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玫瑰的初三优秀作文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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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初三作文)
帮助他人,不求有多伟大,因为那些真正伟大的人都是默默无闻的人。
在乡村的黑夜里,人们依旧忙得不可开交。那一片漆黑当中,有宁静,而人们眼中却是光明,又不失热情。一切因果皆是盲人,那个朴素、平凡的人。
从小在城市中长大的我,一回到乡村,便惧怕黑夜。记得那时,去亲戚玩的途中,看见一个人在路中提着灯,慢吞吞地走着,我心里莫名有些恐惧,转身就跑,很吃力,那是因为腿有点软了。
那个像僵尸一样的人在我的脑海中,流连忘返,挥散不去。
直到一个大年的晚上,我与父母走在一起,还是那个没有人的凄凉之地,看见一个提着灯的人缓缓走来,正打算拔腿就跑,老爸一把拉住了我的手,说:“书生,快点叫婆婆。”我在远处小声地叫了声,婆婆,而她却听到了,说:“孩子很乖呀。”我羞愧地走到了她的面前,发现她的眼珠全呈白色,但人却看起来很和蔼,她额头上的一道道皱纹就像一个笑脸,她的脸瘦得像皮包骨一样,却总能挤出一个微小,深陷的酒窝。渐渐地,我以后便跟她聊上了。
她常讲述我爷爷的故事,说在那个时代,我爷爷是个护林员,每家每户家里总需要柴火,常偷偷去砍伐,而我的爷爷并没有实施行动,而是几番劝告,可有些人砍伐地更厉害了,甚至将林子中的树木砍伐后拿去卖,而我的爷爷念在大家都是亲戚,不好意思照政府实施罚款,便觉得是自己的错,于是在林子中搭了个帐篷住在那儿,不管风吹雨晒一样如故,而这位盲人,我的亲婆婆,经常提着灯去给爷爷送些吃的,有时还会接爷爷回家一两次,但当爷爷又要回林子中时,便不要婆婆提着灯送行了,而是选择了目送。
那一夜,林子又少了些什么,日复一日,林子已经变得不成样子了,而爷爷更加自责,便辞去了工作。但因为习惯,每天都按以前工作的路走上一两遍,每天回来都让婆婆提着灯接送。
终于有一天,婆婆的眼睛瞎了,沉醉于痛苦之中,而正是那一年,爷爷在途中喝醉了酒,便一醉不醒了。
那天,婆婆振作了起来,每晚都在我爷爷出去的路口提着灯,心想好照亮我那从天堂回来的爷爷,一路走好。
近几年的一天,她也走了。或许她依旧在天堂上提着灯吧。
现在的我,每晚看着满村的灯,便想起了她。
一个提灯的盲人,在一片漆黑的夜晚,心是亮的,照亮了村里所有人。
如今的乡村,在偏僻的地方,总挂着一路的油灯,人们提着走,第二天又会挂回去,是她让村里一片光明,没有迷路的史历。
今年,回到了家乡,油灯变成了路灯,但那个提着灯的盲人却没有再出现过了。
她就是灯,无形之中离不开,因为她就住在我的心里。那盏温暖、和蔼的灯。
第二篇:玫瑰即玫瑰,花香无意义(初三作文)
一间旧书斋,一缕淡墨香,一位发色青灰的老者泼墨挥毫,一幅狭长的画卷上虾子二三,一笔不着的水气淋漓,一段意蕴无穷的留白,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妙在似与不似之间。齐白石老先生藏一滴真水的香,留一段恰到好处的空白,虚实相间,让人不自觉地在内心深处空出一方澄澈的天空。一位好画师善于留白,以达到“天人合一”的美感,用心灵的悟性填补空白,融入自身含蓄的解读。我心目中的留白便是利用表面的空虚给事物本质以更富张力的升华,以达到内心和外物的和谐统一。
阿根廷哲学家博尔赫斯说过:“玫瑰即玫瑰,花香无意义。”意思是玫瑰因为它的本质而美丽,花香只是它附加的特性,本身不具有美感。这显然是将玫瑰的本质与其附加性质割裂开来,过分夸大了事物本质的意义所产生出的唯心主义观点。可惜这位哲人被上帝蒙上了双眼,毕生陷入事物表里认知的泥淖里苦苦挣扎,在唯心与唯物主义间摇摆不定,没有领略过留白之美。因此,我认为留白的真正意义在于给人们指明了美学研究的方向:唯有跳脱出事物本身固有的认知体系,将事物本质与其附加性质高度融合,才能充分感受万物之美。
