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作文

2021-09-16 12:31:32
【热门】初三作文汇总6篇

【热门】初三作文汇总6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初三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三作文 篇1

爱迪生发明了电灯,我为他点个赞;牛顿发现了地心引力,我为他点个赞;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我为他点个赞。我做了好事我为自己点个赞。

星期一的早晨是交通的高峰期,路上被车堵得水泄不通,车子像一条条的长龙一样挤在马路上。我好不容易才挤上了公交车,车上的人像海里的沙丁鱼一样挤来挤去。

刚到一个站点时,车门开了,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太太慢慢的走上来,司机大声吆喝道:“快下去,快下去,前面没空了,从后面上。”老太太连忙点头说:“好”。赶紧向后门奔去。这时司机的电话响了,司机接电话的态度就像是三月的天说变就变了,突然变得很和蔼,“老板,好的,好的。我马上就到。”司机挂了电话后,关上了车门驶离了站点,司机好像忘了老太太的存在,兴冲冲的向前驶去,好像要涨工资了一样。

我心里很纠结,不知道该不该‘主持公道’,我的面前好像出现了两个人,一个是天使,一个是魔鬼,天使说:“快让司机停下车,让老奶奶上车,看那个老奶奶追的多辛苦啊,这个世界应该有个正义的人”。我转头看了看车后的老奶奶,炽热的阳光射在她的身上,她已经汗流浃背,这时,魔鬼说:“不要多管闲事,这是惹火上身,她可以等下一班车,你每天都要坐着班车上学的,如果司机使坏不让你上车怎么办”。说完天使和魔鬼打了起来,最终天使赢了,我鼓起勇气向司机的位置走去,他显然有点惊奇我说:“您为什么不让老奶奶上车,老人也是人”。司机漫不经心的说:“我还有事”。我说:“您是司机您的职责就是开车”。司机被我说的理亏于是把车开回去让老奶奶上了车,车上的人鼓起了雷鸣般的掌声。司机说:“没想到你年纪就有这么大的勇气我还真是自愧不如呢”。

这个世界需要一个正义的人,世界上正义的人也一定会越来越多的,见义勇为的感觉真好,我为自己点个赞。

初三作文 篇2

从来都很执着的我,有时也想退缩。

记得去年的九月一日,当我再次走进初三的教室时,感到一切都变了,作为一名复读生,我感到我与所有的人都有距离,面对新的老师,新的同学和新的环境,我茫然不知所措。我执着的决定在这时就已经开始动摇了,而且,我感到无形的压力也在一天天的变大,越来越沉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

我坐在教室里上课,甚至连最简单的东西也听不懂了。不知不觉中我感到很自卑,此时又没有一个好朋友可以倾诉,这一切只能自己默默地承受了。终于,我想到退缩,想到回家,我开始想躲避这一切。希望这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幻想着能回到过去,回到我原来熟悉的同学和教室去,但这一切只能是幻想。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我终于打了一个公用电话回家,把我要说的一切向妈妈都说了,说完后,我觉得非常轻松。妈妈在电话里鼓励的话语,使我又鼓起勇气坐到教室里,又坚持上了几节课。很奇怪,别人平常的话语,我也觉得是对我的嘲笑。我连最后的一点复读的勇气也泄去了。我真的想放弃,想回家。那时,我哭了,却不敢发出声来,怕被别人发现。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在教室如坐针毡,我又想到退缩。

当我再次拿起话筒打电话回家时,我觉得话筒是那么的沉重。这回电话是爸爸接的,当我艰难的把放弃复读的想法告诉他时,不知沉默了多久的爸爸火了,他在电话里骂了我,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父亲发过这么大的火,我不敢再反驳一个字,父亲说完,就“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那一个夜晚,我觉得好漫长,自己一个人在发呆。

不知怎的,我想退学的消息被老师知道了。老师们轮流找我谈话,同学们也来安慰我。我在这样的集体中又重新找到了幸福,快乐与和谐。我只得将退学的念头深深地埋藏在心底。如今,一年过去了,在老师么和同学们的帮助下,我的成绩有了很大的进步。我为我曾经有过退缩的念头感到惭愧。永不言弃才是人生之路正确的选择。

初三作文 篇3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我深信。

现实生活中会有像根鸟一样的少年吗?他一旦飞翔,便一飞冲天,在浩瀚的蓝天里寻找着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梦幻与现实之间,他以梦为马,度过了自己玄妙的青春岁月。这个过程,他痛并快乐着。

一切的源起不过是那个若隐若现的梦,那个长满了百合花的大峡谷若海市蜃楼,那个羞涩而清纯的小女孩若仙女一般,吸引着根鸟。“紫烟,我一定来救你……”这是根鸟心里坚定的信念。他走了,义无反顾,甚至忘记了父亲,忘记了他的家乡——菊坡。

