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初一作文共5篇
摘要: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岑寂时刻,抱一把断琴,就一段回忆作酒,亦可消磨一个黄昏白昼,不担心,不寻找。失落...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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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何以笙箫默(初一/800字)
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岑寂时刻,抱一把断琴,就一段回忆作酒,亦可消磨一个黄昏白昼,不担心,不寻找。失落的心要向植物要回。只有它们始终守候,愿为你驻守。花开花落不足惜。春夏初秋,该绿的时候,它们总不会枯的。这种绿是一种召唤。有时只是远远看见,就忍不住踏起大步。这原是人的本能的亲近,做不了假。花不但要观其色,识其形,还要闻其香,品其味。花的种类纷杂,要想分辨清楚可没那么容易。要想像老友那般将芳名脱口而出,那须得费好大一番功夫了。你总不如蜂蝶那般天赋异禀。当然,欣赏是第一步。色、形、香、味统一熔铸成花的精魂,在那惊鸿一瞥中就在头脑中完美定格。没有了花,叶子也是一种安慰。锯齿的,椭圆的,扇形的,叶叶关情;嫩黄,新绿,血红,枝枝秀美。总要一样一样的看个够。秀色可餐。说的是美人,却又关乎美物。花草可归入其类。
曾经觉得旅行关乎路途。唯有长长的旅途后才能享尽唯美的风景。可是旅途劳顿,旅资缺乏牵绊了脚步,久久不能成行。如今方才意识到,只要有心,风景就在身边。因为植物,它们在每一个地方守候,只为等待有人能来欣赏。不为称赞,不为讨好。只为了在最美的年华,和你相遇。从不落寞,从不寻找。等待是它们最虔诚的心情。而我们,因为生活的悖谬逻辑,又无视它们多少年月?你背上重重的行囊,到另一个毫不相干的地方,与遥远地方的另一些植物邂逅;就在同时,另有一些旅人,经过长途的跋涉,来到你居住的地方,与等待你的植物结缘。那么我们还在执迷什么?俯身下去,就能闻到花的清香,又何用担心漫长的路途和巨额的开销,从这一刻起与身边的花草畅叙幽情。
我们还在不断抱怨着。为现实的刀光剑影,为生活的翻云覆雨。低头看看花草,却在淡然的沉默着。风吹过倒地又起,雨打过娇嫩如常。从不抱怨从不退缩。我们还需要向周围摆出一张苦瓜脸吗?我们不能有花那般鲜妍的颜色,也不会有草一般轻盈的姿态,但我们可以向他们一样,在太阳底下展露欢颜。
断琴绝无悲鸣,野花却自有清香。我们在世上飘,要向敝舍茅屋借一遮风挡雨之地,花却凭风扬其香,借雨洁其面。植物的豁达令人钦佩。笙箫废也可以,自此一花一草余命流寓天涯,此生足矣。
篇二:何以笙箫默(初一/1000字)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是孤独的。有时候我觉得,愈是孤独的人,愈是情深。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说过,我喜欢那种自小孤苦,用情至深的男子。小白是,小顾是,以琛也是。我是个不怎么看网络小说的人,原因很简单——我懒得在网上看大段大段的文字。我自嘲,这是没知识没文化的表现。看《何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位朋友。她跟我推荐了好久,我也早就听说过这本书,只是一直没有翻看,后来有一次和她去书店,正巧有顾漫的《微微一笑很倾城》,于是顺手买了回来。觉得很好看。后来才在网上搜的《何以》,一个人看起来。
其实,对于《微微》里的肖奈,感觉不是很强烈。反倒是很喜欢微微这个美艳动人却爽朗侠气的女孩。她的个性不强也不弱,懂得体谅后退,懂得硬挺前进,我很欣赏。
《何以》里,说真心话,不是很喜欢默笙,也不讨厌,完全是很一般的感觉吧。我向来对天真烂漫型的不感冒,所以实际上,更偏爱七年后的她。
而以琛……于我,却孤独、痴情的让人心疼。
没有什么情绪,比心疼加迷恋更让人沉醉沦陷吧。
一如我对以琛。
担着沉沉的仇恨和孤独成长着、奋斗着、生存着,有时候是种催泪的辛酸。而以琛不会想到,他的孤独就在那个明媚女孩明媚的笑靥里,不知不觉、轻轻缓缓地融化着。他想抓紧她,他想守护她,他想把他们两人的生命合成一个完美的交集,却在命运的不经意里,遗失了心中最深的渴望。
鲜有人,可以在漫漫无期的绝望里漫漫无期地等待……有时候我觉得,意志力愈强的男子,内心愈是挣扎与痛苦。
爱恨交织,在此之下诞生,原是如此自然。
每一次艰难,都是一个人咬牙默默渡过;
每一次成功,都是在喝彩和祝福里反衬着深入骨髓的寂寞;
每一次酒醉,都是在迷迷惘惘间外泄着深压的情爱;
每一次梦回,都是在绝望里、温柔里、寂寞里、疯狂里,思恋着心上那唯一一抹阳光……
人总是爱自苦吗?呵~你浅笑,忘记她,是那么一件不愿实现又不能实现的奢侈。
年复一年,外表,波澜不惊;内心,痛如刀绞。
没有料到的重逢,真的发生了。你蹙眉,七年已矣。
