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情,是漆黑里听着发光瞳仁的眼睛,是膛红上布满密密皱纹的皮肤,是一代又一代挣扎迷离的故事,是皎洁幽亮加少年心事的明月。乡情,是你的天和身子,街坊同伙的皮肉和血,祖祖辈辈人的脑浆和骨髓,是几生几世都要怀抱的债与安定。——题记
故乡孕育了人们,在岁月长流中雕刻出人们的容貌和个性。孩子们最终会长成故乡的样子。泥土地里的笑脸如向日葵般灿烂,大山上的眸子像长茅草一样平实温和,海边的心情同波浪起伏不定。城市中的态度有钢铁的棱角,是脚下踩踏的大地高举起人们,是头上支撑的天空抚摸着人们。人在故乡生长,像一棵树,生活一年四季,十年二十年,乃至百年后眠在这里永远。这个过程中,人依赖故乡,恋着故乡。这种感情不同于人与人之间的任何感情,而是人对一片土地的深沉的爱。人不可能没有这样的感情,失去这种感情,人将无法生活。后来,在许多诗词曲赋中,文人们将这种感情称为乡情。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像所有平凡的孩子一样,生活依存着故乡。我不能离开我的故乡,我比爱任何人更甚地爱着这个地方。我爱蓝得透明的天;爱殷实平和的大地。我爱街角烂漫的小花,爱路上坚硬的卵石。我爱天边火红的夕阳,爱海上安静的波浪。我爱小区新搬进的住户,爱门口开得不久的小店。这里有我熟悉的人们,有我熟悉的街与巷。我的回忆都与这里有关,并且我还要继续创造更多的记忆。在这里我生活了十二年,并且我还要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我知道这一切都没有为什么,是注定,不能推脱。
是故乡促使我来到这世上,是故乡塑造了我的模样,我的喜怒哀乐都来源与这片土地,我的行止立坐也全部都是土地的痕迹。故乡的水流是我的献血,故乡的泥土是我的骨肉。高大的碣石山是我的脊梁,平淡的黄金海岸是我的手掌。我爱这土地,爱得深沉。这土地爱我,爱得伟大。
在活着的时候,不管到哪儿,都不能忘了故乡,都要怀着乡情,在我死前,要把头身子皮肉血骨髓和脑浆统统还给故乡。还不够,还有一颗心,一颗光明磊落而怀抱故乡的心——将会永远埋葬在我的故乡——一处并不遥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