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喜欢的作文600字

2021-10-17 19:04:00
初一有关喜欢的作文600字

初一有关喜欢的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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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孤独是什么?

曹文轩的《孤独之旅》用诗意如水的笔触,记叙了少年杜小康战胜孤独并获得成长的故事,表达着对少年儿童生存状态和心灵世界的关怀。这一不寻常的旅程中,孤独是长夜漫漫兀自湿透枕巾的泪水,孤独是船行千里无尽的空旷和彼岸,孤独也是少年杜小康独自面对的芦荡和风雨。

一路前行,杜小康站在船尾看浪将自己送离故乡,彷徨与孤寂也如浪般袭来,双眼盛满迷茫。可他还是选择面对,让希望一寸寸扎根生长,看自家的鸭群一天天长大,浓密的羽毛承载了瑰丽的阳光。可他注定是要经历磨难的,那一场暴风雨肆虐而至,将杜家的希望高高抛起,又狠狠摔落,它要那个少年,低下高傲的头。可是,它怎会得逞,少年的眼睛,愈加明亮,身形愈加挺拔,风雨,不过是一场旅程的洗礼,阳光与成长才是时间的恩赏。

一步步走在前行的路上,一次次被恐惧与孤独淹没,我在亲人的离世里感受悲伤,在被揉皱的成绩单里体验彷徨,犹如一只倔强的小兽,无数次地为自己舔舐流过血的伤口。可是,我不甘心,我不甘心当孤独如潮水涌来时我只能感受无法呼吸的痛苦;我不甘心身边的人没有缘由的离开,我却连挽留的资格都没有;我宁可打碎自己,宁可重新生长一次,我要为这青春的旅途,刻下名为“奋斗”的轨迹。

我在孤独时读书,在忧伤时吟唱,在彷徨中寻找,在黑夜里微笑,我用全新的姿态拥抱这世界。煮字为药,总是被书熏出眼泪,半是惺忪,半是感动。流泪,又会怎样呢?我坚信我会是一朵花,终有一天会以骄傲的姿态拼尽全力去盛放,馥郁而芬芳。

如今,我终于能仰着头微笑地告诉世界,我的青春,向阳而生,我没有辜负那一段孤独旅程,没有辜负选择生长的自己,在那一段奋斗的岁月里,浴火重生。

【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时光的跫音被四季的轮回拉扯着渐行渐远。目光又一次缱绻于这篇名为《坚持》的文章,想来珍藏她已经一年了,这时的我即将毕业。

《坚持》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句“虽然坚持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坚持就一定不会成功。当你想要放弃的时候,想想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件事。”放空大脑,我用这把钥匙打开了内心深处那一节体育课。

当“体育成绩加入中考总成绩”的消息传来,我的内心没有什么波澜。只是老师为我们安排了一系列苦不堪言的训练,其中一个任务是背着千斤重的书包跟着老师精心挑选的音乐一刻不停的在跑道上驰骋一节课。阳光一片一片的撒到我们身上,暖洋洋的'。我们整整齐齐的站在跑道上,蓄势待发,随着老师一声哨响,我们迈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跑了出去。脚下的跑道一圈又一圈的轮回,耳边的音乐一首又一首地循环,胜利女神一次又一次的在终点向我们挥手,我们只是坚持着,一圈又一圈的地坚持着。

跑步之途,好似唐僧师徒西去取经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困难的时候,我理所当然的想过要放弃,当我慢下脚步时,不知谁说了一句“坚持”。随即,《坚持》那篇文章,在我脑海中一遍一遍放映,她给我的力量贯穿全身,是啊!不坚持就一定不会成功,想想自己为什么出发。感谢这篇短短的文章,用叩击心灵的回音,支撑我跑向终点。

当我跌倒在草坪上,一切的汗水顺着身子流向大地。如果说大地给我们的是无限的舒展,那么“坚持”给我们的便是触手可及的终点。这篇文章是我青春的刺青,顽固地而倔强地攀附在心壁上,永远色彩明丽。

【三】: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闲暇时翻起爱看的杂志,竟遇见了一篇令我怦然心动的文章。

文章的题目是《敬畏规则》,乍看题目,我头脑里环绕了一团疑雾,我们敬畏生命,敬畏自然,而小小的规则还需要我们敬畏吗?想到这儿,我继续往下读。一个男孩在排队途中离开,返回后拒绝了别人允许的“插队”,而他只是默默说了“这不符合规则的”。一个小孩,就有如此根深蒂固的规则意识,我很是诧异。循着文字再读下去,我又看见作者写道季老散文集《留德十年》中的故事。故事的背景是二战时期,当时苏联红军包围了柏林,许多德国百姓陷入了寒冷的困境,他们中的一些进山砍柴。在无政府的状态下,德国人遵守了只砍枯藤朽木的规则。季老也由衷地感叹“循规蹈矩,一丝不苟是德国人遵守的一条规则,任何时候都不会破坏规则,这已经深入到人们的骨子里”。

