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关于永远的700字作文
内容简介:告别了我童年的梦,翻开了我的历史长卷的第一页。迈进了新的学校,一切都是崭新的在我的记忆里,她们都是模... 如果觉得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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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永远的七二班
告别了我童年的梦,翻开了我的历史长卷的第一页。迈进了新的学校,一切都是崭新的在我的记忆里,她们都是模糊的,在这里,我将和她们度过三年。
告别童年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告别童年我已经长大了,拥用了自己的理想和梦想,也懂得了什么叫做奋斗,什么叫做努力。分班时被分到了七年级二班,班主任是王老师,王老师是一个非常理解同学的好老师。他会经常鼓励我们好好学习,他从来不会吵人。比如说上次吧,正在上课的时候,王乃杰没有认真听讲,在下面画画,老师开玩笑的说:“咱们班有一个大画家,大家知道是谁吗?”我们大家齐声说:王乃杰。”大家哈哈的笑了起来。
王老师只教了我们一个星期,但我们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在他走那天,我们哭了。后来听说班里要来新的老师了,我们又高兴又伤心。新来了两个老师,一个语文老师和一个英语老师,英语老师姓关,名叫伟伟;英语老师姓王,单名一个乐字。她们两个是大学刚毕业来到,老师刚来,我们就和她们两个交了个朋友。
呵呵,光在这说老师呢,忘了介绍我在学校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了,她叫王赛,王赛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孩,我欣赏她的性格,她是一个非常直爽的女孩,至于我们为什么这么有缘,可能就是我们俩的名字里面都有一“赛”吧!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间下起了第一场雪,下晚自习后,我们在雪地里滑雪,打雪仗,在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中我认识了她,她叫刘佳乐,第六感总是促使我和她做朋友,没想到这个朋友我真的是交对了,后来因为一些缘故我们四个组成了“滴血不变义四姐妹”,佳乐,我,林瑞,王赛。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见面不相识。我们七二班还有一个别称“终极二班”,你们是不是听过终极一班,而没有听过终极二班呢?
虽然下一年就要到一个新的班级了去了,但是我永远都会记得我们的二班,我们的终极二班,因为在这里我找到了快乐,找到了友谊。
七二班,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偶像。
第二篇:永远别忘了父母
永远别忘了父母
15岁的你,整日逃学打架,叛逆任性。
有一天,你旷课去ktv,你的父母到学校找你,为你送去一部500元手机。那是用他们整整一个月的工资换来的手机。
你的父母高高兴兴地进了学校,找到你的班级,却发现你不在。他们在窗户外急切地寻找,希望能从56人中找到你发愤苦读的身影。可你正在ktv玩乐,你不可能想到你的父母正在你的班级外,急切地向老师询问自己的孩子在哪儿。你从没有想过你的父母,没有想过他们在工地的劳累;没有想过他们心中的期盼;没有想过他们对你的深深的爱。你想的只是你的游戏;你的享受;和你的面子。
当你叼着烟回到学校,准备再和老师展开骂战,你没想到,你的父母在教室外,父亲低头不语,母亲眼里噙着泪。他们从老师口里得知了你在学校的一切行为,他们的期望破灭了。你很惊讶,你看到父亲紧紧攥着一部手机,又看到你的同学在那里偷笑你很恼火,觉得他们又给你丢了面子。你想转身回宿舍,却听见你的父母在叫你,你回过头,用一种几乎是鄙视的目光看着你的父母,然后便大步流星,不顾一切的走向宿舍。你没有看你的父母,你不知道他们脸上的表情,更不了解他们的心痛。
你在宿舍里左思右想,觉得有些后悔。尤其是看到父母脸上的沧桑,那是两张多么疲惫的脸啊!你有些内疚,所以这周放了假就准时回了家。你拿钥匙开了门,小声地叫了一声爸爸妈妈。你的父母走过来,几乎恳求的对你说:“孩子,得好好学啊,不学没出息呀!你要是嫌那手机不够好,我们再给你买个新的。”你被震惊了。这就是亲情?如此宽容如此真切,你顿时泪如雨下,你发誓要好好学,你发誓永远不会忘了你的父母!
于是,3年后,你履行了你的承诺。出人头地,有了大出息。你明白,是你的父母,挽救了一个三年前的你。你明白,无论何时,都不要忘了你的父母!
第三篇:致我永远的偶像
偶像,是我心中的动力。每当我迷茫时,读到“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我便会看清自己的目标;每当我失落时,读到“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便会看到一丝光明。即使我现在只是一直柔弱的雏鹰,但我也有蓝天为我的偶像;即使我现在是一株稚嫩的树苗,但我也有大树作为我的偶像;即使我是一条涓涓细流,但我也有大海为我的偶像但我的一辈子的偶像使他们---TFBOYS!TFBOYS,第一个值得我用命去珍惜的组合,第一个离我非常遥远,但我却忘不了的明星,第一个我想守护却又无能为力的superstar。
帅气霸道的队长---王俊凯
因为他是组合中的队长,所以他不论遇到什么事情总是为他人着想,不论队员们遇到什么困难他都会鼓励他们,以知心大哥哥的姿态来安慰他们。这就是组合中的队长,一个暖心、执着、吃苦耐劳、坚持不懈的好队长。我喜欢你,因为你一直很努力;我喜欢你,因为你是我前进的动力;我喜欢你,因为
可爱呆萌的二源---王源
王源,一个懂事暖心的小哥哥。你一直给我们大家留下活泼欢乐的印象。你用你那才华横溢的面貌来给予粉丝长期的支持。在《王牌对王牌》中的你,是一个顶天立地,充满担当的少年。你时而幽默风趣,时而英俊潇洒,时而搞怪卖萌,时而以情动人不管怎样,我总是喜欢你。
高冷聪明的千总---易烊千玺
千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高冷少年。你用那副高冷的面孔来俘获了千纸鹤的心。熟悉你的人都知道,你从小学习跳舞,成绩又很出色,从来都不会让家人担心。每次在完成高难度的舞蹈动作时,你都会引发腰伤,但你也一直忍着。镜头前,你活蹦乱跳,而镜头后,你却痛得直不起腰。你总是很宠爱粉丝,不让我们担心,可我们每当看到你痛苦的样子,我们也会为你担心呀。
TFBOYS,十年之约一起走,你们不离,我们不弃!!!