是的,对于在一个闭塞的小山村成长了14年的根鸟,外面的世界无疑是新奇而美妙的。行走在沙漠,挣扎在鬼谷,徜徉于米溪,流连于莺店,这所有西行所经过的地方都成了根鸟在今后的日子里不可磨灭的记忆。所有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都教会了他如何面对复杂的尘世,包括放下尊严去行乞,瞄准时机逃离苦海,甚至如成人一般学会喝酒、赌博。梦里的紫烟,亦真亦幻,总是不能看得真切。她怎么比得上现实中的桃蔓和金枝来得真实呢?正值青春期的根鸟,面对可爱的桃蔓,难免有少男情怀;而莺店可怜的戏子金枝更是让根鸟心生怜悯,故而在莺店流连多日。在那里,他堕落了,惰性如海潮一般在他身体里潜滋暗长。

所幸,西行途中有指路人。在沙漠中相识的板金先生亦是一位寻梦人,50岁的年纪却因长途跋涉而显得苍老。就在根鸟要忘记最初的梦想时,阔别多日的板金先生一语惊醒了他,“你不该这样的,不该……你长途跋涉,你死里逃生,你一把火将自己的家烧成灰烬,难道就是为了到莺店这个地方结束你自己吗?你真傻呀!”根鸟如梦方醒,这才继续踏上西行的路。

故事还没结束。读到这里,我突然陷入沉思。其实,我们的人生未尝不是如此,每个人在年少时都曾有美丽的梦,有理想在前方熠熠闪光。有的人有梦但摆脱不掉身边的羁绊,只得平庸地生活,任梦想被无情的沙漠掩埋;有的人也曾“三天打渔”,但缺少继续披风斩浪的勇气,他怕前行的风暴,怕旅途的孤寂,所以只能在原地打转,一无所获;有的人却勇往直前,如朝圣者一般虔诚地追寻梦想,终有一天,到达了理想的天堂。

这样一段寻梦的征程,单凭个人之力是不可能的。正如根鸟的旅程,板金先生、老婆婆、神秘僧人、独眼老人以及带他行走天涯的白马无一不是根鸟的支持者,因为根鸟出行的理由太过荒诞,大多数人都嘲笑他,而上述人物正是支持根鸟走下去的理由之一。我们在寻梦的途中,或许也会遭到哂笑,但只要有一个人支持着我们,那么这就是一种力量,一份信任,这样自己的征程才不会太孤单。

我不知道根鸟在他垂垂老矣时回忆年少这段路会哭还是笑,他仅为了一个梦而跋山涉水、历尽险阻的出行,毕竟有点不可思议。最后的结局是根鸟的确到达了一个大峡谷,和他梦里的情景一模一样,有白色的鹰,有美丽的百合花,还有深不见底的悬崖。当然,他看不见下面是否有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儿。“当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花丛中,号啕大哭……”这个情节让我久久不能释怀,根鸟不是已经到达大峡谷了吗?他为什么要号啕大哭呢?难道他后悔了吗?

魏尔伦有一句诗:“当钟声鸣响,一切窒息,回忆悠远的岁月我哭泣。”我相信根鸟是喜极而泣的,他不会后悔,正是因为年少,他才有勇气到达大峡谷。如果是十年二十年之后,他还不一定有勇气踏上征程。

看完整本书,我庆幸自己正值年少时光,以后的日子,我会如根鸟一样执着地追求未来。因为年少,所以血气方刚,因为年少,所以勇敢无惧。

初三作文 篇4

躺在床上,恍恍惚惚中,身体似乎变轻了,我变成了一只鸟。

我是一只胆小怕事的鸟,从不敢与其他伙伴们一起飞。一天,晴空万里,当我像往常一样飞向天空时,我看到了一条鲨鱼,那是一条正准备吃掉其它鱼的鲨鱼,就在我刚准备离开时,我看到不寻常的一幕。

在鲨鱼的前方有一位年近九十的老人,他脸上满是皱纹,皮肤呈棕色,衣服破旧,但他的那双眼睛却很迷人,蓝得像海一样深邃。

这是他几十天以来的第一次捕鱼,在茫茫大海上和大马林鱼以及各种鲨鱼纠缠,搏斗了三天三夜。

继续扑动我的翅膀,我看到了一个名叫保尔的孩子,他饱经坎坷成长为一位勇敢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尽管他的右眼被炸毁,双腿瘫痪而且双眼失明。

我来到日本的仙台,看到了一个中国青年,本来前往日本学医以拯救自己的名族,后来看到国人的颓废,毅然放弃了学医投向写作······

梦醒了,才发现以上的人物都是我读过的书里的人物,究竟是怎样的意志支撑着他们度过那样艰难的岁月,在他们面前,我的以前那些烦恼就像是“为赋新词强说愁”。不就是考试考砸了吗?“钢铁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不可以认输!”