留白之美在文学领域得以深刻地诠释,如文学巨匠鲁迅的小说《祝福》:在祥林嫂被掠走以后,鲁四老爷气愤地骂道:“可恶,然而”谁“可恶”?“然而”什么?文中没有明说,留给读者遐想空间与百般解读,寥寥几笔,一位封建思想捍卫者的.冷酷与无情跃然纸上,读来足以让人义愤填膺。南宋诗人叶绍翁《游园不值》以空白绵延出无穷的意境。为何“小扣柴扉久不开”?不免让人对于柴扉之内的人产生遐想。门虽设而常关,一枝红杏正是满园春色的体现,眼看着红杏出墙,心念着墙内百花,余味无穷,引人入胜。
在生活中,留白是一门艺术。庄子所说的“君子之交淡如水”便是给友情留白,让距离产生美,让情感填补空白的罅隙以突显出友情的本质。《红楼梦》里贾宝玉一句“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打动了林黛玉的芳心,“任凭百花开得绚烂,我心早有所属”这便是爱情里的留白,以留白的智慧换取长久幸福,以坚贞不渝的信念体会爱情的真谛。
留白的美学价值让我想到国学大师王国维,其“有我之境”便是:“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其“无我之境”便是:“以物观物,不明物我”。在我看来,留白之美便是将“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相平结合,充分感受事物之美。这样一来,玫瑰因为它是玫瑰而美丽,更因为它馥郁的香气使它美得更立体;齐白石的虾不仅因为其活灵活现而美,更因为恰如其分的留白使整个生境得以栩栩如生地体现。
佛话留白,拈花一笑,放空之物外,收获内心的盈美。人生如白驹过隙,不如用一朵花开的时间,给生活留点空白,能简则简,只留一片风骨,就好。
第三篇:玫瑰“余香”,“最美”力量作文(初三作文)
“你的美,无声无息,不知不觉让我追随”
羽泉《最美》
伴随着羽泉《最美》的歌声,自己不禁想到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这本书里的故事点滴。如果让我用两个关键词来浓缩一下自己的真切感受,那就是“余香”和“最美”。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华佗行医,主动去给病人减轻痛苦;“麻袋哥”路遇危难,热心相助年迈老人
从古至今,“助人为乐”从来都是我们民族的传统美德。它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褪色,也没有因为凡人的善举而冷落,相反,“余香”玫瑰在我们周围依然灿烂绽放,绽放着强劲的“最美”力量。
舍己救学生的女教师张丽莉,被称为“最美教师”;被飞来铁块击中后忍痛安全停车的司机吴斌,被称为“最美司机”;普通士兵高铁成不顾生命危险,三次冲进火场排险救火,被称为“最美战士”这一串串的凡人善举,传递给我们的就是真真切切的“最美”力量。
“最美”让我们震撼,更让我们感动。到底是什么让他们成为我们的感动,成为我们新岁月里雷锋版的平民英雄呢?我想,勇气和责任,一个都不能少。
“最美”美在勇气。“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我们在面对困难来临,乃至别人求助时,缺少的不见得是我们的善良,而是让短暂的“明哲保身”冲淡了我们的行动勇气。正如一位名人所言,“英雄并不比一般人更勇敢,差别仅在于,他的勇气维持了五分钟而已。”张丽莉推开学生的一刹那,吴斌完成最后制动的76秒,就是难能可贵的“五分钟勇气”。
当我们身边的学习“马拉松”、纪律“松垮垮”、生活“无厘头”等等现象扑面而来时,我们是否想过要鼓足勇气,做一回“最美”呢?哪怕是一句善意的提醒,哪怕是一句鼓励的口号,或许,这就是“最美”的开始。
“最美”美在责任。据报道,张丽莉对学生的爱,不只是在失控客车冲向学生的一刻,更植根于称呼学生为“宝贝”、把班里每一个孩子的情况摸清楚、为生病学生买药等工作表现中。
我们是中学生,我们的岗位就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同样需要责任,“助人为乐”就从“主动学习”、“主动承担”开始,捡起一片纸屑,做好自己的值日,对同学的事情“能帮一下就帮一下”,不需要挑三拣四,不需要你推我让,这就是最简单的“赠人玫瑰”,这就是最朴素的“助人”行动。
“最美”是一瞬间的事情,更是日积月累的事情,我们就要珍视点点滴滴的“玫瑰”余香,去见证、去启动属于我们分内“最美”力量。
玫瑰“余香”,“最美”力量!
