个世界。书,你改变我些许。
读书,改变我不只的这些,它给予我启迪,让我有所感悟;书,我永远的挚友,我永远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