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征文

2021-09-14 00:03:43
民法典征文八百字到1000字

我带大家学习《民法典》

今年,刚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一部分关系儿童密切权益的条款,今天我带领大家列出一份守护儿童的法律大餐,让我们一起了解一点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吧。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有关新增的保护儿童内容吧。

一、《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部分条款,有利于保障儿童的各项权益。

在我们村东头,有一个小孩叫夏露,今年才一岁多点。他的父亲整天打牌,还经常输钱,欠了别人很多钱,要帐的经常到他家找夏露母亲要钱,没有钱还,就打他的母亲。他的母亲感觉到日子没发过了,就闹着和夏露的爸爸离婚。夏露的爸爸非要留下夏露自己抚养,可是法庭最终把夏露判给了夏露的母亲带着。听说为了这事,夏露的爸爸还闹了几次。

现在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明确了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父母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同时,增加了已满八周岁的子女自行决定跟谁的条文,尊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的意愿,更有利于子女在其舒适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将《婚姻法》将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更改为“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就给将来法院裁判一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提供了法律依据,现实生活中,一方婚后回归家庭,基本上放弃了自已的职场生涯,离婚后再度回归职场难度可想而知,收入也将会出现断崖式下跌,若判决双方各半负担子女抚养费,极有可能导致子女的生活质量下降,该条规定有利于使父母离婚后的子女其生活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可见,国家为了保护我们祖国的花朵,考虑得可真周全呀。我们要感谢党和国家对我们关怀和爱护呀。

二、《民法典·人格权编》新增条款,一定程度扩大儿童的“选取姓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使儿童的“姓氏权”不再局限于随父姓或随母姓,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在此六一儿童节之际,《民法典》的通过体现了中国法治的进步,同时也为中国千万儿童撑起了"保护伞"。我们班就有一位学生,父亲姓司,母亲姓高,而自己的名字叫“司文慧子”,真有点日本女孩名字的味道。这样取名字的好处是和别人重名的机会少了,现在看来,这姓名还真能受到法律保护呢。

本文章仅对部分涉及儿童权益条款进行浅析,后续我们也会持续关注儿童权益保护,为大家带来更多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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