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难得的好天气,打开窗子,坐在椅子上读一本喜欢的书,莫过于是一种幸福。
阳光透过半掩的窗户照过来,一层耀眼的光晕洒在桌上零零洒洒放着的几本书上,整个书房被阳光笼罩着,静谧而美好。走进书房,随着阳光的拥抱,望着桌上的几本书,那书香的匣子也在不知不觉中打了开来。
一开始那所谓的阅读也就是一些老师推荐的,不得不读的必读书,再到后来自个儿专挑自己喜欢感性趣的读,文学的那座大殿,我知道自己从未真正的走进过。进入初中,也脱去稚气,逐渐懂事了,即便是不喜欢,也会去读那些经典名著,经不经典,时间会是唯一的考证。但是当拿起书不情不愿的看起时,不经被折服了,为了这看似古板却又不失生动的文笔所折服,为了这看似简单却不乏大道理的文采所折服,这些名著不比任何一本现代书逊色分毫。
读《雾都孤儿》,作者笔下的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仿佛是历历在目,让人不经为他而心疼,但是却又让读者透过奥利弗看穿了一个道理,一个关于人心性的道理,当你不论身处何等困境,都应该要保持住你心底的那一份善良与博爱,哪怕已快泯灭,但是,只要有,就继续保护那一份善良与博爱吧!
读《朝花夕拾》鲁迅先生精彩的文笔让人沉醉,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那份天真与浪漫,令人回味无穷。我是爱上了这种感觉,这种阅读带来了真实情感,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这调味剂,人,因此而充实,生活,因此而精彩。
闲暇期,做在黄昏的灯下,读一本有意思的书,何尝不是一种享受?在这信马由缰、随心所欲的读书之旅中,听三毛讲撒哈拉大沙漠的故事,与小王子开启一场星际旅程……一切的一切都是在书香中变的美好。
行走在羊肠小道上,闭上眼睛,感受阳光的爱抚,聆听风儿的缠绵,享受这种属于我一个人的幽静,我,因书香而惬意,阅读充实了我的生活,更充实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