第四篇:永远爱着的地方
永远爱着的地方
熟悉的芬芳萦绕在鼻尖,混合着点点属于泥土的清香。心口处,突然涌起了一股莫名的温暖,微笑着看着这片熟悉的土地,眼眸中,是无尽的深情与眷恋,嘴里轻念着这几个熟悉的字眼:家乡,家乡,我的家乡
题记
家乡,是能让铁骨铮铮的战士流下热泪的地方。家乡,是能让漂泊在外的诗人无比思念的地方。家乡,是能让背负思念的游子永远追寻的地方。
而对于我来说,家乡,就是我脚下踩着的这一方净土,就是数十年后我身在异处却依旧魂牵梦萦的地方,就是当心灵遭受狂风暴雨的时候,可以躲避的港湾。
我不曾见证过家乡的历史。我从未看见过那破烂不堪的泥巴房,也未曾见过那泥泞不堪的小路,更没看见过那些皱的发黄的粮票。
但是,我却见证了它的发展。那一条条经过岁月洗礼后变得坑坑洼洼的小路,如今却变成了宽阔平坦的水泥马路;那些低矮破旧的小平房,被挖掘机给挖起,随后一栋栋高耸入云的电梯房被渐渐盖起;一辆辆崭新而又舒适的私家车代替了那噪音不断的拖拉机。家乡在变化着!家乡在发展着!家乡在向着明天前进着!
时常听到,年迈的奶奶讲起很早以前的家乡。她说,那时的松溪并没有高楼大厦,并没有平坦宽阔的马路,只有一片片开满稻花的农田。她说,那些景色虽不及现在这般美丽,但是,却让她一辈子都难以忘记,因为那是她深深爱着的家乡啊!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那双浑浊的眸子里对这片土地的眷恋与深情。家乡,养育了她一辈子,而她,也爱了家乡一辈子
而我,则是陪着这片土地一起成长着。即便,以后我会离开它,去往别的地方,可是,却依旧改变不了骨子里对它的依恋。我爱我的家乡,爱的深沉,爱的热烈
家乡,能够抚平战士的伤痛,给予他淡淡的温暖。
家乡,能够抹去诗人的泪水,拂去他心中丝丝的孤寂
家乡,能够卸下游子的行囊,为他拍去点点的风尘。
家乡,是养育我一辈子的地方,是我疲惫不堪时永远的归属,家乡,我最最珍爱的地方
初一:孙雨桐
第五篇: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炎阳炙人的天气里,我牵着妈妈的`手,总是左顾右盼,瞪大着双眼,怀着既紧张又兴奋的心情,看着一位位潇洒风流的救生员们,他们在凄风苦雨的天气或是在火伞高张的夏日,他们都会如街上尽忠职守的红绿灯,给予别人安全的顾虑,给予良心的劝导;给予充满热血的救人精神,将一位位从鬼门关走一回的人们,给救了上来,我想这可是用金钱也换不来的恩情啊!
记得有一次假日,我们心血来潮想去游泳,我们几个小萝卜头,正用三寸不烂之舌,说动妈妈带我们去游泳池玩水,最后终于成功了,我们高兴得手舞足蹈,坐上爸爸的老爷车,浩浩荡荡的出门去啰!
来到了目的地,微风拂面,湖水清澈如镜,青山恬淡如诗,一幕幕如诗如幻的美景,烙印在我的眼帘;我捷足先登,奔向大自然的怀抱,体验这群山还抱、戏水游玩的顶级享受。
就在此刻,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我突然觉得身体好沉重,好像有一条粗且乱的麻绳似的,紧紧的缠住我的双脚,我死命的挣扎,奋力的拍打着双臂,踢着力不从心的双腿,可是好像丝毫没有人听见,当时的我彷彿是被巨大蟒蛇捕食的猎物,说什么也不愿意放开美味的佳肴!就在我要放弃时,突然现身一位英雄好汉,以最迅速敏捷的速度,把我脚上的麻绳给解脱,我终于挣脱了死神的魔掌。我清醒过来的那一刻,心中竟想着:这不就是英雄救美吗?只见心目中的英雄拍拍我的肩膀说:“妹妹!你还好吗?”
“我很好,谢谢谢谢……您的大恩大德……”
我疯狂的狂道谢,只听他委婉的说:“不客气!”他尽忠职守的职业道德,真是让我永生难忘。
我们周遭的平凡人或许胸无大志,但对于自己份内的工作,却总是最诚恳、最踏实,默默的奉献着,也从不夸耀自己有多么“丰功伟业”,这为善不欲人知的平凡人,是生活中最真实的英雄人物。谢谢你!我的救命恩人——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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