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儿的夜,是永夜,不是说那儿没有白天,而是说在那夜里待一瞬,幸福感便是永恒。——题记
小雨密密地,柔柔地飘落,好像在洗涤着这高山上的尘埃,欢迎着我这远道而来的旅客。我缓步走下了车,也不打伞,因为不愿打伞,贪婪地吸着这里如碧水一般澄澈的空气,一不小心,还吸进去几滴雨水。我看着四周的风景,觉得与别处并无他样。
这儿是高山上的一处湿地,虽然山脚下温度还高,但山上已尽染秋色。看附近的山峦上,浓浓的,密密的,全是黄的、红的树。风儿走过,用手轻轻拂下几片叶子,它们随风飞舞,如精灵之舞,如美丽蝴蝶,飞临我的窗前向我问好。可我随手一挥,叶子便如失了魂一般被拍落在地。
雨随着天的昏暗渐渐停了,夜晚来临了。我因为不愿再闷在屋里,向外走去。出了门,我便被外面的一切所震撼了,原来,这里呼唤我内心深处的幸福感的,不是春水,不是夏风,不是秋叶,不是冬雪,而是来自最原始的呼唤,如墨般漆黑、浓郁的夜。我索性闭上了眼,因为在夜里,睁开眼睛,只会让你觉得更加渺小,更惊惶失措。
用耳朵,你才能感觉到它真正的美。我站定在原地,只用耳朵感受。宁谧,这是我的第一感受,它赐给了我安全感;活泼,这是我的第二感受,它赐给我主宰一切之感。我的耳朵爱这黑夜,这黑夜也尽力包裹住我,保护我的耳朵。宁,但又不静,因为近处秋虫的鸣叫,因为四围风儿的呼啸,因为远处流水的嬉闹。我的耳朵终于遇到了它钟情一世的情人——夜。
我的耳朵在这永夜中感到幸福,我自己也感到幸福。我们太宠自己的眼睛了,它生活在无与伦比的快乐中,已经忘了爱,忘了幸福。但耳朵没忘,它爱黑夜,在黑夜中,我能感觉到永恒的幸福。
就是永恒啊。夜存在了千万年,为人类带来幸福。可人类却发明各种光源,去伤害它,可它没有怪我们,依然尽责地爱护每一个人,给他们完美的幸福。在夜中生活,我认为,这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