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初三作文集锦九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三作文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三作文 篇1释意:狐狸假借老虎的威势,比喻依仗别人的势力欺压人。
典故(古文):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狐曰:“子无敢食我也!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也。子以我为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我后,观百兽之见我而敢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子皆走。虎不知兽畏而走也,以为畏狐也。寓意:1讽刺那些凭借别****势到处招摇撞骗的人。2提醒人们如果只看表面问题,不洞察事物的本质就容易上当。
话说狐狸骗了老虎后,人类中的许多表里不一的人也都以狐狸为“榜样”,拜它为师。
这不,心计一箩筐的榄月“求学”归来,不知不觉间连升几级,成了老总身边的红人了。
自从榄月升职后,她仗着老总的权威,对着人们发令:她私自让人们降职,她让以前惹过她的人加班;她自己什么也不干,却让人忙里忙外……,人们想告诉老总,可看到揽月和老总关系亲密的样子后,人们也只是好欲言又止,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人们恨得咬牙切齿,却只能把苦水往肚子里咽。其他人们都不知道,老总对榄月关系,是因为揽月这组业绩好,而业绩不是揽月得到的,而是人们辛苦工作赚来的啊!
天气阴沉沉的,好似要有大雨一般。果然,揽月心情不好,看人不顺眼,就把新调来的小刘给辞了。小刘哭哭啼啼地收拾办公桌。这时调来没几天的小孙问她怎么了,小刘把事情告诉了小孙,小孙很不服气,她听了以后很气愤,要为小刘把报复平。人们都劝她,劝她不要去,最终只会害了自己,却不能把揽月辞退。
可是小孙却不怕权势的威胁,她看不起揽月那狐假虎威的丑行,一定要主持公道。
在人们惊叹声中,在榄月的气愤中,小孙毅然地向老总告发了。当然,好人终究会有好报,老总在调查后,不仅把揽月炒掉了,还给小孙升职了。
最终,揽月终于明白依仗别人的势力去欺压别人终究没有好下场,终有一天会一败涂地。而那些勇于主持正义的人,也终究会获得回报。而老总也明白了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而是深入了解,谁才有真本领。
初三作文 篇2锦衣卫相信大家不会陌生,那么我就继上次彭刀客的故事继续发展下去,敬请关注木温言。“青庸卫,你和其他人一起去拦截那个老头并把它带回来。”
“是!”青庸卫和其他的锦衣卫高手前去抓捕老人,“文蒲啊,你就去通报一下,让各个部门做好准备……”
瞿文蒲不理解“九千岁”(九千岁是古时候太监为讨好魏忠贤叫的)的意思,“九千岁,这是为什么?”魏忠贤阴险的的笑了笑,“江湖上的事有时候也得我们锦衣卫来插手,那个老头儿是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而他的御龙湖影,则更是珍宝,江湖上多多少少也有人掌握了点他的行踪,所以我们要尽快找到他而且我还要.....用武林的力量来灭了朝廷,嘻嘻嘻哈哈啊哈哈哈哈!”瞿文蒲听到笑声后全身发凉,他面前的这个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太监总管。