生活似乎像一场暴风雨,不管雨下得多大,他们的身影总在雨中引领我们向前,让我们的心灵跟着跃动。暴风雨过后,一定会定有美丽的彩虹。

翻开一本本经典,我真切的感受到了他们非同寻常的意志。敬佩,油然而生。

初三作文 篇5

我是个让人担心的孩子。他们总是这么说。我总是依赖于身边的每一个人,被他们宠爱着,从不想去面对任何挫折,我的身边总是要有很多人,我讨厌孤单,讨厌自己一个人,讨厌心中空落落的感觉……

我以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他们理所当然陪在我身边,理所当然会对我微笑,理所当然为我处理好一切棘手的问题。他们说,文杰,你是幸福的。我笑着对自己说,文杰,你要知足,你是幸福的。

我在法桐树下,放肆的大笑。我大声宣誓:“我,文杰,这辈子要做一个孩子!永远都不要长大的孩子,我是现实版的彼得潘!。”他们宠溺而无奈的看着我,说:“文杰,你总会长大的啊。”我仰起头,看到阳光透过浓密的法桐树叶筛下来,撒在地上,碎碎的。

那时,我以为天空永远会那么蓝。我以为,他们会一直在我身边。

事实证明,他们的话是对的。我不够坚强,不够坚强到去摆脱命运的束缚。

该来的.总会来,我知道自己无法抗拒成长,却没有想到是这个方式,他们一下子消失,就像是落雪在阳光下无声无息的融化,不留下一点痕迹。

我笑着对自己说,他们总是帮我处理一切事情,我每天都这么快乐单纯地生活着,这样下去,我会成为傻瓜的,所以,我也要去学着悲伤。说着说着,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下来。原来,眼泪是苦的,很涩很涩。

我仰起头,阳光太过刺眼,炙热地照射。

我自嘲的笑了笑,问自己,文杰,其实当初你抬头看到碎碎阳光时,就知道自己会长大的对不对,那些话,是用来安慰他们的?还是骗自己的?

后来,我想我确实是长大了,我开始在人群中沉默,在深夜中流泪,呆呆的看到楼前绚烂的樱花。我在新的朋友面前,和以前一样,开心得大笑。

和以前一样。我总是这么对自己说。然后自嘲自己在自欺欺人这方面做的炉火纯青。朋友还是笑着说,文杰,你就是个孩子。一个跟我熟识的小学弟说,文杰就是单纯的跟年龄严重不符,可是你千万不要去惹她,不要看她平时脾气很好,可就是个刺猬,她发起火来特别恐怖。

后来这些话传到我的耳朵里,我听完以后,大笑了一通,什么也不想说。

我想我的年华没有虚度,我在老师的安排下,参加一个个演讲,一场场演出,参加一场场竞赛,在学校里担任一个个职务。记得初一开始时,数学老师问我以前当过什么官,我笑着问她,全部么?当我把所有的职务像报花名一样跟她报了一边以后,她目瞪口呆的看着我,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一摞摞证书说,我的童年没有虚度。可是嗓子哽咽得说不出话来。这些,真的值得么?

初三时,有天同桌跟我说,文杰你当年很有名啊,我的好几个表兄弟都认识你。我白了他一眼说,你现在才知道啊。走在学校里,经常会有不认识的人跟我打招呼,使我一头雾水。参加运动会时,我在跑道里听到身边的人都在为我喊加油,我侧过脸,看到一张张陌生的脸庞。我比赛完,去给别人买花时,遇到一个女孩,她说,文杰,你好厉害。你还认识我么?我有些抱歉的看着她,努力在脑海里搜索她的痕迹,但是一无所获。她可能早就料到,耸耸肩说,你肯定不记得了。可我还记得你。我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觉得自己被幸福充满,我笑着将手中的一大束花地给她,然后说谢谢。还有人记得我,我真得很感动。

他们说我没有变,说我还是孩子。我便无所谓。一边逍遥自在的看动画片,一边听韩哲说我幼稚;我一边搞不清状况,一边听张坤叫我小傻瓜;我在同学录上写下最喜欢的书籍是《安徒生童话》,一边欣赏同学们诧异的目光,听他们诧异的说,原来你的文采是看童话看出来的?!;我一边承认自己是感情粗线条,一边听身边的人控诉我是智商太高,情商太低。

