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优秀作文锦集6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优秀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初中优秀作文 篇1
小时候,由于父母们工作忙,没时间照顾我,便把我送回奶奶家,让奶奶照顾我。就这样,我在奶奶家度过了一个短暂而又快乐的童年。
在奶奶家里,有着一只雪白的小狗和几只半灰半白的小猫,就是这些可爱的小精灵陪我度过了一个快乐的童年。不过,我不大喜欢那几只小猫,不是因为他们的颜色,而是他们实在是太胆小了,只要它们一听到声音,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让人怎么也找不着;相反,我对那小狗却情有独钟,因为小狗实在是太可爱了,尽逗人喜欢、惹人喜爱。
小狗是一种通人性而又尽忠的动物,只要主人不在家的时候,它便会乖乖的呆在家里,看守门户,如有动静,它的两只耳朵便会高高的竖起来,全身进入警戒的状态。如是陌生人,它便会对他狂吠不止;如是主人,它便会摇头摆尾的`出来迎接。
小狗的吃相也颇有趣,它不象人那样细嚼慢咽,而是一口就把那骨头咬碎,便吞到肚子里去了,大概这些骨头内含有小狗所需的各种营养吧!
小狗十分的善解人意。奶奶家还养着一些家禽,那些鸡经常在院子里觅食。一觅就是一整天,所以家里那胆小的小猫,尽管饿得受不了了,也不敢现身。所以我得经常命令小狗去吓跑那些鸡,并再院子的碗里为小猫放了饭食,随后我们便要躲在一边,连大气都不敢出。这时,小猫们便蹑手蹑脚地从某个角落里走出,不过,一有声音,它们连饭也不吃就逃走了,这足以证明了它们胆小如鼠的性格。
小狗,这只可爱的小狗,不仅陪我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还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尽忠职守,决不能碌碌无为,要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力。
初中优秀作文 篇2
济南的天气说变就变,昨天还是晴空万里,今天蒙蒙大雨就不期而至,雨水洒落了一地,斑驳如墨如画的积水溅起零散的水花。透明清凉的雨点滴落在庞大的校园小路上,打湿了我疼痛而又残破的记忆。
在这个淅沥雨水弥漫的秋季,我站在窗台上,通过玻璃看着宿舍下面来来回回的人群,雨水打湿了玻璃,留下了一丝丝的水流,听着雨水的声音在我耳边清晰地响起,清脆,委婉。
风雨中,霏霏细雨飞扬到我的面庞,凉凉的,一种新的气息弥漫了整个雨中世界。
一路上,看着缓行的车子渐渐地远行,我有点不知所措,似乎这一幕幕的场景会在未来的'某个时刻重演,我再回头看着,只是一个简简单单雨景中朦胧的景色,我闭着眼戴上耳机,听着激昂的DJ,尖锐的声音将我的听觉慢慢的惊醒。
宿舍走廊里光线隐隐约约呈现在洁白的墙壁上,绕宿舍一周,穿过湿漉漉的校园小路,地上布满了绿色的三叶草,丰满的黑绿色的叶子,讲述着美丽而又凄惨的传说,那关于爱情,关于离别,关于内心盼望的幸运。
那一首童贞岁月天然流淌出的《十月》短诗,现正在看来,也许纯熟,也许粗巧,但它是我曾经燃烧的思索。
夜晚寂静的校园让人感到慑服,不知不觉间我的知觉连同我的记忆 ,粉碎在时间行走的隧道里,我穿梭在隧道中寻觅简单的熟悉的画面。
周末的校园空荡荡的,除了几个骑单车穿过校园小道的男孩外,其他的只剩下外地的学生了,校园落寞的景色让人不失感到有些心寒,而我们依然在行走,来来回回,反反复复,那条熟悉而又陌生的校园小路。
人们都说,青春那一本书,曾经的青春为无知付出过。只是期望当青春的盛宴散场时,不留太多的可惜。当我末老时,也不只是证了然,那世界我曾经来过。青春行于回忆,而回忆把我们的青春埋没了。
初中优秀作文 篇3
太阳下山,夜幕降临,看月亮爬上来,或者,乌云密布,雷声滚滚,一场小雨淅沥或大雨倾盆。司空见惯的自然迹象里,早已成了一种亘古。大自然用它活着的方式陪伴着我们每代人每个人度过生活,我们是否在同样的轨迹下活出各自年轮的轨迹?
