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到戳爷的时候,我的脑海里蹦出了四个字:惊为天人。
连我自己都奇怪,一个男人,怎么能用这个词来形容?但,他的容貌配得上。戳爷的皮肤白皙如星沙,卷卷的头发染成淡金色,是柔软的沙滩的颜色。那双美丽而深邃的眸子染着天空和深海的蓝和海边岩石的灰,透明而纯粹,平静而温柔。两簇浓密卷曲的棕色睫毛在脸颊上投下阴影,微微挡住眼睛。粉嫩的双唇十分饱满,软软的。这样精致的五官,恐怕连女生也会自愧不如吧。我一边想着,一边满脸羡慕地看着戳爷。
一开始想要了解他,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是因为他唱的歌。好朋友给我发了一个链接,让我听一听。于是,歌手慵懒的嗓音彻底把我征服了。那是一种不同于查理·普斯的感觉,但那种随意与收放自如又深深吸引着我,让我情不自禁地跟着他唱起来,跳起来。如果说查理的高音是一束金色阳光驱散我心里的阴霾,那他的声音就是给我动力的鼓励。
不过,真正让我欣赏的,是戳爷的性格。他率真、诚实,勇敢而善良。
他的歌为爱而创作,为和他一样的人而发声。在摄像机前,他永远是那么诚实,毫不做作,永远保持自我。这是十分难得的。在一个音乐平台的访谈中,主持人问他对中国的什么印象最深刻,他挠挠头,略微害羞地答道:“我记得,那个好像叫……臭豆腐?”随后又一脸率真,不好意思地笑了。
其实,在知道戳爷喜欢男性时,我竟然还松了口气。也是,这么好看的他,没有女孩子配得上吧。但也有些怅然,他不喜欢女孩子呢!不过他喜欢谁是他自己的选择,他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爱人。只希望他会永远幸福下去。
那个我所欣赏的他,优秀而谦虚,诚实而勇敢,善良而率真。这样的他,怎能让人不喜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