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喜欢的初三作文600字
导读:作文简介,你若等待,清风自来。题记青灯,悠悠木鱼声与古佛作伴;霓灯,长街舞乐声以繁华为醉;矿灯,隐隐蝙蛇声扰山...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写喜欢的初三作文600字》,由作文网小编推荐,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篇一: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你若等待,清风自来。题记
青灯,悠悠木鱼声与古佛作伴;霓灯,长街舞乐声以繁华为醉;矿灯,隐隐蝙蛇声扰山石寂寞;路灯,茕茕孑立看浮生万物。
灯,即是“等”。“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等,即是一种不急不躁的处世心态。大事小事一箩筐总是生活的家常便饭,需要用一种心态去面对。心理学上有个词叫“酝酿效应”,就是说在思考一个问题是无论多努力都无果,这时,暂停一会儿对问题的思考,可能对问题的解决起到关键作用。给鸡飞狗跳一个落地的时间,让选择更为理性。不和闲事较劲,不与心窄费时间,生活的艺术就是候着尘埃落定的耐性。在决定向左走向右走前停一停,不急躁,看看远方浮云飞鸟;醒一醒,不固执,听听耳畔软风拂叶。
等,即是一种不慌不忙的生活方式。这茫茫的人海,宽宽的世界,每个人都在学会理解。哲学家金岳霖任西南联大教授时,邀请门生参加研讨会,因看到宿舍门口的勿扰标识,竟等了学生一个下午。这“等”即是一种原则,一种理解。这世界是美丽的,这生命当从容着。岁月匆匆,行路也匆匆,人的生活不是一场劳碌,风风火火赶着路,辛辛苦苦洒着汗,冷落了风景,闲置了心情。有些事情固然要抓紧,但有些时候何不让人生的思考有机会沉淀,也减轻急于事功的浮躁,面对如意或困苦,不忘初衷,脚步轻缓,学会欣赏,闲一段时间读朗月星垂,留一方背影给瓜豆田园。
每个人都想活出自己张扬丰富的个性,却遗失了闲适岁月的好风光。
等,等一场花开,等一杯咖啡,等一阵微雨,等一段音乐。人在旅途,虽然匆匆向前赶,虽然现代人更追求便捷,可是等待,让我们的生命充满柔情,让我们的生活溢满亲切,有等待才有期待,有等待,才会有来之不易的珍爱。
篇二:留些喜欢在心中
看日漫时被同伴笑话了,“想不到你居然还看这种东西!”我认真地思考片刻后,答道:“因为喜欢嘛。”
我对这个回答很满意,诚然,我本可以套出一堆貌似深刻的理由,但说到底都脱离不了这两个字:喜欢。它们是一切情感的源头,正是因为有了喜欢,人才有了七情六欲,爱恨情仇。哪怕我以后不看日漫了,这份情感却恒常浮着,像晴空,在整个雨季我们看不见它,却清晰地记得它的温情,因为我为它留了些名为喜欢的情感在心中。
纵世无人解花语,花自芬芳。大约世界之物多是因喜欢而起罢。当俞伯牙徒劳地弹着那不曾被一语道破的高山流水时,那留在心底的定是对音乐的喜欢;当荆轲在街市中引吭高歌却遭人白眼时,心里也一定对国家也对如此豪爽的生活方式万分喜爱。当他们为一个音符凝神,上天总会倾下整匹音乐的素锦。于是伯牙遇到了钟子期,荆轲结识了高渐离。生命的厚礼只赏赐给那些将喜爱贯彻行动留于心底又不会放弃的人。
因为喜欢,所以不用找借口,要把一切留在心中。我喜欢活着,于是我把愉悦的生命留在心中;我喜欢宁静,于是把冬日的阳光留在心里。我也喜欢夏日永昼,坐在多风的黄昏里;我爱上了凄霜白秋,心中便满山芦苇。我也喜欢看一点哲学,特别在晚上,然后独自想象,自己老去的日子,那时候必是很美的。蜕变的生命无可争夺,留在心中的只有夕晖满天的景象。
我尤其喜欢饭后的景象。父母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而后坐沙发上的母亲听着父亲水槽边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新洗一遍。我想把这个画面留在心底,把看着画的这份情感留在心底,我喜欢。
我喜欢留些喜欢在心中,我觉得似乎留住了我所喜欢的全部。
篇三:最喜欢的一节英语课
我最喜欢的一节科是上星期听的一节英语课。
还记得上次上的一节英语课,这节课并不是我们的英语老师给我们上,而是另一位英语老师。
据我所知,这位老师就是我们学校的一位英语老师,这位老师姓王,是我们楼上七年级五班的英语老师。
以前听五班的同学说过,他们的英语老师很好,很和蔼,就一直很想见一见,那天上课的时候,终于见到了。
王老师刚走进教室,我就觉得果然名不虚传,能让这样一位老师教我,哪怕只有一节课,我都会感到非常荣幸。所以,我的心情异常的'激动,心里非常紧张:毕竟是第一次上这位老师上的英语课,并不知道这位老师是怎样讲课的,自己能否听得懂?我心里非常的没底。
这位老师讲课竟然全用英语讲,刚上了一会,我就非常惊讶,一节课下来我更是非常的惊讶,一节课下来,都是流利的英语,一句汉语都没有。不止我,其他同学下课后都这么说。
虽然全是英语,我还是能听得懂,并且一节课进行的非常顺利。
王老师还与我们做了一个小游戏。这个游戏的规则是:老师大声说单词,我们就小声说单词;老师小声说单词,我们就大声说单词。
有新进行的非常顺利,都的同学们哈哈大笑,我也在其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
除了这个小游戏,王老师还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抢答游戏,用到的词语都是本节课所学到的,让我们说出这些词的反义词,想到就立刻站起来说。
我们也都非常积极,都站起来抢答,有时候一下子站起来一半多的同学,而我也站起来很多次。
时间飞逝,不知怎的,不一会儿就下课了,我还没有上够这节课呢!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节课了,因为这节课气氛活跃,老师呢,既漂亮又和蔼,而且还很幽默,这那倒不是很好的一节课吗?
