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初一的我作文汇总7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每个人看待事物的态度都不一样,有的认为美丽,有的认为丑陋。但是却是同一样物品。个个的审美观都不一样,就像吃着同一个食物,有的认为美味,有的认为难吃是同一种道理。
在四季中,我却认为秋最美。
也许是因为生在秋季的缘故吧,或许是因为它和春天有着相似的温暖,在古诗中,不少诗人借秋天悲凉情感来抒发自己的思乡之情。秋天真的悲凉吗?在我眼中,它是多么美妙,有时甚至是温暖和热闹。
我十分喜欢学校里操场上的几棵水杉。当它们变成金黄色时,放眼望去,是如此得美丽,完全显现出秋日风情。
当走进时,那一片片叶子飘舞下来。然后再经秋风的吹拂,无数只“黄蝴蝶”就随风翩翩起舞,驱散了我一天读书的辛苦。
曾在小学时老师家门口见到象征着秋天的花儿——向日葵。好像望到太阳也有着花瓣。那金黄的辉煌是多么有象征意义呀!
秋天的雨,是伴随着丝丝凉风,静静地降落。一层层雨雾笼罩着夜幕下透着黄晕的路灯,笼罩着长着金黄叶子的树们。凉风习习,烟雨蒙蒙,整个城市仿佛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显得温柔清新而又富有诗情画意。
秋季的美无不令人赞叹,尽管它仍包含着冬天的酷冷,但它又是如此得优美和温暖。阳光照在身上,是如此的幸福。
热爱季节,就是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体现。因为每一个季节,都是自然与心灵共同的杰作;因为它们的到来,已凝聚了太多的期望与等待。只要用心欣赏,才会发现其美丽与感染力。人的生活和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在我们生活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些人,她们或许对你来说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有些人,总会给你带来温暖,让你在孤独时,难过时,体验到什么是温暖。
我遇到的一位小姐姐,我先不给你们介绍,但听完我的叙述后,你们或许就知道她是谁了。
她是我在另一个世界认识的小姐姐,虽然我不知道她长什么样,但是我可以百分之百的笃定,她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姐姐。每次我遇到困难之后,都会询问这位小姐姐,让我意外的是,每次面对我的问题,她都会耐心的帮助我。有时候,我们在网站上有征文活动,虽然活动要求上标注着:一律不帮助修改。但每次,都会心软,帮我们将文章的错误修改,这让我很感动。
同时,她也是我们这帮孩子的知心姐姐,陪我们一起开心,聊天,好多人都喜欢她呢,都争着献殷勤,我也不例外,有这么一个小姐姐,谁不会喜欢呢?
我每次打开QQ,心里默念的一定是:她一定要在啊。这个她,就是我说的小姐姐,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和她聊天,就让人觉得很轻松,让人觉得丝毫没有架子,相反,很亲切,很和蔼。
从遇见这位小姐姐后,我就觉得自己变了,变得比以前开朗了,变得更喜欢学习了,也许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我开始把她当作自己的知心朋友一样,每次都用搞怪请用的话语去跟她聊天,她也不介意,和我一起开心,每次看到她发来的信息,我就会感叹:“这个小姐姐好可爱啊,我也想有这么一个姐姐。”
现在,你们知道她是谁了吧?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唐诗乃我国五千年文化之瑰宝,而在诸多吟诗寄情之人中,诗仙李白则格外突出。每每读他的诗,便觉得荡气回肠。
腰悬酒壶,仗剑行天下,一口气吐出,便是诗无数。后人赞曰:“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他岂是凡人!