患得患失,或爱或恨,撕心裂肺,淡若云烟。
你又纠缠在这样的情绪里。
一直纠缠着。
你看着她亮闪闪的眸子和微扬的嘴角,一瞬间迷离在昔日的阳光里,痛彻心扉;
你看着她的躲避和不安,嘴唇紧咬,那抹仇恨撕扯着已然支离破碎的心。
明明,想要恨的,却为何,痛苦地眷恋着。
有太多太多东西,你想不开。父母双亡的家仇吗?她一声不响的飘然远去吗?她的婚姻还有决绝的拒绝吗?你曾经熠熠生辉不可亵渎的信仰吗?…………
然而,还是崩溃了……在那样明媚依旧的笑靥里,你仿佛看到了重生的火花。
你太累了,你只想要你认定了的生命里的唯一的温暖。
“我分得清什么最重要……”你淡淡地说,望着心里那个女孩予你一世的烙印。
以琛,你便如此定夺了自己的一生。
这么死心眼的男子,这么孤独、执拗、情深如许的'男子……
放弃那些刻骨铭心的恨与纠葛,伤痕累累却心甘情愿,迷醉在她阳光般的笑靥里。因为,只有你们,可以互相温暖着对方。
以琛,惟愿你,幸福。
篇三:何以笙箫默(初一/600字)
年少时的爱恋,如同午后最灿烂的阳光,照耀着今后的岁月。甜蜜的时光自是无法忘怀,就连疼痛和忧伤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缱绻难忘。可是你不告而别,留我绝望沉沦。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于是有了那漫长的七年。七年,从青涩到成熟,曾经不谙世事的学生都有了自己的事业。也许很多人还有了自己的家庭,而身旁的人早已不是最初的恋人。偏偏,他还想着她,她还忘不了他。
似乎美好的恋情总是因误会而中止。再重逢的他们却彼此折磨。他爱她,也恨她。可是就算要一辈子互相折磨,也再不会放手了。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们爱着这样始终如一的爱情。因为喧嚣的都市,浮躁的人心,冷酷的现实。许多人不知道谈了多少次恋爱,对多少人承诺过,身边的人换了一个又一个。而他始终只有她,不要别人。
我多么希望能多一些这样的始终如一。
“我不愿意将就。”以琛和默笙是幸福的,他们最终等到了对方,这段恋情圆满结局。
只是并非每个人都能够不将就。
全剧开头以琛和默笙时隔七年的重逢,让我想起了曾经那些爱情里的时间间隔。
小李飞刀的开头,李寻欢从关外回到李园,是十年后,彼时的他眼神憔悴,咳喘不断;而林诗音已嫁作人妇,美貌依旧却满眼幽怨。同样的是,十年过去,他们爱的仍然只有对方。不同的是,他们已不能在一起了。
小说萧十一郎的开头,风四娘从关外回来,也是七年后。关外七年,她以为能忘掉他,却终究爱着他。只不过,他爱的不是她。
同样漫长的时间间隔,漫长的思念和等待,却无法等到那个人。
如果你的那个人出现过,那么你应该庆幸;如果你终于能够不将就,和他在一起,你更应该庆幸。
时间太快,人生太短,珍惜眼前人。
篇四:何以笙箫默(初一/800字)
《何以笙箫默》,一个关于执着与等待的故事。淡雅清新、温暖明亮的文字,犹如一杯午后的红茶。让人在袅袅茶香中,听一段娓娓道来的故事。
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
现实中,所有的感情都逃不过红酒纸巾定律。将红酒倒在一叠厚厚的纸巾上,经过层层吸纳后,能抵达最后一张纸巾的红酒一定所剩无几。感情犹如红酒,时间犹如纸巾,任你当时如何浓情蜜意,到最后总能让时间消蚀得平淡无奇。我们每个人都被圈在里面,挣扎过怨恨过妥协过无奈过,但怎样与时间距离抗争似乎都于事无补。可赵默笙和何以琛不一样,他们打败了这该死的定律,让作恶多端的它屈膝下跪,他们以幸福相拥的姿态骄傲地宣布着坚持的胜利。
合上书,让我想到一句话:“如果我们之间有1000步的距离,你只要跨出第1步,我就会朝你的方向走其余的999步!”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我喜欢这样的结局,温暖而又温馨。不过,换做我的话,不会这样执著地等待一份虚无飘渺的感情,因为我不确定,在等待的尽头也有一个何以琛在怀着同样的心情向我张望。
人们总是为恋恋不忘一个旧人的痴心而感动,可现实中,放下远比沉缅更需要决心和勇气。相爱时,爱得彻彻底底;缘分尽了,坦然地转身。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真正的豁达与大气。
其实,生命中有很多种缘分,迎面而来的人也许注定要成为今后回忆中模糊的倒影。不是你爱得不够认真,而是月老打盹的间歇让眼shi迷糊了双眼。所以才有人说,我不是不相信爱情,而是不相信自己的运气。
感情,真的需要那么一点点运气。所以,如果你不确定自己可以像默笙和以琛那样抓到万分之一的幸运,那就聪明的选择另一种可行之道,去成全属于自己的幸福与永久。毕竟,生命只有一次,只有精彩而又智慧地生活,才无愧于我们无以复制的飞扬青春。
篇五:何以笙箫默(初一/1000字)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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