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朋友初一作文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朋友初一作文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朋友初一作文 篇1
过了一个快乐的暑假,我们迎来瓜果飘香的金秋,在这美丽动人的季节中,让我想起了我最要好的朋友——韩倩。
她齐刘海儿,脸蛋红扑扑的,眼睛大而明亮,长得很结实,因为她十分可爱,所以同学们给她起了一个雅号“小红猪”。她爱好运动,尤其擅长溜冰,还自称是“溜冰公主”呢!她开朗、真诚,即使你初次见到她,也一定会与她成为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其实我就是这样的,呵呵!她上课认真听讲,阅读大量课外书籍,获得了许多丰富的知识。作为好朋友,她十分善解人意,并且在日常生活中给了我不少的帮助。
那天,我的心情非常不好,因为期中考试考得不理想,所以我闷闷不乐的坐在位置上,韩倩看见了,过来说:“怎么啦,弄得你闷闷不乐的,一般你可是班上的‘乐天派’呀?”“我的期中考试没有达到我的目标。”“原来是这样,你别不高兴了,瞧你伤心成那样,最终谁最受伤害呀?笑一笑十年少,开心起来!”“哦!”韩倩见我还是这样,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想想啊!以后有很多考试,你不可能每次都考得不理想啊?‘心里阳光一点啦!’”韩倩安慰我说,“也是。”突然我振作起来说:“那我们就一起加油、努力吧!”“加油!”
还有一次,我忘带课外书了,韩倩过来问:“怎么啦?”“唉,我忘带课外书了。”“哦,就因为这个呀!给,我借你!”韩倩爽快地说。
在与韩倩相处的一段时间,我领会到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叫互帮互助?更加领会到了心里阳光一点的含义。
我喜欢这个好朋友,希望我们之间友谊长存。
朋友初一作文 篇2
我的好朋友丽,她长着圆圆的脸,大大的眼睛,身材中等。她学习很好,她上课很认真,经常举手发言,能够认真地完成作业,门门功课都能得到优异的成绩,是我学习的榜样。
我们是在上学期上学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她背着一个粉色的书包,上面是米老鼠图案,真的很美。后来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都有一件同一品牌,同种颜色的羽绒服。我们每天一起回家、一起往雪堆里走,感觉那种脚往下陷的过程,喜欢踩着硬硬的雪块,非常好玩。我们常在回家的路上讨论小动物等主题,我们讨论过奶牛、驼鸟等动物,那时候我们真的很开心。
有一次她想买水晶宝宝,却没带钱,于是我把我的钱给了她,让她买水晶宝宝,看到她如愿的买了水晶宝宝,我也很高兴。
我真希望我们的友谊会天长地久。
朋友初一作文 篇3
我有个朋友,名叫夏媛。长得胖乎乎的,圆圆的脸,明亮的眼睛。
夏媛和我是在同一家医院出生的,他比我小一天。后来长大后,他和我又成了同班同学,也算是有些缘分吧。
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朋友是分忧解难的良药,是分享快乐的天使。”记得四年级的一天,体育老师让我们做仰卧起坐。当轮到我的时候,我不由紧张起来,因为我以前在家做仰卧起坐时,一个都做不起来。我躺在垫子上,只听见老师一声哨响,我做了起来。可一分钟过去后,我还是和以前一样,连一个都做不起来。当我看见别人都能做二三十个,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时,夏媛走上来对我说:“董驰宁,别担心。我以前也做不起来,只要你回去慢慢地练习,每天比前一天多做一个,总有一天你在一分钟内会做很多个。”听了夏媛的话,我心里好过多了。如今,我一分钟能做四十个仰卧起做了。
“什么是朋友,两个身体,一个灵魂。”我和夏媛也是这样。每次放暑假,妈妈总要给我报好几个培训班。这时,夏媛就会问我:“董驰宁,你报了什么培训班?”然后他也和我在一处报名。夏媛每次和我形影不离,所以别人都说我俩是“双胞胎”。