“嘿咻!”青庸卫骑着马朝蓝旗谷(土匪打劫的地方)奔去,“让开,让开!”锦衣卫们骑着马横冲直撞……“嘿,老头儿站住!”老人回过头后,马匹的前脚踹到了老人的中门将老人提出四五米外,“噗!”老人口吐鲜血,双手却死死的抱住宝刀。青庸卫下马后将老人扔上了马,准备离开时,刀光剑影。一把剑飞了出来,毕竟也是江湖高手,青庸卫一下子就躲开了,可这把剑的目的就是分散他的注意力,此时,一个黑影在飞檐走壁,跳上马后准备将老人救走。青庸卫马上意识到不对,他回头从袖筒里射出暗器,老人看着眼前救他的这个人,“是彭殇刃!”彭殇刃原来是打算一个人去南京的,但是老人执意要跟过去,他也没办法,在青庸卫到来之前,彭殇刃是去买些吃的让老人在此等候,就发生了现在的这件事……
彭殇刃抓住老人从马上一跃而起,躲避了暗器。锦衣卫迅速将彭殇刃和老人围了起来,“束手就擒吧~!哈哈哈哈哈”青庸卫狂笑着。老人已经奄奄一息了,“彭大侠,你听我说,我是麟千机,其实我早看出来了,你也是为了这把刀吧!呵呵呵,彭殇刃——彭路仁的孙子吧,果然也是个正义侠士。”老人沉默了一会儿说:“这把刀你拿去吧,不过切记,这把刀只杀恶贼奸人不杀好人侠士,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情,你凑耳过来:“……”彭殇刃听完后性情大变,而此时老人也已经过世了。彭殇刃从老人的怀中抽出了“御龙湖影”,“你们要为自己罪来赎罪,一条命你们都有责任,那么就让你们来还吧!”他将刀往空中一挥产生的气流迫使锦衣卫的包围圈变松,“啊!”彭殇刃一踏凌空朝锦衣卫们砍去,刀光闪现,血溅四处,空中散步着浓密的杀气。“就剩你了!”彭殇刃拖着沾满血的刀朝青庸卫走去,青庸卫握着剑的手在颤抖。“青庸卫,你这么没用啊!”青庸卫听到这个声音后惶恐无比“柴……柴柴大人!”柴大人就是大内十三高手之一的柴纹。
柴纹带着面具,背后挂着一把长刀,据说这把刀是把倭刀,有日本能工巧匠打造后来送给朱元璋,朱元璋又把它赏给了柴纹,这把刀的特点就是会吸血,这把刀吸得血越纯越多力量就越强,一旦吸的血到了极限,那么这把刀就会吞噬主人,主人如果丢弃它,那么刀就会化作恶灵将主人拖下地狱,永远不能轮回,这把刀险恶至极,所以江湖上称其为“食血”……
初三作文 篇3one
我们每个人与黑暗,白天为界。当东方的那一抹晨光出现时,太阳也相伴升起,而这时的大街小巷开始热闹起来,我们每个人都脸上浮现出鲜活的画面,写的一天开始了!
世界慢慢的苏醒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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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时间,我很忙,明年就要中考了,现在考好一点的高中真的很难,而我们只是有十几岁的孩子,提前进入属于我们的社会,提前让我们感受社会的压力也没什么不好。但是每当我们面对老师的质问,同学之间的攀比,爸妈的唠叨。那一刻,我们才会知道,自己只是一个小孩,我们为什么要承受这么多。当老师在属于他的讲台上扯着嗓子说,我教了这么多年书什么学生没见过,而我们,就会暗暗在心里想,我读了十几年的书,什么老师没见过,但是我们还是得低着头,表示我们知道错了。现在,考试就像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最终,那个唯一胜利的只有一个人,那个在同学中的学神,老师眼中的无敌好学生,爸妈的骄傲,还有那个总说说着“你看看被人家中的孩子,再看看你”眼中的羡慕。这一阵,我们都很努力,很辛苦,至少我们以后不会后悔。而现在,学习已经成了我现在生活得一部分,不对,应该是全部。学习,会花掉我整个白天的时间,而作用呢,我们会花掉我们整个黑夜的部分。在黑夜中,我们有更清晰的头脑来思考白天在这个嘈杂世界所生活的我们不能够思考的事情。
