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有时只是随意的对事情的保证,有时是无关紧要的一句话。
如果你真的认为承诺是上面的任意一条的话,你就大错特错了。
承诺过,就要尽力完成。
我们平时都会做出一系列承诺,有些承诺微乎其微,也有些承诺是异常困难甚至无法完成的。但是,你只要立下了承诺,就要努力地去完成。
就像湖北恩施的万其珍老人。从清末民初开始,万家祖上便承诺,万家子孙要在大沙河渡口义务为来往的人摆渡。先祖千金一诺,后人时代践行。一百多年过去了,万家传人一直以行动履行这个诺言。不论刮风下雨,只要有人需要,渡船便摆个不停。
万其珍老人继续履行了先祖的承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使祖上的承诺得以延续,得以继续传承下去。用实际行动向我们说明了作出承诺,就一定要去履行承诺这一道理。
当然,也不是做出的所有承诺都要去履行。有时,在自己十分不情愿去做或被迫作出的承诺是可以不去履行的。
我们在作出承诺后,有时难免会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而无法完成承诺或无法按时完成承诺,就必须要向被承诺者说明原因,并请求原谅,还要对造成的损失给予应付的责任。
承诺作出之前,要好好地考虑好自己能否完成这项承诺,如果无法完成就不要承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自己或他人的损失。
所以,立下了承诺就要去完成,而完成不了就不要随意立下承诺,而完成立下的承诺后,对自己对他人都将会是一个圆满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