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转学来到这座正盛夏火热气息的校园时,庭中那一树开得泼辣的刺梅立刻挤进了我的眼帘。一朵朵紫红色的花儿在绿得发亮的树叶当中显得格外耀眼,远远望去仿佛贵妃当年那条惊世的霓裳羽衣般光彩照人。
踏着那奇异的芬芳,带着一丝鹬持 一丝期笔同画蛇添足儿骄傲,一些忐忐,我迈进了新班级。在老师介绍时我扫视了一眼我的同学们,他们都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我。除了她——那个仿佛置身事外,一头扎进名著里与外界隔绝了一般的家伙,也是从此成为我的同桌与我相爱相杀至今的人。
坐在她旁边,窗外,正好是那一树怒放的刺梅,热烈奔放,无拘无束像极了那时的我们,我装作不经意间瞥了一眼她肘下的书本,是琦的散文。“哦!”我不禁叫出了声,没想到我们竟喜欢同一个作家,于是乎由书结缘从冰心到梁这秋,从鲁迅到朱自清,从贾平凹到莫言,我与她话匣子再也收不住,凭着共同的爱好一直侃到日落西山,她喜欢三毛的大胆文艺的诗歌,我更钟情于“雨巷诗人”戴望舒笔下“那个丁香般的姑娘”。
而她不是丁香姑娘却是个刺梅般浑身是刺,泼辣奔放的“女汉子”。
读书时的她是娴静犹如花照水,放下书本她摇身一变成了“开封有个母夜叉”。有段时间我挺看不惯她,大大咧咧,马马虎虎,所到之处一片狼籍,不是打翻了你的文具盒就是掀倒了他的课桌。因此人家明找她赔钢笔,为此我经常挖苦她的疯疯癫癫,而她却总是付之一笑。
端午节过后,山里有了大动静,那是个酝酿了一年的计划啊!满山遍野的野草莓仿佛一夜之间全红了,那珊瑚珠似的小球一定是天上哪位宫娥的手串儿开了线,珠子全都滚落到了山坳里,草丛中。半个拇指肚大小的水果对于我们是最具有锈感力的,酸酸甜甜的味道至今天挥之不去。遗憾的是我意外跌了脚,脚面肿得像个馒头,看来是与同学们一起摘果子的计划无缘了。这不经意的汉息竟被她默默记在心里,从城里换药回来,意外发现窗子的铁栅栏上别着一束扎好的连着茎着的小红果儿,都是难得的大,娇艳欲滴,霎时,我竟觉得偈一颗颗晶莹的泪,在我心中流淌。
在学习中,我与她是最好的对手,无论之前怎样的“称兄道弟”此时立马“手足相残”。我可以说嫉恨她尽管我有比她优越的条件,我比她更刻苦努力,而往往只要她稍一用功就可以与我并驾齐驱。因此,我要求自己不断提升,不断比较。为了写好作文我开始玩命的读各种扩充的书,而在图书室中我在书架的对面我又发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导致后来图书管理室的老师一见我们俩就躲,最终大约五千册书都被我们借阅,而夺上最后一本书时,我突然发现我们朝夕相处的日子进入倒计时。6月,刺梅花如约开放,几度春秋,花依然如故。花下的少年如花笑靥,相机的快门一按,这一刻成了永恒。
当我们与世界初见,我曾是那个霸道的少年。藕花深处,杨柳岸边,烟雨楼台仓海茫茫,今夜,远去了兰舟芳草,不想柳舞,不亿花飞,那年刺梅花开正好,纵使自驹过隙,岁月老去,依然会花香满衣。
正如歌里所唱:你不是我的朋友,你是另一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