然后,我们会做着我们最熟悉的事。
吃饭,刷牙,裹着被子睡觉。一觉醒来还是黑夜,去厨房煮咖啡,整个人便精神抖擞。
< ……此处隐藏3666个字……,自然没去过那里。那儿传说是学生打架、抽烟的地方。我跑去那儿,一路上都在想:他到底在不在花坛那边?如果在,他为什么去?如果不在,那他又去哪里了?难道翻墙出了学校?我到后院,还气喘吁吁的时候,依稀看到花坛背后有人,果然是他。也许是因为太熟悉他吧,竟隔着几百米,看一个穿校服的人都能认得出来是他!要知道,我视力并不好,坐在教室中间,就看不清黑板上的字。
刚看到陆凡时,我也不相信是他!而确定是他时,我顿时觉得他是那样的猥琐、龌龊。我早就听人说过他抽烟,可我一直不相信。看到时,又是那么吃惊。
到了初二上学期期中考试,陆凡考了倒数第三名。不想被赶走那么丢脸,他自己申请去了差班。我开始责怪自己,如果我不帮他写作业,而是帮他好好辅导功课,也许他就不会考倒数第三,不会去差班。我一直盼望着他能再考进来。
而这一次,他没有再考进我所在的班级。
这份感情,被我在心里苦苦藏了三年。毕业典礼那天,看着即将离开学校的我们,我终于没能忍住,对陆凡告白。
结果当然是被拒。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他会把这件事“昭告天下”。典礼还没结束,所有人看我的眼神都变了,像是可怜,亦似鄙视。当然,这一切并非我能看的出来,而是闺蜜果果告诉我的。被拒以后,我也像变了一个人。
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段。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我心仪高中的录取通知书。
我又变得乐观、开朗起来。因为我知道,我的生活会因为进入高中而发生改变。
记忆似风,往事如烟。一切都会消散,一切都会随风而逝。
初三作文 篇8童年,菡萏初开的岁月,思绪无邪。
童年,一切令人神往,旖旎一片。
童年那些事,至真,至美。
回眸童年里淌过的点滴,多少令人忍俊不禁,而又满流着梦寐般的回忆。童年的每一件事仿佛都那么真实,鲜活的跃动在生命的每一个角落。
时常忆起的就是童年晒太阳的安逸。
不知为何,每当晨光在眼底流连,身体好像再度回归吊床,外婆轻柔的呢喃刹那间充盈耳畔。阳光在呼吸间融化,慢慢消失。
我真是太喜欢晒太阳了,对暖日的依恋绝对源自我的童年。那么悠闲,那么闲适地睡着,抱着日光停留在那个时空里。
当然,如世上众生一般,那么美的年华,早就已经不在我身边了。不知道是我故意丢下的,还是它自己溜走的,童年以微笑告终在我曾经年少的日子。
但是童年里的那些事却固执地存在于我的记忆里,哪怕是只有游丝一样的痕迹。
游丝样的痕迹,随风而逝。我又忆起童年里荡不高的秋千,那个坐在秋千上的我,秋千荡出的声响消失在风里。
被这童年的过往吓的有点怕了,因为在我沉恋时光的时候,现实开始耍弄我了。
童年里有太多的纷繁,让人回忆时无可奈何。童年那些事,在我有限的生命中无数次华丽转身。
童年,没有豆蔻年华中的忧郁,因为那时我们还不懂囚禁自己的心。
似水流年,在童年弥漫的美好中,我慢慢懂得以不变应万变,一切漪澜似从前。
“昨天还是菡萏的,今晨却开满了,亭亭地在绿叶中间立着。”
这是冰心的话。
很诗意的一句话,我的童年在刹那间升华毁灭,唯有童年里的那些事在陪伴着我。
菡萏初开,这是童年。
菡萏初开,思无邪。
初三作文 篇9看过《哈利·波特》的都知道,克鲁克山是赫敏养的一只黄色的猫。而我要讲的猫是一只野猫,它呆在我们这里也有三个多月了吧,但是它在我的眼里从来都是希奇的朋友。它的住所是在花丛里或者汽车下面,它从来都不乖乖地呆在一只角落里。