他在年少时便已立下志愿:看遍天下美景,游遍大唐江山。他入巴蜀游齐鲁,逍遥一公子。李白十五通剑术,说他是游子,倒不如说他是游侠。与好友把酒做诗,论古今风流人物,但他更期盼的,却是在仕途中,找到一把写满功名富贵的钥匙。
几番坎坷之后,李白终可奉诏入京。高呼:“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成了御用文人。可玄宗也不过是有雅兴或是哄美人时,才想起他李白,而他一吟也尽是带着奢华之气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在经历游子、仕途、受宠和离京之后,他终明白,宫廷不适合他,感叹“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继而又回归游子生活,主宰大唐诗歌。
细看李白宫廷生活,心生诸多遗憾之处。李白身处宫中,心寂寞,唯能独饮,却仍要对月举杯。权贵压不住他,力士脱靴、驭手调酒、贵妃研墨,如此傲慢之李白,玄宗如何留他?可李白既有抱负,就应全力施展才能,方可报祖国、耀楣门,而非做出上述三事件。如力士脱靴,李白喝得酩酊大醉,可他既是御用文人,饮酒便该有三分节制,虽赋得佳作,却为自己的仕途埋下祸根。有人称之为文人骨气,我则认为是书生意气!为官在外,首须隐忍。司马迁忍辱偷生,方作史记;司马炎沉静内敛,做事果断,喜怒不形于色,终统一三国;雍正颇懂隐忍,心思缜密,才继帝位……。反观李白,本就因才能出众引得群臣妒忌,却还傲慢张狂。李白虽才高八斗,却不适于官场的尔虞我诈,不善于宫中的为人处事,终不能在权贵之地成大器。
综上所述,我眼中的李白,满腹才情,却不适为官;傲骨铮铮,却非霜心耿耿。可见,他最终退出仕途弃功名,为诗痴狂成诗仙,确是正确的选择。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张爱玲曾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鲫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我对这种充满爱意、求而不得的恨深有体会。高鹗之流虽然续编了《红楼梦》,但仍不免被人苛责--才性不同,才情相异也。可以说,这一生,我最爱《红楼梦》,最欣赏《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看了电视剧《曹雪芹》,更是如此。
日常生活中,我们习惯于响应“明星效应”,盲从于大众潮流,热爱着别人的热爱,却忘了自己的本性。可是,在千古八荒里,就算名人名作层出不穷,我还是最欣赏曹雪芹,因为在我看来,他是一位眼光超前、思想卓越、才性高绝之人。
曹雪芹最吸引人之处是他的才学与傲骨。作为一个享受过荣华富贵且才华横溢之人,他很难放下自己的傲骨。朋友们把他比作视俗人以白眼的阮籍,称他画的嶙峋的石头就像他的傲骨一样。张岱曾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疵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于曹雪芹而言,才华即是深情,傲骨即是真气,晚年虽“日薄西山餐暮霞”,也不能削减他一丝一毫的风流倜傥。
曹雪芹最伟大的地方,还在于他创作了《红楼梦》这一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小说中反对封建礼教、向往恋爱婚姻自由的思想,在封建时代是十分先进和可贵的。可以说,宝黛对于爱情的向往和对于封建礼教的反叛也是曹雪芹骨子里想表达的思想。他用故事启发了大众,用精细的文笔刻画出了封建社会的生活图景,展现了一个大世界。他的.思想和他个性中的闪光点,让后人膜拜、敬仰。
我爱《红楼梦》,更欣赏曹雪芹。如果没有伟大的作家,那就不可能有伟大的作品。曹雪芹对于中国文学的贡献不言而喻,所以他才能成为后世作家崇拜的偶像,成为读者赞美的对象。
曹雪芹,你是我最喜爱的人。你的才情与傲骨、你的深情与真气,都是我们这个时代需要的精神食粮。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今天,我和弟弟去上补习课 。走到半路上,我发现我和弟弟的补习课本和书籍在妈妈那儿。妈妈给大舅妈送柚子去了。我们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没办法,我们俩只好站在上补习班的路旁用着急的目光四处寻找妈妈的身影。在一次又 一次的失望中,我俩变得焦燥不安起来,于是我们就决定去大舅妈家去找,可我们到了大舅妈家敲了很久的门还是没人开门。我俩失望的离开了大舅妈家来到大街上,心想妈妈可能又和熟人聊天去了,我们的心更加烦燥就怒气冲冲地在大街上遍地搜寻。不用说等我们的还是失败。这时我想妈妈会不会在补习班的教室外面呢?我们满怀希望向补习学校跑去。可我怕老师说我没带学习用具,只好在校外看了看,没见到妈妈就垂头丧气的离开了校园。心里还不停的埋怨妈妈。
此时,我们的肚子已经咕咕地叫了起来,腿也走酸了,我们完全忘记了补习课的时间。只想找个地方歇下妈妈时弟弟说:这儿我有一个熟人,我们不妨去他那儿。于是我们完全把补习的事放在了一边,慢慢的向熟人那儿走去。
