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望着整整齐齐地堆在箱底的衣服,取出,还是叹了口气,让她再次堕入黑暗。
那是套汉服,大方而柔婉,看见的第一眼我就恋上了她。可她却因我的懦弱而只能在箱底最深处沉睡,我是多么自私。
初二那年,得知了学校要举办运动会,班上商议用汉服来完成开幕式入场仪式。我多么开心,我终于不是自己一个人背上另类的标签孤独地穿着汉服行走在边缘一隅,而是可以像千百年前的少女一样走在阳光下,让历史的齿轮重合在一起,也没有人会来评判我的衣服,大家只会赞叹中华文化传承下来的衣服是多么流光溢彩,夺目耀眼。但快乐总是乍现就凋落,走得最急的,都是最美的时光。我像踩在棉花般柔软的地面上幸福地踏出校门,得意忘形地走到了道路最中间,让旁人看见了这一直躲藏在黑暗底下的衣服。他们开始窃窃私语了“奇装衣服的像什么话?”“难看死了,像唱戏的,衣服都拖到地上去了,她爸爸妈妈管不管孩子啊,真丢脸。”“这衣服垮死了,送我我都不穿。”冷水迎面扑来,我狼狈地躲过人群,躲过议论,躲过阳光,狼狈地将它打入箱底。
其实我的父母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着迷于汉服。在他们眼中,汉服既是传统的代表,也是异类的代表。大人们无一例外都是矛盾的结合体,他们爱我,希望我活得不平凡,能过活出个名堂来,又希望我能平凡地成为芸芸众生,让生活像一杯白开水一样平淡。他们又把这种矛盾转移到了汉服身上,明知道汉服是多么的有沉淀有韵味,但又觉得她不出乎寻常,没有人穿她,只可远观,喜欢她的人始终都是少数派,而他们的宝贝女儿穿了汉服,就会成为别人口中不寻常的人。他们就像《哈利波特》里佩妮姑妈一家,极致地想要遏制这种不寻常的因素,希望我做个正常人,喜欢一点阳光的东西。
而我又喜欢汉服什么呢?它如同自己会发光的恒星,让人不自觉地会靠拢她。
扬州是个好地方,它足够的大,心怀也足够宽敞,每个人都能有自己的爱好而可以在太阳底下大声说出来。经常有穿着汉服的小姐姐组团压马路,她们不惧旁人诧异的眼光,优雅地漫步于瘦西湖,泛舟远眺;行走在个园,如大家闺秀般走在古色古香的走廊中;闲逛在东关街,压马路压得别具一格。我发现当我们舍弃了给别人留下好印象的负担后,心里会如此踏实,一个人不必想着再讨人欢喜,而是可以停止负担,选择爱好,活出真我。汉服正是这样一个介质,她包容了各色各样的人,让她们感受到了生活的丰富性。
我又重新打开箱底,看着混沌中的汉服。轻轻抚了抚她,竟感受到了生命的律动。我把汉服拿到了阳光之下,她闪出金辉,内里流动着湍湍的历史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