我和夏媛的友情也出现过危机。今年夏季的一天,放学后,我依旧和夏媛一块儿走回家。走到一个小店时,我停下来了,拿出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买了根五角钱的冰棒。这时夏媛走上来,让我用剩下的五角钱给他也买一根。我说:“不行,这五角钱是我下午买冰棒的钱。”夏媛生气了,一溜烟跑了。过了几天,夏媛走到我身边说:“董驰宁,对不起,哪天是我不好。”我说:“哎,那么一件小事,我早就忘了。”说完,我俩笑了起来。
朋友之间最重要的一句话——朋友是真,所以珍惜。
朋友初一作文 篇4
友谊,是一把雨伞下的两个影子,是一张桌子上的两对明眸,,并不仅仅是在不幸中才需要朋友,因为幸福的人也要朋友来共享自己的幸福。月亮代表我的心,真诚的友谊永远不会忘的;
进入人生又一起起点——初中,有许多朋友是是在我们身边,给我们关心,照顾。来初中第一天,我就遇见了黄丹,我们只聊了几句话,就成了铁朋友,她虽然比我年龄大,却比我矮,眼角上翘并且狭长。其典型特征是内眼角朝下,外眼角朝上,极具美感。眉毛高高在上,鼻子不大也不小,她的嘴巴很有特色,一般人上嘴唇中间是凹的,但她是平的,而且极平。她有一个毛病就是上课总要上厕所(下课也要),总是催着我跟他一起去,最令人忍无可忍的,使它不停在你耳边说:我要上厕所,我要上厕所。时间长了,我也不耐烦,时常给她白眼看。这虽然很讨厌,但她却是一个爱替朋友出头的人,记得,有一次,后面那个烦人的`李冠廷不停的在弹桌子,他说自己再弹世界上最美音乐,越弹越大声,还唱了起来,他那歌声,真震耳欲“聋”,我转过声做出掐死他的动作,警告他别弹,我刚又转过去,他又开始弹了,我看看黄丹,她的脸型已经扭曲了,然后突然站起来,迅速的把李冠庭的书包丢向千里之外,李冠廷只好飞奔过去一本一本地捡,黄丹对我说:“这下清静了”我目瞪口呆,后来听她说,我当时那个表情,像一个十足的傻子。友谊,很好。
朋友初一作文 篇5
但是我不会忘了我们那些长相普普通通的朋友。有一个朋友,她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而我就是她的知心朋友。她是一个连名字也很普通的人——曹鑫宇。
我们俩就是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班的人问起曹鑫宇在哪?别人都会说:你找到董向欣就找到她了!她有一双小巧的嘴,当我不开心时,她就会想方设法逗我开心;当我想回家时,她就会安慰我;当我遇到难题时,她就会帮助我她是一个不高的人,比我矮了半头,我们常常会勾肩搭背地走在一起。别看她那么娇小,她可是很厉害的,也是很坚强的。当她被我们班那个肥胖的邵宇欺负时,被打了好几下出手非常狠,她只会趴到桌子上偷偷的哭,我们问她:你没事吧,走,我们去对老师说!曹鑫宇会说:没事,不用去了!她就是这么的心胸开朗。
有一次,我看着别人的喉咙哑了的声音和很好玩。我也想让我的喉咙哑一会,没想到在第二天我的喉咙真的哑了,难受死我了。我好后悔我说的话,厄运来了真不好。曹鑫宇还像听出来我的声音有些沙哑了,她就看了一下我的喉咙说:你的喉咙肿了,快点去看看把。我不想去,就应付了她一下说:明天就好了!她似乎半信半疑的看着我,但也没有吭声。我的心里乞求一定要让我的喉咙明天好了,我明天不想去面对那个凶巴巴的医生。没想到,到了第三天,我的喉咙又厉害了许多,声音哑的最大的声音是我平常说话的声音。我和别人说话都要扯着喉咙喊。曹鑫宇这次不会放过我了,一定让我去看,她没我的力气大,打不动我。我跑到了教室,她就对其他我的朋友说:董向欣的喉咙肿的可大,叫她去看也不去,我们把她架过去吧,看她还跑不跑了!其他人都点头致意嗯嗯!
趁我不注意,她们驾着我下楼,曹鑫宇在一旁盯着我。就像看小偷一样被她们这一双双手给押到了医务室门口,我企图要逃跑,可她们把我最后一线的希望的都给摧毁了。松开了我,示意让我进去,我看了看医生了脸色不敢进去,但我又被她们几个像毒蛇一样的目光给盯进了屋,我进去时也没用忘我沙哑的声音说一句:曹鑫宇,我恨你!她就说:你快点进去吧,现在吵架你是吵不过我的!后来医生给我开了几包药就走了。过了几天,我的喉咙好了,曹鑫宇就说:你看看,听我的总是没错的吧!我就逗了她一下说:你是皇上,说的话是圣旨啊!她说:那是!接着我们又打闹了起来。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我心里有什么事都逃不过她的法眼。我真的很高兴能认识她,永远也不会忘记她的!