我来到弟弟所说的地方,一看,原来是二外婆和二外公的地方,来到了以后,我想:家中又没有人,去学校又没有学习用具,干脆就在这儿等妈妈吧,后来,在二外婆的追问下,我终于说出了妈妈夹时电话号码当妈妈风风火火地赶来时,她却告诉我她将我的学习用具放在我的坐位上了,她在外面找我几圈也没见我,只好在教室外等我。直到放学也不见我,才将学习用具拿走。
你看看现在多少时间。我一看,立却羞红了脸,一下午的补习课程就因为我的呆板泡汤了,其实,没有学习用具也可学到知识。还可以暂借呢!我为什么就没想到呢?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亲爱的***:
你好。
还记得你第一次踏进**大门的样子,白T恤,牛仔裤,帆布鞋,一脸稚气,怀着对新学校的彷徨和期待走近了新的征程。现在的你,应该,很成熟了吧,正在奔向自己新的未来吧,经历过那么多忙碌,辛苦,汗水和泪水的你,有没有新的勇气来面对在自己现在的未来呢。三年前的你,曾经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和迷茫,你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能力去面对三年以后未知的旅途,你不知道自己能否完成家人对你的期望,以及一切一切。你,只是希望,自己可以在大学四年中学会更多的东西,交更多的朋友,尽情的享受在踏入职场之前的最后的青春时光。
三年前的你,有着对爱情最最纯洁的幻想和感动,现在的你是否找到了一个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人了呢?还是说,仍然在等待…现在的你,是否遗忘了那个最初最懵懂的女孩了,那个有着满腔热血,说要为未来而奋斗的女孩?三年后的****,你是不是还是一样多愁善感,是不是还一样爱打抱不平,是不是还一样爱“多管闲事”,是不是还是那个最最纯粹的自己呢?如果是的话,我感觉很庆幸,因为你没有被岁月的时光打磨,还是保留了自己最原始的纯真与感动。
最近的我伤感比较多,也明白了许多很久没有想明白的问题,三年后的***,你是不是还在执着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是不是开始明白,有很多事,不必那么执着,不必太在乎,因为,那样太累。
三年后的***,现在的你在面临新的选择了吧,在人生的道路上你也应该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了,又经历的三年的磨练,现在的你应该没有原来那么冲动了吧,遇到任何事都不能再感情用事了,因为我们的人生不可能在重来,一旦冲动,可能我们都会失去很多我们彼此都很珍惜的,将来想起来的时候会深深懊悔的东西,所以,现在的你学会真正的成熟了吗?
三年后的***,曾经你很懊悔为什么以前没有在努力一点,那样或许你的大学就会有不一样的结局,现在你的是不是对你已经完成的大学时光有了新的感受呢?是不是发现其实在这三年中,你又重新收获了许多新的友谊,是不是在感叹人生际遇的奇妙,将原来没有关系的你,我,她联系在了一起呢?
不管怎么说,我都希望,你可以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中生活的更加多姿多彩,但是也不要失去了原来的纯真和本心,希望你可以真正懂得“舍”和“得”的含义,为未来的未来奋斗。
初一的我作文 篇7
现实问我,幸福是什么?我说,你去照照镜子吧,那就是幸福。
一年多了,那个场景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浓阴的天,值得庆幸的是,那天并未下大雨,天空中也只是飘着丝丝细雨罢了。那扑朔迷离的小雨将繁华喧闹的城市笼罩在一片薄雾中,让城市换来短暂的安详,那淅淅沥沥的小雨更带走了我,不,我们的淡淡哀愁。
我背着书包,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无聊的踢着脚下的石子,任由雨这个调皮的小精灵钻进我的脖子里。却不料想看到那样既辛酸又温馨的一幕,那着实带给我不小的冲击。
那是一对年过花甲的老师,像是出来买早点的。他们打着一把老式的笨重的黄色纸伞,在人群是那么不起眼。他们的衣着很朴素,单一的深蓝色,鬓边的头发已近花白了,看到这儿,我的心里泛出一股若有若无的惆怅。
那位老爷爷牵着老奶奶的手,时刻提醒她注意脚下的小石子,而老爷爷为了不让老奶奶淋湿身子,伞在微微倾斜着。我深深的受了感动,快步跟了上去,走近才发现,那老奶奶居然是盲人!
我毫无察觉,脸庞一滴晶莹的泪落下。
我想,那对老人年轻时一定是让人羡慕的一对,郎才女貌,青梅竹马,可谁又能料想到他们的晚年竟如此落寞!
人们常说:“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在现实面前,又有几个人可以做到付予人的承诺呢?
也许,人们早已被灯红酒绿的生活所腐蚀,也许,人们早已被现实所击败迷惑,又或许,在这个冷漠的城市中,我们已经沦为了祭奠现实的牺牲品。
当你疲劳时,有人给你送去一杯牛奶,这是幸福。当你年老时,还能看着经典的老照片放声大笑时,这是幸福。
所以,遇一人白首,择一城终老,这是我眼里最美的风景,最简单、朴实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