崇尚孤独
学生时代,只是浅尝孤独,待它落下帷幕后,才发现,真正的孤独才漫漫袭来。有人不断反刍,念念过往的美好;有人不断奋斗,选择活在当下。过往与当下,都是由一张张或熟悉或陌生的面孔拼凑起来的,但是,都没有关系,我们擦肩而过也好,摩拳擦掌也罢,哭哭闹闹也过,终究,各自回归各自的生活,各自过各自的世界。不需要你懂,你爱,我自己,喜欢就好,充实就好,开怀就好。孤独其实是看得见的,它是一条横线,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横着。只是我们,不怕。
孤独,最好的方式是我们选择以某种的工作状态来有失的收放,达到一种膨胀与压抑、放空与释怀的.节奏,而认真与奋斗是独酌它的最好意境。无论刮风下雨,无论烈日炎炎,某种坚持着过来,这种修饰一定很搞笑,但一定很感动自己。孤独是条河,有浅有深,你的态度决定你探的深浅。在白天工作时间的高压下,你没有浑浑噩噩、应对了事,在晚上,甚至在深夜,你依然有着孜孜不倦的精神状态,灯下弥漫开你的灵魂影子,我相信,你是抓住了孤独的尾巴,还离不开它,给予你无法言说的快乐与满足。
拥有内心通到的一份孤独,其实很有年限,所以大家都会怀念,珍惜。
初中优秀作文 篇4
就这样,匆匆三年,我将迎来的就是梦想中最明媚的青春,对于高中,我很迷茫,剩下的只有默默等待。怀念初中,那就是一条洒满阳光的路。站在一段生命与另一段生命的罅隙处,我不想落下作为一个男孩本不应落的泪,只能在心头,深深怀念那逝去的三年的美丽。
初一那年,我从天真走向了成熟。在这段路上,至今深记的就是伟的笑,灿烂而绝美。他陪着我走过了初中最害怕孤独的时光,我们的友谊也就像树一样,扎根在洒满阳光的.路旁。和伟形影未离的日子,我养成了一个特殊的习惯,每一次从餐厅出来,我都会用湿漉漉的手在他背上留一个手型的水印,他还给我的仍旧就是灿烂而绝美的笑,我也隐约觉得那一个个“水手”就是我们友情的印迹。直到现在,这个习惯还在,只就是,我已不可能拍在伟的背上了,两个人各居一方,美丽的友谊,多了一些该死的伤。
我确定,伟就是我生命中的树,站在我人生必经的路口,灿烂而绝美的笑给我留下了一方阴凉。
初二的路上,尘土飞扬,很朦胧的想起了我的老师——红,想起了那张清晰可触的容颜。我就是她的课代表,和她相处,总觉得她就是我的姐姐,很亲切,很朴实,象质朴无华的太阳花,总就是为我指着阳光最灿烂的方向,它的花色,就是无法用键盘来描绘的,红,只就是她姓名的尾字。
应该说红就是我生命中的一丛花吧,开在我最需要芬芳需要幽香的路旁。
初三,想起初三,就想起了同桌的你——娟——黛色淡淡的娟。由于就是同桌,我有什么烦恼事儿,总爱跟娟说,她也总能在第一时间解开我心中的结。日复一日,我感觉好像离不开她了,我明白她已深深的走进了我的心里。他很懂我,她的心思,我却猜不着,但我却喜欢上了它带给我的那种神秘感。面对中考,我想随她添一个志愿。可就是后来,一场莫名的全市统考,竟宣告我俩被保送,却不就是一个学校。如果在这时我将两颗心之间的那张纸捅破,告诉她我对她的感觉。然后我又怎能熬过苦于高考的三年相思呢?因此我选择了沉默,我苦苦一年的单思就这样夭折了,留下的,就像郭敬明笔下那道最明媚的的忧伤。
这就就是那个女孩,那个象《后来》一样好听的女孩。该如何形容呢?娟就是我生命中极至浓烈极至亮丽的一抹红,给我枯乏的中考路增添了一处春色。
初中的路,洒满了阳光,阳光里我匆匆翔过。忘不了伟,忘不了红和娟,忘不了小弟,小妹,忘不了那些小友们,尽管他们就是我生命中的匆匆过客。
初中优秀作文 篇5
无论男孩子还是女孩子,在20岁出头的年纪应该是没有分别的,都应该为了自己的人生目标奋斗。会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顾虑,觉得女孩子就应该趁着自己花容月貌的时候找个好人嫁了,因为这样的想法,让很多女孩子失去了继续奋斗下去的动力。
可能对于男孩子来说,他们没有选择,因为他们如果不趁着年轻的时候奋斗,就不能娶到自己满意的媳妇,也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样的人生是看不见希望的,或许女孩子还有选择,我想说,真的`是这样吗?