这只猫是黑白相间的,也不很算是。因为它的全身都像失去了星星陪伴的黑夜一样黑,只有头顶上和四只小爪子是白色的。它的眼睛不算是很尖利,但是每次我看到它那对镶嵌在眼眶中的眼球时,总给人一种严肃的感觉。从那天起,聚光灯都在它的身上停留,它成了我们小区里的宠物明星。大家都叫它“猫猫”,也许是因为热爱《哈利·波特》的缘故,我总是想叫它“克鲁克山”。
初次看见它的时候,是在一辆小卡车下面,它像一根枯木棒一样脏西西的,只有它那雪一般的脑袋和小爪子将我的目光吸引了过去。我喜欢小动物,所有的善意的小动物都是我的朋友。于是和朋友告别后,我便小心翼翼地走进了它。也许它听见了我的脚步声,脑袋猛地甩了过来,身体也立刻向后一缩,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怀疑地把我看着。哦,它只是一只流浪的小野猫罢了,多可怜啊,它一定没有妈妈了吧,瘦成这样。我轻轻地一步步逼近它,我多想摸摸它那毛茸茸的脑袋呀,可是它跟随着我的步伐颤抖地向后移动着,一只死死地盯着我,仿佛我要把它给吃掉似的。“别怕,克鲁克山。快过来。”我的脑袋飞快地转动着,也许是想得太多了,我忘记了它的身份的原因,“克鲁克山”这个名字一下就从我的嘴里蹦出来了。小猫的身体猛地抖动了一下,它一甩头就钻到了车子底下,从那边蹿到草丛中不见了。
以后,它就在我们的小区中是生活了下来。虽然有很多次离开了小区去外边散心,但是它从来不舍得离开我们的小区。这里的人它差不多都混熟了,于是每逢人多热闹的时候,它总会变着法子让人们注意它,议论它。也许这倒不像是真实中的画面,更像是在播放有趣的动画片。这些日子,克鲁克山恐惧又清脆的叫声已经转变成了亲切的打招呼的声音。小区的陈婆婆很喜欢这只小猫,她总觉得小猫多可怜啊,于是每天都要给他送去饭菜,有时还放了盐和糖,让小猫感激地不得了,她欢喜地不得了。
不知是什么时候,克鲁克山这只小鬼灵精又学会了一门新的本事,它会捕老鼠了。第一次捕来老鼠是在我家的楼底下,我们没有亲眼看见它捕老鼠,也许是家族遗传的原因,它非常喜欢戏弄老鼠。专家证明,猫吃老鼠不是故意将老鼠咬死,而是将它玩弄死,但是这只是少数的猫,还有许多猫根本不吃老鼠,它们咬死老鼠以后,就将老鼠的试题扔掉了。那次,它将小老鼠叼到了小区麻将管的前面,专门蹲下身来,将老鼠放在眼前,用叫声来吸引大家的注意。这招办法可真不错,许多的大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牌和麻将,左传右传地告诉大家克鲁克山捉来了一只老鼠。我原本以为它只是游手好闲的懒猫,“假老练”地第二代,但事实证明它不是。大家都对克鲁克山指指点点,克鲁克山乘老鼠昏迷的时候将自己好好炫耀了一番,还用雪白色的爪紫子挠挠耳塞,目光投向了其他地方,好象在说:“看,这只是小意思!”我越发喜欢这只有趣的小猫。克鲁克山喜欢别人将目光投向它的感觉,它总是挥动着小前爪去刨老鼠,老鼠醒过来想跑掉,可是刚走了几步,克鲁克山又用前爪将它揽了回来,连续多次以后,它又改用拦路的办法,想是强盗一般拦住了老鼠的去路。不过多久,老鼠就一命呜呼,它也失去了什么兴致,索性叼起老鼠,转身走了。麻将馆谈论克鲁克山的声音还没有结束,笑声也还在延续,可是在笑声中,又夹杂了许多挫麻将,洗扑克的声音。这
么多日子,克鲁克山已经成为了我们小区不可缺少的一位朋友,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欢乐。
雨停了,空气中弥漫着尘土和花朵的清香。看,草丛的花儿又开放了,花朵下,还有一个白点点黑团团的东西正在打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