篇四:我喜欢读书
我喜欢读书,书是一位“隐形人”,当你真正感受到它的时候它就会伸出手来帮助你。
像我们这一代的小孩,因为有了电脑、电视、手机,书渐渐的离我们远去。你可知道一年级时的我,晚上一写完作业趁着爷爷在看电视,就会偷偷地看几眼。有时会被电视节目吸引地不能移开视线挪不动脚步。直到有一天妈妈发现了我这个秘密。从此,只要我偷看电视,妈妈就会说:“赶快读书去。”其实从小我也看书,看的是很幼稚的动画书,里面的内容对自已毫无用处。
记得我第一次真正读的书是《101个经典童话》。那时候我还小,根本读不进去,妈妈时不时瞟我一眼。她不在时我就玩玩具,她在我就假装看。后来,我喜欢看书里面的图片,觉得图片很是有趣。最后妈妈发现我真的是看不进去书,就把故事念给我听,有时候妈妈没念完的故事总让我牵肠挂肚。心急的我忍不住捧起书自已读了起来,这样很快就讲故事读完了,心里也舒畅了。
后来,我渐渐发现书和动画片一样生动形象,那一个个文字似跳跃的小精灵吸引着我。自从我开始自觉读书,妈妈成天笑嘻嘻的打心眼里高兴。读书是好,可读书哪里好?我说不上来,反正如同着了魔一般读着。读到现在我的作文写的异常的好,老师常常说:“这是你写的吗?好精彩、好生动!”我心里仿佛灌了杯蜜水,甜滋滋的。著名诗人杜甫曾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现在的笔就如同有个神仙牵引着写出一篇篇美文。
如今我爱上了读书,书让我尝到了甜头。书,是一把金钥匙,可以带着我们开启智慧的大门,是一位良师教会我们怎样与人交流。我一辈子都想伴着书一直走下去。
篇五:我喜欢
没有木兰的姹紫嫣红,没有丹桂的醉人芬芳,更没有桃李的娇艳妩媚。窗外,是寂寞。
但是,我喜欢,我喜欢这样一直看着
我喜欢冬日的阳光,暖暖的,站在光明的地方,让阳光笼罩自己,我觉得那是幸福在环绕
我喜欢花,不管是什么花,我都喜欢。我喜欢清瘦的秋菊、浓郁的玫瑰、孤洁的百合、以及幽娴的素馨。我也喜欢开在深山里的那些不知名的小花。我十分相信上帝在创造他们的同时,也给了他们同样的尊荣。
我还喜欢另一种花,它绽放在脸上,那就是笑容。我喜欢笑,也喜欢别人对我笑,我觉得笑容是幸福与感动的载体。
我喜欢收到信,那对我来说很惊喜。我喜欢收到信时被人在乎的感觉,喜欢信里满满的关心,喜欢当一个倾听者。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捧一本书,任思绪飞扬。困了就抬起头,揉揉眼睛,看一下天花板,思考书中的哲理。对我来说这也是一种享受。
我喜欢朋友,我喜欢在朋友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按他家的门铃,然后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也喜欢和朋友一起分担忧伤、分享快乐。
我喜欢吉他,我喜欢吉他悲伤的曲调,仿佛摄入我的心魂。我喜欢会弹吉他的男生,我觉得他们给我一种难以言语的悲伤。我也喜欢会弹吉他的女生,我觉得弹吉他的女生散发着酷酷的青春气息。
我喜欢松散而舒适的生活,我不喜欢精密地分配时间,不喜欢紧张的安排节目。我喜欢许多实用的东西,我喜欢旧东西,我喜欢翻旧相片,我喜欢美丽的小饰品,像发夹、胶圈和胸针,我喜欢用充足的时间来发呆。
我喜欢活着,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中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
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写喜欢的初三作文600字》,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网,一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