一个人的存在永远不是为了取悦另一个人,因为我们都在变,我们无法使自己永远的取悦于他人,这也不应该是我们生活的手段,有这样想法的人,是该停下来好好反省了。纵使你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了他,你期待的是两个人可以保持相恋时的甜蜜白头到老,却往往没有那么完美的结果。其实我们不能完全去怪对方,是因为就是这样的一个社会,就有这样的一个现实,每个人的存在或多或少都要面对很多的压力,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负能量,他们乐见的是两个人一起面对,而不是永远只有他一个人在扛。我们是希望可以找到一个温暖的港湾,一个坚实的臂膀,可别忘了,港湾也有累了的一天,臂膀也有酸了的一天,真正的幸福来自于泥泞中彼此的携手同行。
所以,无论你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应该为了自己而去奋斗,是为了让自己更加完美的同时,遇见最好的他。相信会有那么一天。
初中优秀作文 篇6
这个黑手,没有内幕,反而他是英雄,我家的盖世英雄,冲锋陷阵,打出一片天地,撑起一个家,他就是我爸。
我爸被叫做黑手,这个名号可响了,在我们镇上,响彻半条街。初识的人可能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却知道他叫黑手。有时他差我去办事,都会让我打着这个名号。
先来说说我爸为什么叫黑手吧!这个应该从我初三那年说起,那年我爸在镇上租了一间铺面做起了农机修理,当让是为了生计,至于我爸的技术,那是我爷爷早年间让他学的,自然也是为了生计。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几乎没见过我爸穿过干净的衣服,也鲜有新的,并不是为了生计而迫于生计。毕竟,现在这个社会也不会让你看起来很穷,那样会影响市容的。
真的太脏了,农机修理。灰头土脸,满身油污。手自然也是,黑色的机油,涂满双手,是很难洗掉的',加之粗糙的的掌纹,黑色便如同刺青一般沁入皮肤,手便黑了。
黑手便就成了黑手。其实黑手的皮肤也黑,晒得,和我一样。可是我是贪玩,他却是为了生活。
农村人,朴实而体谅。夏收,燥热而忙碌,铁打的机器也会坏掉的。一个电话,黑手就得赶到,钻入车底,仰面朝天,接受阳光的烤验,时而也会受不了,点一支烟,与车主聊聊,就那么一会,,,,,
再来说说黑手响彻半条街。黑手爱喝酒,能喝。在镇上做点小生意,也免不了应酬,久之,黑手的好酒量就打响了。有时,朋友请客,本无他事,朋友也会叫上他,为的是自保。
对于黑手的酒量的赞叹之中也夹杂着奚落,毕竟,随着年龄的增长,黑手的酒量也在下降,越来越易醉,难免出丑。因为醉酒,黑手头破血流过,骨折过,可就是戒不了。
因为黑手好朋友,重义气。也常对我说,砖头瓦块都能在困苦时帮人。这也是名号响亮的另一原因。半条街的朋友,也都知道黑手有一个读大学的儿子,每当我走过,也会招呼不断,有时这也是小小的优越感。
比之,让我不安的是黑手爱喝酒。这是我俩最大的矛盾,不可用妥协解决的,每每提起必有争吵。
毕竟,在我看来,黑手老了,尽管手还黑着,头发已花白了。
也许有一天,喝多了,倒在路旁,满身油污,会让人以为他是一个流浪汉,拾荒者,多么让人心痛!
黑手是一个机器,忙起来,他得连轴转,不能有闪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