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尊严是一个人身上最为重要的东西,我想没有人能够反对,毕竟有谁会坚信一个没有尊严的人会因为尊严的丧失而收获有尊严的未来呢?
一个没有尊严的人,犹如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走在人生的旅途上沿街乞讨;一个连尊严都已经出卖了的人,试问,他能为自己留下的还能有什么?——答案是他将一无所有;一个连尊严都已经出卖了的人,我想说,他连人都不配做,因为失去了尊严是人之作为人的耻辱;一个连尊严都出卖了的人,他就变成了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一个连尊严都出卖了的人,还会有什么是他不可出卖的?——一个什么都可以用来交换,结果留给自己的却只是虚无的人。
春秋战国时期,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准备好饭食,以供路过饥饿的人来吃。有个饥饿的人用袖子蒙着脸,无力地拖着脚步走来。黔敖左手端着吃食,右手端着汤,说道:“喂!来吃!”那个饥民扬眉抬眼看着他,说:“我就是不愿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个地步的!”黔敖追上前去道歉。饥民终究没有吃,最后饿死了。
孔子不也曾有过“过盗泉,渴而不饮”的经历吗?“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这个饥饿的灾民可谓是宁愿饿死也不愿要自己尊严受损的典范。
哈默是一代石油大亨,但在他发迹之前,亦曾有过艰难的人生历程。当他跟随流亡队伍流浪到美国沃尔逊小镇,当所有的流亡者看到杰克逊大叔提供的食物都狼吞虎咽时,他却坚持要先替杰克逊大叔做工,然后才肯接受他的食物,因为在他的心里认为,“失去了尊严的帮助就变成了施舍,而接受了这种失去了尊严的帮助便与乞讨无异”。最后,杰克逊大叔将哈默留在了自己的庄园里,并在两年之后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哈默。杰克逊大叔对女儿说:“别看他现在什么都没有,可他百分之百是个富翁,因为他有尊严!”
哈默和那个在齐国饿死的路人,他们都是看重尊严的人,但我却认为哈默的尊严更高贵,因为哈默的尊严是通过自我争取得来的,而齐国那个饿死的路人却在等待他人对自己尊严的馈赠。如果“没有尊严的给予就变成了施舍,接受了这种没有尊严的给予就变成了乞讨”此言非虚,那么如果这种尊严的馈赠得以实现,岂不也是一种乞讨吗?——难道乞讨尊严会比乞讨饭食更为高贵吗?——不!显然不是!因为乞讨尊严的耻辱来自灵魂的低贱。
让我们有尊严地活着,但却不要等待他人对自己尊严的馈赠——尊严来自于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