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叹于“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的简单、纯粹,仰慕于墨梅“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的执著、坚守。兰叶葳蕤、桂花皎洁,皆缘于自然法则。草木本心,纵使无人欣赏,又有何妨?
正如草木以自然法则为先,我们为人处世也应以是非对错为本。如果坚信一件事是正确的,又何必因效果甚微而止步不前?如果清楚一件事是错误的,又怎能因其可能带来的暴利而肆意妄为?
可是,生活中有太多的人被“功利”的 枷锁囚禁,不敢做也不想做那些正确的事。这实际上是一种极为短视的心态,只注重眼前的效果,而没有看见做正确之事本身的价值,没有看见沙粒随时间沉淀幻化为珍珠的潜力。
与此相较,孔子就深谙做一件正确之事的价值。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明知鲁哀公、季氏不会应允出兵讨伐,仍直言:“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孔子及颜回明知“仁”之大道“天下莫能容”,仍大声呼告:“不容何病?不容然后见君子。”的确,孔子周游列国,四处碰壁,其政策主张不曾被一国之君采纳,效果自然没有在那个诸侯争霸的时代显现。可是,千年之后呢?我们受到了孔门哲思的滋养,他的思想深深地影响着我们这片土地上的每一个人。试想一下,如果孔子因天下滔滔而畏首畏尾,结果又如何?儒家的思想文化就将永远封存在那个时代,彻底失去效用,令后人只留下明珠蒙尘的叹惋。
从休谟的基本判断类型角度看,一件正确的事没有立刻产生效果是一个事实判断,它也许受到时代背景、条件机遇的制约。可正确的事是否值得一做是一个价值判断。它取决于人的主观努力。人行于世,终其一生的,是在追求一个价值——个人价值、社会价值、历史价值。至于价值的彰显是在当下,还是在百年甚至千年后,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选择的首要尺度。
然而,就算明晰了它的价值,实践起来又谈何容易?“欣欣此生意,自尔为佳节。”以平和之心处之,方不会被洪流裹挟,迷失方向。平和之外,亦需添几分坚守,几分勇气,以“知其不可而为而为之”的姿态傲然挺立。
翻开历史长卷,我看见伽利略于软禁中写《两门新科学》的坚毅身影;看见塞万提斯于贫苦中笔耕不辍,一本《堂吉诃德》横空出世;看见孔夫子即使四处碰壁仍不改其乐。君子固穷,他们能以平和之心坚持做正确之事,正因为他们明晰所做之事的价值,目光长远,脚步坚定。
需如春兰秋桂般,不为人夸,自然飘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