第四篇:玫瑰赞(初三作文)
不知为什么,我如此喜欢玫瑰。是喜欢它那种娇艳欲滴吗?还是喜欢那种淡然的悠香?我说不上来。我只知道,我喜欢玫瑰。胜过一切花朵。
我喜欢玫瑰,喜欢他每一种颜色。我喜欢白色的纯真,蓝色的优雅,红色的浪漫,黄色的典雅,橙色的明媚,黑色的神秘,紫色的高贵,粉色的俏皮几近每一种颜色都让我为之痴迷,陶醉我想这世上应该再也没有一种花,可以把颜色诠释的如此唯美。
我喜欢盛开的玫瑰,我也喜欢含苞待放的花蕾,我喜欢它的花语“那不悔的青春。”是啊,不悔,在风中站立,在雨中摇曳,受尽雨打风吹也不怨不悔。只等怒放的那一刻。那是坚强后的艳美。
谁说玫瑰只是爱恋的信物,那是在亵渎玫瑰,你是否见过千万朵玫瑰竞相开放的场景,你是否体验过那种唯美的壮丽,纵使是梅花又怎样?也须逊它一份悠香;纵使是菊花又怎样?也须逊它一份宁静;纵使是牡丹又怎样?也须逊它一份淡然。我感叹大自然的奇妙,竟能把一种花塑造的这么完美!
从古到今,有那么多赞扬花的文章,为什么没有一篇是赞美玫瑰的呢?难道是因为它太过于完美而无从下笔吗?还是只知道玫瑰的外表却不知道它的内涵?我不知道原因,我只知道我喜爱玫瑰胜过一切。
我曾种过几株红玫瑰。夏日里,也只绽放了四五朵而已。而我却欣喜了好一阵,但没过多长时间,花瓣零落到地上,我有一种心酸的感觉,想起了黛玉葬花时的“侬今葬花人笑痴”才明白,只有爱花的人才会惜花,才会为落花感到怜惜
我时常幻想着,在某个悠闲的下午,信步在玫瑰园中,写一篇玫瑰赋,然后摘下一朵玫瑰,深深的嗅一口花香,这种感觉让我很沉醉,沉醉
第五篇:遇见玫瑰(初三作文)
我,行走在山的深处。
眼前茫茫的绿色缭乱了我的双眼。橙黄色的阳光钻过树叶间的缝隙,躺在了我身上,躺在了心里。用手去握住那一缕橙黄,手心里暖暖的。想把它留在手中,可是,调皮的它很快没了踪影。
脚下凹凸不平的路感觉有些陌生,却似乎比城里一成不变的道路更亲切。步入密林,光线渐渐幽暗。一眼望去,满目翠竹,修长的身影交错矗立,即便是素来最不听话的枝叶,也像是经过细细打理,茂密而齐整。
喜欢听鸟儿在我的头顶鸣叫。它们总是用几个不同的音符串成一支歌。一只先唱,另一只接着,缠缠绵绵,像滑滴在青石上的一线灵泉从歌声里迸落。那种鸟,绿背黄纹,有一只小巧的喙。它们总是两只在一起,依偎着,厮磨着,分不开。
这里有着繁华的梦境,然而却不是真正能打动我的景致。我所深爱的,怎应只有这缠绵的温柔?我渴望生命的鲜活与热烈!
踏着一地斑驳的树影,不经意间掠过树荫下的角落,却久久为她流连。那抹饱满而热烈的火红,拽住了我的眸子。
她独自热烈地绽放,火红的色泽,饱满得几乎要溢出来,层层花瓣紧紧地簇拥着,边上折出些俏皮的褶皱。她的几片花瓣张扬地飞起,仿佛振翅欲飞。
我惊叹于这一朵花的勇气,不随波逐流,打破这里象征性的柔情,只做自己。
清风徐来,她缓缓起舞,风把那团火红吹得更加热烈绚烂。鲜艳的红团在一起,花瓣小小的却精致得很。那是一双小小的翅膀吗?飞向她自己向往的澄澈。她的枝是碧绿的,浓浓的生机和勇气迸发出来,深深渗入心底,让人由衷的敬佩与流连。
记忆的深海里,又浮现出相似的场景。曾在街上汹涌人潮中安静弹唱的他,清瘦高挑,在璀璨灯火深处的黑暗里抱着吉他,唱给自己,唱给清风明月。那一刻的他,莫名地耀眼起来。
这个世界仿佛成了一种永恒因为,有一朵火红、热烈的玫瑰在我的内心深处,霍然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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