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掉一些“满分作文”与小说对“幸福”二字的固化约束,我有自己简单的幸福。
清晨的闹铃声响起,我强忍困意努力睁开眼,按物理老师的要求对自己说一遍“我爱物理”,换好衣服,向饭桌走去。这时也许我应该讲起美味的早餐与母爱给我带来的幸福,只可惜做事拖沓的我没有资格享受这份幸福——距离老师要求的到校时间只有二十分钟了,而我还没有走出家门。随手抓起一个面包,带好口罩,我急匆匆地向电梯跑去。上了爸爸的车,摘下口罩,吃起面包看着车外在冬风中搓着手等红绿灯的行人,我登时感到了幸福。再想起这是没有物理课的一天,“嗯,好事成双,幸福加倍。”我念叨着。图片
走进班级,老耿伸出一根食指向我走来。“哟老耿,”我也伸出一根手指与她的食指在空中轻轻相碰,“你今儿个来得挺早啊。”用食指相碰是我与老耿独特的问候方式,是击掌的代替。自从我与老耿在一次击掌后因老耿的手过于有力而误伤了彼此后,我们便选择用食指代替手掌,用指尖相碰传递温暖与鼓励。她将一根棒棒糖递给我,伴着糖甜丝丝的味道,幸福又在心中生起。“瞧你那样,吃根棒棒糖给你美成这样。”老耿调侃到。我虽无法反驳她的话,但仍说:“这叫知足常乐。我幸福,我长寿。”
语文课上,老师分享了我的作文。听着老师的夸奖与同学的赞叹,回忆着我与老耿从相识到好友的过程,一种混合着自豪与喜悦的复杂心情油然而生。简而言之,还是幸福。
回家路上买一串夹着糯米的糖葫芦。先吃掉长长的唐风,再慢慢品味山楂的酸、冰糖的甜,柔软的糯米在冰糖的作用下也泛着丝丝甜蜜。我拿着糖葫芦,好像有着登上岳阳楼,“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的欢愉,仿佛我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天下之乐无穷,而以适意为悦。”世上不只有发烧的“我”在雨夜被崴脚的妈妈背去医院和作为“学渣”的“我”通过废寝忘食的努力在短时间内逆袭成“学霸”是幸福,有自己的友谊,有自己的梦想,有自己的喜爱与厌恶都是幸福。而我,有自己的幸福,那是由一件件简单且平凡的小事构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