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的玫瑰久不凋零。
——题记
在经历了那次痛苦的伤病后,他很少再有出场的机会或优异的表现。罗斯是我最喜欢的球星之一,无论是球技还是人品,都是无人能比的。那时的我总喜欢顶着火辣辣的太阳,背着沉甸甸的书包从校门飞奔回家——当然是为了看罗斯的比赛。偌大的球场,他矫健的身姿,惊人的速度和最后几秒的绝杀,都是我愿意熬夜偷偷看电视,就算被父亲发现也愿意挨打的原因。
小学和家之间有一座公园,在无数棵绿荫下,有一座球场。当然,我只能在场外张望,看着大人们在里面激烈地比赛,身在外,心却早已飞了进去。我不止一次幻想自己穿着宽大的球衣,站在千万人面前的样子。阳光透过树叶,洒在了我的肩膀,在一片没有树荫的地方,盛开着一朵野玫瑰。
初中后,我便很少有时间再去看球和打球。不断袭来的考试和一张张鲜红的分数把我反锁在房间里,父母的言语像沉重的砝码,压在我的头上,让我只能埋头读书。渐渐地,电视中不断进攻的那个身影也早已不见,成为了黑色的屏幕。至于那个公园的球场,也听说被拆了。但又怎样呢,与我无干了。
那个周末放学回家,公交坐过了一站,我却发现找不到回家的路了。拖着疲惫和沉重的行李箱,我开始回想回家的路。我经过十字路口,走进了一片绿荫中的小道上。我向着夕阳,向着金灿灿的,一道道有形状的光辉,在那片无数无草木的空地上,我又看到了那一支野玫瑰。
它仍是盛开的,甚至比之前更灿烂了。我就那样注视着它,直到身上的疲倦和无奈全部消散。我想起了回家的路,我很熟,我也想起了儿时的偶像,儿时的梦想无比美好。
直到玫瑰淡淡的花香把我唤醒。罗斯,玫瑰的英文。风城玫瑰,永不凋零,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句话。他经历了最不幸的伤病,几乎断送他的职业生涯,但他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坚持盛开。
夕阳马上落下去了,我抬起了头,继续前行。是啊,玫瑰虽带刺,但那是它应当经历的磨难。风中盛开,迎风飞舞。
路边的野玫瑰即使凋落,也会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