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喜欢的初一作文集锦
内容简介: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狼的,我也不清楚人类为什么大多数都讨厌狼。我看过很多关于狼的书,比如《...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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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喜欢狼(初一/450字)
我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狼的,我也不清楚人类为什么大多数都讨厌狼。
我看过很多关于狼的书,比如《狼王梦》、《狼图腾》、《狼道》、《狼种》、《残狼灰满》等等。虽然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些喜欢狼的人,但是讨厌狼的太多了!
吃里扒外的叫白眼狼;对女性图谋不轨的叫色狼……太多了,我说不过来。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只有人才这么做,狼其实比人有道德得多!
就拿豺和狼来比较吧。狼不可能为了快要死了的成员慢下脚步,“狼活着是一位重要成员,死了就是一滩肉。但身份较高的狼酋快去世了,成员会选出新首领,再与它告别。”狼的思想就是这样。而且选新狼酋的时候还很有规律:出类拔萃的大公狼经过殊死的斗争后,站在高处仰天长嗥三声,如果没有挑战者来挑战,狼群就不停长嗥,欢迎新首领。
狼群也很有地位层次。一等当然是狼首领;二等是仅次于狼酋的大公狼;三等是成年母狼;四等是老狼;五等是狼崽;六等是肢体或智力有缺陷的成员,七等是草狼;八等是谁也瞧不起的贱狼。进食时,动物内脏是高等狼的专区,心脏是狼酋的最爱……
人们说“再狠一点就是狼了”,可我认为:狼和娘,只差一个女字旁!
第二篇:喜欢.(初一/700字)
我喜欢一个人,就如同我喜欢在雨中跑步,我喜欢看蔚蓝如洗的天空,我喜欢喝AD钙奶一样。他,是一个优秀的男生,他学习好,在班里是文体委员,我喜欢他微笑的样子,喜欢他认真思考问题的样子,喜欢他整队时嘹亮的声音,喜欢他的每一个方面。“马琦子,你还喜欢他吗?”闺蜜问我。
“我…..我不知道。”我平淡的回答。
对于“喜欢”这个闪耀的字眼,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我喜欢他,只是喜欢他的优秀,而不是我还未敢触碰的“爱”,很多人认为我早恋,不是,我喜欢他,仅此而已。
我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会在我难过的时候安慰我。
也许是因为他会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
也许是因为他偶尔会抓只麻雀来吓唬女生。
也许是因为他有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
也许……
也许我就是喜欢他。
他打篮球时,我会给他递水,他遇到困难时,我会和他一起度过难关。我为他做了很多,他也为我做了很多。
我生气时,他会当我的出气筒,任打任怨。
我难过在雨中奔跑时,他会和我一起,边跑边安慰我。
我有一个秘密,没有人发现过。我喜欢站在雨中,傻傻的站着,无人问津,只有他,懂我。
那次,下着大雨,我一如既往的站在雨中,戴上耳机,放到最大音量,仿佛世界上的一切都与我无关。这时,他走了过来,说了一段什么话,我没有听到,在两首歌交接之间,我听到他说了一句话:“你流泪了。”顿时,我的心里有一股说不出的滋味,因为我喜欢站在雨中的原因没人知道,他,是第一个。他说对了,我喜欢站在雨中是因为我在雨中哭泣,让雨水和泪水混合在一起,这样就没有人看得出了。我在班里,一直是“女强人”的形象,我不敢轻易流泪,我怕别人的嘲笑,所以每次都会躲在雨中。
他,是第一个“揭穿”我的。
我喜欢他,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优秀,他的体贴,他的幽默。
就算我喜欢他,也没人知道他是谁。
第三篇:喜欢与爱(初一/500字)
喜欢是种状态,爱却是种责任。喜欢是单方面的,或许不需要彼此去付出太多;爱不同,爱是两个人的事,需要双方一起呵护。
喜欢的事、喜欢的人会改变,随时间空间而改变,或许会沉封于岁月的记忆;爱永远不会,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它就在哪儿,至死不渝。
我们可以去喜欢许多,甚至于无关要紧的小事,或只是萍水相逢的过客,某一特别的情形,某一段心情,或只是让你心动,“砰”地一声,但这只是喜欢,而仅仅只是喜欢,没有其他意义。
爱却是永恒,伤心或是高兴,悲痛或是激动。心里总有他的位置,哪怕天崩地裂,哪怕舍弃自己的生命,你也会毫不在意,甘愿付出,这就是爱,这才是爱。
喜欢需要理由,当失去凭借这个理由你才喜欢他的时候,一切就都结束了,他会被你抛弃,不为什么,没有原因,只是因为你没有了让他继续下去的理由。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喜新厌旧的人,只是因为,喜欢,需要理由。