朋友初一作文 篇6
一路风雨,带着泥泞,一路涛声,带着豪放。我们的天空是雨后的阳光,我们的未来是坎坷后的后背。这一切,都离不开我们的另类朋友—挫折。
人生不能没有朋友,也不能没有挫折。如果没有朋友,人生会多么孤单。如果没有挫折,人生会多么平淡。有了朋友,人生就会变得充满温馨。有了挫折,人生就会变得丰富多彩。
挫折是我们的好友,它总是不请自来,谁也躲不开它,有的人厌倦它,可有的人却十分喜爱它。他总是拒绝平坦,制造坎坷;它总是拒绝表扬,喜欢批评。
挫折是我们的挚友。从出生那一刻起,它就和我们形影不离。第一次流泪、第一次摔倒、第一次脸红、第一次说谎、第一次失败。这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伴随着挫折融合在我们童年的甜蜜里,都刻画在我们成长的相册中。
挫折是我们的学友。我们共同探索,共同学习,共同憧憬未来。是它,让我们体会了许多,理解了许多,明白了许多,让我们知道了“吃一堑,长一智”,知道了“失败是成功之母”,也知道了“不经历风雨只能见彩虹”,还知道了“阳光总在风雨后”。
既然是朋友,就要热情对待,给予尊重,不管是否另类。
可见,善待挫折这个另类朋友,易处多多。同学们,让我们正确对待挫折吧!即使将来成不了总统,也会获得其他地方的成功。
朋友初一作文 篇7
世界上有70亿人,可是对我来说具有特殊意义的人非常少。这极少数人之一便是我最好的朋友强强。强强比我高一个头,有乌黑的头发和眯眯的小眼睛。他今年14岁,比我高一年级。他体育很好,非常聪明,动手能力还很强。在全国科学奥林匹克比赛中,他做的机器还得了第二名呢!我六年级的时候认识了他,是因为我们在同一个数学班。我觉得他非常勤奋努力,学得比老师教的更快更多。因为我看到他是一个那么好学的人,所以我决定一定要跟他做朋友。7年级时,我鼓起勇
气,跟他打了声招呼。强强非常友好,所以跟我聊起了天儿。从那天起,一段美好的友谊开始了。
强强有很多优点。其中一个优点是他的学习习惯特别好。因为他的习惯好,所以才能应付三门AP课(美国大学先修课程),和一门荣誉课程,并且每门课程都拿到A。他可能不是我认识的最聪明的人,可是他比谁都更想要做得好。每一件事,他会付出120%的努力。哪怕是小事情,他都会用上这种精神来对待。因为他拥有这种优良品德,跟他在同一个环境下,让我也更想做得好。
他还有一个优点是非常会关心别人。当我伤心的时候,他会问我发生什么了,会安慰我。当我高兴的时候,他也会为我兴奋。当我有困难的时候,他会想办法帮我解决问题。无论什么事情发生了,他总是会先想到别人。能成为他的好朋友,让我非常骄傲。
做他的朋友最大的益处是他教了我很多东西。我不懂的时候,他会非常耐心地教我,一次不够,就两次。两次还不够,那就三次、四次、五次,直到教会我为止。他不但教过我数学、语文,还教了我怎么谦虚做人。
啊!我真幸运能认识他!
朋友初一作文 篇8
高尔基爷爷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得真好!我就是从书里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许多科学知识等等。书是怎样成为我的好朋友的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小时候我喜欢听妈妈讲故事,每晚睡觉前不听上两三个故事,绝对睡不着,躺在被窝里,听着故事入眠,真是一种…享受。有时我做错了事,妈妈就用不讲故事来惩罚我,那一夜可过得真难受,翻来覆去,睡不着!上了一年级,老师教我们学完拼音后,妈妈就对我说:“要学会自己看书了!妈妈也有自己的书要看。”从此,妈妈就不给我讲故事了。刚开始,我很不习惯睡前看书,因为有很多字不认识,要拼拼音,常会打断连续性,感觉很累。但妈妈说到做到,我实在忍受不了没有故事的夜晚,只好打开了《365夜故事》,这是我一个人单独看的第一本书,我至今记得。那一夜,我看了19页,接下来,越看越有味道,再也不用妈妈讲了。
也就从那时起,我开始了我的阅读生涯。我喜欢书中的油墨味,喜欢书中的形容词、拟人句、比喻句等等,还摘录下来,写作时还帮了我的大忙。我越来越喜欢书,因为在不知不觉中,它让我的写作水平提高了,我的作文常常被老师当做范文来读,同学们都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我心里别提有多得意了!书,让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科学奥秘,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书,让我知道了友情、亲情的可贵,让我和同学更加友好相处,更加尊重爸爸妈妈的劳动成果,更加孝敬爷爷奶奶……我还从很多故事中懂得了道理:读了《孔融让梨》的故事,懂得了要把大的让给长辈;读了《李时珍冒险捉白花蛇》的故事,懂得了“百闻不如一见,一见不如实践”的道理;读了《徐文长巧端汤面碗》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只要善于思考,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书,你真是我的好朋友!你不仅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让我越来越聪明,更让我得到了无数快乐,让我更珍惜和感恩身边的人,我真感谢你!我要你永远陪伴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