我还是孩子么?那就做孩子好了。长不长大无所谓,就让我在你身边,做个傻瓜好了。

往事很远,我现在很安静。

初三作文 篇6

起初,她是柔情的,“出淤泥而不染,戳清涟而不妖”的荷花也不及它风情,她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迷失于尘世间,带着她脱俗的气质,贪恋红尘。回眸一下,足以倾国,倾城……

至那一日,我便钟情于她——我的故乡。

前面环水,背后靠山。我知道,她是被保护着的。我说过她似仙女,同时,也认为河流是她轻盈的披肩。

说起河,要属夜间的景色最为迷人。傍晚时分,那是太阳最为懒惰的时候,日光不像正午时那么强烈。一抹黄昏懒散地洒在那条天然色的河流上。不,它不单单是天然,其中还夹杂着淡淡的橘红色。晚风拂过泛起的层层涟漪,像极了醉迷的女子,原是嫩白的脸悄悄地多了一份羞涩与醉红,也多了一份倾城的迷人。

很庆幸,我出生于这片土地,如此便可与她生死相随。清晨,那是阳光最为柔和的时候,因为还在熟睡的人们需要小心翼翼的被唤起。于是,随处可见的青苔也同我一起小心翼翼地来到了丛林间,这是一份宁静的惊喜,而我很享受这种感觉——嫩叶还存留着晶莹的露珠,林子间时而传来的虫鸣。就在这时我发现,晨光慢慢地开始向我走近。美丽的姑娘总会让人置身于美好的气场中,那么,我想,这宁静的惊喜便是她的气场。

总听人说,一个好的穿着打扮会让你看起来有精神,更加讨人喜爱。说起衣着,我倒不得不提一下她那原始的霓裳,那是电视常播的场景。不料我却能亲眼看见——每每来到这里,必是雨天,那是一个能让人看到四方天的屋子,当雨下在屋檐顺着瓦片滑落时,你就会看到一个天然去雕饰的雨帘。到这时候,我就会伸手去接触雨帘,那微凉的感觉就会沿着皮肤传入脑海。每次这个时候,总会冒出那么一句——我是否已穿越。

不止一次的认为,雨,总能使她分外妖娆,滴滴雨丝,顺着她古老的瓦片缓缓滑落,轻轻地敲打着石板,弹奏出轻柔的乐章。“嘀,嘀——”使人心情舒畅,每一个乐符如风般,穿梭在雨林之间,沐浴天然……

我想,美丽是与她共存的。

至那一日,我愿与她共存。

雨,浓雾弥漫而遮住视线,借大雾之际,她蜕去了外衣,安然的享受着天然之浴,大雾把她遮掩的若隐若现,似世外桃源,却不甘避世,闪现的身姿,一次次勾引着我的心,泛起的层层涟漪与她一同沐浴于柔雨之中。

风雨过后,是阳光,使她似水出芙蓉,经雨水的洗濯,嫩而不妖,浓雾的散去,让我更加清楚地看清她的面容具——有古典气息的墙壁——更加迷人,她赛过飞燕,不,我错了,她脱俗的气质是无人能比的,她必须独一无二,至此,我许下了我一生的诺言——我愿与她共存。

至那一日,她竟使我厌恶。

她丢弃了她的柔情,丢弃了她的妖娆,丢弃了她的脱俗,她换上了别人的妩媚,换上了别人的繁华,换上了所谓的与时共进,她像极了胭脂庸女。

她不再是她,而我分外思念我的她。

绚丽的霓虹灯装扮着她的全身,一闪一闪的,像极了在对游人招手的小姐,黄、红、绿,她不停地换着她身上的装容,虽美,但我却不想用过多的言语去形容它,因为这种美使我反胃,使我恶心,我憎恨此时的她。

胃里不禁反起一阵胃酸,虽很难受,但终究比不上心痛,原本完好的心被一双残忍的手狠狠的撕开,那双手不是别人,而是我曾钟情的那位女子,心在流泪,泪似血……

再次来到那曾经天然色的河流,河流不再天然,因为有了塑料袋所谓的点缀;再次走到灰黑的泥土路上,我已触摸不到它,因为它已被银白的水泥所覆盖;那嫩绿的青苔,我已无法寻得它的踪迹,因为它已被冰凉的大理石所替代。昔日古色古香的墙壁,今日繁华的楼层,泪血已淹没了我的心。

曾经的她,我愿与她共存;今日的她,我愿她早日消失。

她,是我的家啊,万万没想到,我的故城变化竟如此之大,不,我美丽的故城,究竟是谁将你改造,究竟是谁,凶手是谁?

我所爱的故城,你可知,我想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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