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去年暑假,我和妈妈来到了四川成都。我们在旅途中吃到了麻辣的火锅,在傍晚走过了刮着微风的竹林,听到了那竹叶的沙沙声,还看到了吃着竹子的可爱大熊猫……但我在这次旅途中的见闻可不仅仅是这些——还有一件并不小的小事。
那是在一个酷热的中午,太阳火辣辣的照射着地面,直到一年后的今天,我仍然能感受到当时那股灼人的热浪。我和妈妈头戴遮阳帽,走在几乎无人的街道上,身上的汗水不停的往下淌。口渴难耐的我一边在心里埋怨妈妈,为什么要带我来这么偏僻的小镇旅游,连个卖水的地方也没有,一边迫切的寻找着商店与超市。可直到我嗓子都快干得冒烟了,还是连一个商店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就在我心里第一百零一次埋怨妈妈的时候,总算在一个角落里发现了个破旧的小卖部。里面只有一个将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还戴着唇钉的年轻人。我们立刻向他买了两瓶饮料。一走出小卖部,我便马上打开了饮料,“咕咚咕咚”就往嘴里倒。一股凉意顺着嘴流入了肚中,可等待着我的并不是饮料的甘甜,反而夹杂了些许苦涩。我看了看瓶身上的生产日期,不禁喊道:“呀,竟然过期好久了!”
妈妈听了,连忙看了看饮料的瓶身,转身就要去找那个年轻人。我虽然也有些愤怒,但还是因为怕麻烦,拍了拍妈妈说:“几块钱而已,算了吧。”妈妈转身瞪了我一眼说:“你想想新闻里因误食过期产品生病的人,这可不是件小事。”说罢,便径直向小卖部走去。
跟着妈妈来到小卖部,只见那个年轻人还在椅子上躺着,玩着手机。见他那一副悠哉的样子,我不禁气急败坏,喊道:“叔叔!叔叔!”过了好久,那个年轻人才慢悠悠的抬起头,瞟了我一眼,说:“干啥,小屁孩?”妈妈有些生气:“你说怎么了,你看看你的饮料!都过期了,怎么可以卖给别人呢?”说着将饮料递给了年轻人。他接过饮料,看都没看一眼,就不耐烦的说:“哎呀,几块钱的饮料罢了,就这点小事,至于吗?”钱是小事,但要是有人喝了生病该怎么办?”妈妈反驳道。
在一旁买菜的大婶听了,也过来说:“是啊,一瓶过期的饮料,如果单论钱的话的确算是小事,但是如果破坏了别人的健康,那可真就不是一件小事喽!”那个年轻人听了,想了想,有些不情愿的站起来说:“你们说得对,不好意思啊。”说着,又给了我一瓶全新的饮料。
是啊,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许多小事就是因为没有及时制止而造成大祸。所以,即使错误的是件小事,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对它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