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气看完了《活着》。当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坎坷,让我用几个小时来浏览时,总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老黑奴》是福斯特1860年离开家乡彼得斯伯格去纽约之前写的最后一首歌。写这首歌的时候,福斯特一生热爱着的家乡和亲人,几乎都一去不复返了。除了妻子和年幼的女儿之外,只有他一个人孤独地留在家乡彼得斯堡。此后福斯特又遭遇家庭婚变的悲剧,他被迫孤身流落到纽约,穷困潦倒,仅仅四年后就孤寂地离开了人世。
显然,作者写作本曲也融进了对自己境遇的哀叹。
余华用近乎冷漠的笔触描述了福贵坎坷的一生:万贯家财一朝归空,遇上战争和文革这两段中国史上最为黑暗的时代,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都离他而去,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
我不禁要问:福贵受了这么多的难,身边所有的温暖和人生的盼望都没有了,年纪也大了,又能活多久呢?可是,福贵还是活了很久,和那与他相伴的老牛一起。
福贵生命中和他亲近的人,父母、妻子、儿女、女婿和外孙,都是淳朴善良的好人,还有村里的乡亲、队长,当兵途中遇上的老全,甚至是间接害死有庆的春生,对他也是不薄的。或许输掉家产是富贵命中一劫,却让他感受到了父母给予他的真情,甚至让他后来逃过死劫。福贵的妻子家珍,虽然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却没有大小姐的做派,虽然福贵开始时好吃懒做、吃喝嫖赌,可是她却陪着富贵一生共苦难,即使在他被抓壮丁不知所踪的日子,纵然心中有疑惑、不信任,却也依旧坚守着他们的家。福贵一生最大的福分,就是娶了家珍吧。
女儿凤霞虽然聋哑,但始终关心照顾福贵。而机灵的外孙苦根,伶牙俐齿,却也像她的母亲一样,小小年纪便懂得心疼福贵,为福贵分忧。
这大概就是福贵活下去的支撑,温暖得令人落泪。
最后对老牛的念叨,他对书中的那个聆听他人生故事的“我”的感激,都是他对人生的回忆,到了最后他已了无对人生的埋怨,而是在那温情的回忆中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满足,甚至于自我安慰,亲人的先他而去让他最后能毫无牵挂地死去。
终于明白,人生总有这样那样的事,就像长跑时胸腔里让你痛不欲生的窒息感,当时的你是那么怕,那么累,几乎忘了终点就在前方,但你总会到达。
余华在韩文版自序中有这样一句话:“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大概这就是活着的意义,葛闪说,“生活中,在每个人的心里其实都有一盏灯,不论遇到怎样的挫折和黑暗,重要的是信念不可以被磨灭,转过身,换个想法,天再黑,人再背,眼前有一盏灯就好。”让书充实自己享受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