爱是无私的,可做到的.人很少,这无关高低贵贱之别,同时又是公平的,因为爱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你愿意。没有借口,就不会忍心放手;没有理由,就不会独自逃走。无法言明的感觉,又仿佛一种本能,一种爱的本能。
要记住,经常说喜欢的人,这是博爱;而经常说爱的人,是伪君子,多半是不可靠的。
喜欢是种姿态,爱才是一个人的心,更是放不下弃不离的责任。
第四篇:喜欢杜甫(初一/1000字)
喜欢杜甫,并不包含什么价值取向,只因为他恰好迎合了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的天性。我偏好于将杜甫称为杜少陵抑或是少陵野老,觉得这更有一分亲密感,更因为他恐怕要算是中国历史上名声最大,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中国唐朝现实的代言人吧!他生活在唐朝由盛转衰时期,历尽安史之乱动荡艰辛漂泊的生活,又具有“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人人之所专”的高超艺术技巧,因而创作出许多光辉的现实主义的诗篇,反映了唐王朝由盛而衰的历史面貌,大胆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忧患意识,他的诗作也被后人誉为“诗史”。
乘着思想的快马,我一路倾听他浪迹天涯的足音。
泰山在杜甫“贵脚”踩着之后,顿时身价倍增。“岱宗夫如何?齐鲁青为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笔力浑厚,境界阔大,意象奇伟,这只有升平盛世中意气风发的诗人才能写得出的。
安史之乱爆发后,杜甫一家长期颠沛流离,几经搬迁,后定居在四川成都,在西郊浣花溪畔建了一座茅草屋,即有名的“杜甫草堂”。草堂风光绮丽,处处是翠竹、红蕖、杨柳、梅花、水鸥、黄鹂,杜甫或流连山色,或游览名胜。同时裴迪、高适、严武等故友也相继来到成都,互相寻访,饮酒唱和。所有这些,都使杜甫心情舒畅,诗兴倍增。“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水槛遣心》)是作者从现实世界细致的观察和感受出发,它以准确、精细的描写,营造出生动、逼真的境界。
“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或许是由于草堂的出现,杜诗多次打破了“沉郁顿挫”的基本风格。比如《江畔独步寻花》“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底,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全诗洋溢着作者热爱自然、热爱生活的喜悦激情。谁敢断言,它会缺乏田园诗人陶渊明笔下的“桃李罗堂前,榆柳荫后檐”的艺术魅力?
安史之乱中,郭子仪等节度使60万大军兵败邺城,为了补充兵力,四处漫无节制、毫无法规地抓人。杜甫从洛阳回华州住所,路上目睹这种社会惨象,写成两组新乐府诗——“三吏”(《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和“三别”(《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诗中把对统治阶级的谴责和对人民从军的鼓励交织在一起,反映了杜甫思想的深刻矛盾。
杜甫于晚年漂泊在唐州,巧遇昔日的朋友,音乐家李龟年。李龟年“流落江南,每逢良辰胜景,常为人歌数阕。座中闻之,莫不掩泣罢酒。”迫于时代的感伤和身世的感伤,《江南逢李龟年》便从杜甫的笔尖滑落。
“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安史之乱前以李白为代表的浪漫主义和战后以杜甫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双锋对峙,并称“李杜”。杜甫与李白的关系是难以用笔写清的。“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春日忆李白》),“冠盖满京师,斯人独憔悴”,(《梦李白》)杜甫那支“神笔”总也锁不住他与李白的莫逆之交。这也为后来者研究二位大诗人提供不可或缺的素材。
我喜欢杜甫,说他独特,颂他不朽。
第五篇:喜欢一切(初一/250字)
我喜欢世界一切——无论给我的是幸福还是痛苦
我都将它编织成美丽童话的花篮
然后在里面装满娇媚欲滴的玫瑰
让灵魂的颤栗在梦里织出火红的夏天
我喜欢笑对一切——
无论它是荣耀还是屈辱
抑或是欺骗与恐怖的阴谋
我都将充满阳光般灿烂的心
往壮观的狂风里抛洒着纷扬的尘渣
我喜欢耻笑一切——
阳奉阴违丑陋胆怯的伪君子
像一只扭曲变态的毒蜘蛛
在人身上扎入一个口子放入毒液
让善良的人摇摇晃晃缓缓倒下昏厥
我喜欢蚕的一切——
它用柔软深刻的智慧去坚持
用嘴巴吐出绵密的丝线去编织美丽
让洁白房间去装载个个华丽缤纷的梦
就连它老去的身躯也显得那么玲珑剔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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