本是浅浅淡淡阅读的我陷入了沉静与思考。不论是前几年很“流行”的“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的“中国任性式过马路,随手一挥“某某某到此一游”的中国随性式游客,还是去年引起社会轩然大波的7?23老虎吃人事件,都在表明有些人已经在规则的大框架外“随心所欲”,一次又一次的“逾矩”。究其根源,我想,是规则意识的淡泊。当我们还在随手涂鸦时,我们要问问自己,这些行为,脏了谁?每每徘徊在规则的边缘时,只要我们再思考,再给予敬畏,我们就会做出规则中的正确选择。

《吕氏春秋》曰: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则圆,则必规矩。规则不仅仅是公平正义的体现,更是我们个人素养的彰显。敬畏规则,希望每个人都能有为有不为,一旦错了,就毅然回头。

【四】: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

陈酿暗香袭,我饮这杯醉。冯骥才笔下在时代变迁中日渐式微的传统民间艺术,却让我心中蠢蠢欲动的灵感霎时间汇聚,蓄力,趁着酒意正酣,我便“揭竿而起”。

冯骥才,一位穿梭在天津的大街小巷中的作家。不论是给人家刷墙不流一滴漆的粉刷工,还是街头捏泥人的小贩,在他的笔下都像电影般,一帧一帧的在我眼前盛大演绎。《俗世奇人》是令我一见倾心,我最喜欢的便是《刷子李》这篇文章。刷子李是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它给人刷墙有个规矩:一天只刷一面墙。而且一旦刷子蘸漆,他必要一身黑衣黑裤相配,并会与房主承诺:只要衣服上有一滴白漆,白刷不要钱!这不,刷子李这天又在给别人刷墙了。依旧一身黑衣黑裤,刷子一蘸白漆,熟练的在桶边轻轻一搁,身轻如飞燕一般跳上板凳,一条一条均匀而又整齐的白漆印在墙上,果真一滴都没有滴下!粉刷间隙,刷子李一定会坐在门边,品一壶茶,抽一袋烟。他有个徒弟,总会在这时迎上前去,看师傅脸色明朗,偷学几招技艺,偷听几句杂话。他一走上前去,便一眼看见刷子李裤腿上有一白点!当他正矛盾之时,刷子李一招呼他:“看见我这白点了吧,你真以为你师傅只会说大话?”说罢,用手轻轻一提裤脚,白点不见了!一松手,白点又出来了!原来,这白点是刷子李抽烟时不小心烧了个洞,里面的白色长裤透了出来,让人误以为白漆掉在了身上。

冯骥才的语言文白夹杂,透着一股地道的天津风味,每每捧起这书,读到这篇文章,我都不由得想到了当下,刷子李作为老天津的一位粉刷匠,可以如此敬业与守信,带着对匠心精神和文化基因的传承使命,坚定地行走。

俗世中的奇人比比皆是,但愿城市中长大的我们,不要忘了古老的、传统的、靠言行举止传承的文化。

【五】:我喜欢

我喜欢春日里的那一缕阳光,暖暖的,柔柔的,照亮了万紫千红,照亮了心中的每一个角落。

我喜欢河边垂柳抚摸秀美的碧发,柳叶轻点着溪水,宛如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我喜欢一群白鸽飞舞盘旋,划出一道又一道美丽的弧线,宛如架起了无数通往梦想的天路;我喜欢阳光下的朵朵红花,镶在团团簇簇的草丛中,宛如一群天真可爱的孩子,正仰着脸向我微笑。

我喜欢夏日莲池里绽放的荷花,喜欢虫儿们在草间吟唱。喜欢俯头细看花间穿梭的蝴蝶,就像欣赏一支优美的舞蹈;喜欢火红的夏夕,洒满大地,一片片晚霞,好似红墨水染透了天际,彤霞万里,红地千顷。

我喜欢秋天湛蓝的天空,幽远而纯洁的白云。喜欢站在灿烂的阳光下耀眼夺目的金黄,扑面而来的阵阵浓郁的稻香;喜欢农民们挥舞着手中的镰刀,布满皱纹的脸上绽放出孩童般的笑容。喜欢在铺满落叶的林间小道上散步,脚下软绵绵的,边走边欣赏着一派辉煌的秋天景象。

我喜欢寒风吹着的冬天,看小小的飞雪,一片片飘落下来,积在地上,孩子们在雪地里快乐地堆雪人,打雪仗。在圣诞节点一堆篝火,人们围着火堆唱起快乐的圣诞歌曲,任悠扬的歌声传到哪里,就把祝福送到哪里。

我喜欢在寂静的晚上,躺在沙发上,点一盏明亮的灯,捧一本好书静静地阅读。任悠悠的思绪伴随着淡淡的书香,看“三山五岳的神奇风韵,倾听长江黄河的奔腾不息,品孔圣人的睿智博学,好不惬意啊!

我喜欢在雨中手撑一把小伞,漫步在雨的世界里,四周一片朦胧,耳边是雨声合成的优美旋律,雨水落在地上,溅起一个个水花,此起彼伏,像无数个美好的愿望一闪一闪。

我喜欢背包客说走就走的潇洒和随性,向往他们能够在一个又一个美丽的地方行走。

我喜欢我喜欢所有美好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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