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轻轻地翻开。
指尖轻轻地抚摸那一个个黑字,一阵阵墨香从书页间传来,闻着阵阵由文字所带来的芬芳,那是无可比拟的。它所拥有的魅力使人着迷使人疯狂,这正是书籍的魅力,文字的魅力。这样美,清雅高贵,使人想挖掘它全部的秘密。
读书,是快乐的。惬意的午后,翻开一本书,靠在椅背上,阳光轻轻地洒在书上,柔和恬静,阳光为书本镀上了一层金色。书上的文字在阳光下竟显得熠熠发光,似乎有了生命。不,文字本来就是有生命。文字的意义与人类文明的发展,可以与之划上等号。如果没有文字,那么,那些古今中外的文明难以展现他的光辉;那些脍炙人口的作品,又怎么可能传诵几个世纪?文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品味书籍,邂逅书上载满的文字与智慧。
“书到用时方恨少”,书,难以捉摸。即使你穷极一生的光阴,也或许看不透一本书。书的家族比世界上任何物种的品种都要多:诗歌、游记、传记、历史……每一本书都要用心去看,用心去读,用心去钻研,去揣摩。如果你有个环游世界的旅行,没有什么比带上一本书更棒了。可又要带什么书呢,这可是问题。我想我要是机会,我会带上一本关于世界各地风土人情的书,无论去哪儿都派得上用场了。这是我的想法,用你的心去感受书籍,总有一本是你想要的。
曾经有人说过,如果想要毁灭一个民族,那么除了烧毁他们的书籍,别无它法。一个民族当他们的文明还活着,那么就不算彻底的灭亡。
但是在科技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二十一世纪,人们越来越少的去看书了。因为有了互联网的快捷阅读,但这不能成为人不读书的理由。互联网的便利——轻敲键盘,在输入栏中打上你想要找的东西,一个搜索键轻轻一点就找到了。互发邮件即使隔离了千山万水,也不过几秒钟。可我不喜欢在电脑中找资料,我喜欢翻阅一本本书,喜欢查找时的喜悦,那是电脑永远无法代替的。我同时也喜欢这书的纯粹、纸张的触感、书中的知识,一个个刻在脑海中,如此这般良性地循环下去,书看得多了,大脑也像一个小型的信息库,即使不能代替电脑,你的学识也将受人尊敬。
所以,书是纯粹的,在文字中游弋,探寻书中的快乐,发觉书中的奥秘。如此简单而纯粹的快乐,在喧闹的都市是难以享受得到的。书,在历史的长河中,没有被掩埋,我想,书也许因为读的人越来越少,正要从历史舞台上悄然退去身影。显示器上的文字,永远不会有书上的文字来的灵动。我喜欢纸张的触感,那种由指尖传到心间的触感,指尖轻轻的滑过文字,那种油墨的香味,我想它不比任何一种名贵的花儿的花香来得逊色。在某些人眼中它是无用的纸,应该放入碎纸机种粉碎;而在另一些人的眼中,它是千万黄金,因为“书中自有黄金屋”。
书是财富,贫穷的人因为用心读书而变得富有;书是美容剂,外表丑陋的人因为用心读书而变得美丽。那是一种怎样的美,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是一种由内而发的,从内心深处散发出来的心灵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