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前途一片迷茫,哪怕只是凭着惯性继续往前走,总有一天,我会在自己漫长的脚印中找到方向。”——题记我曾经不喜欢这个女孩儿,她懦弱又刻薄。
她出生于河北的一个小县城——涿鹿,九月初九晚九点出生……巧得很。女孩儿从小就很娇气,父母经常出去,不在身边,把她放在了外公外婆身边,她是个很有意思的孩子,外公瘫痪卧床,她却总是爱去烦外公,父母每天都要出去,一般下午六点回来,一到五点,她就会每隔五分钟问一次外公“几点啦?”烦人得很。每次母亲和外婆聊到这里就会笑起来。女孩也因为这个“坏毛病”,早早得认识了钟表。
女孩八岁的时候转学了,父母不愿意让她蜷缩在一个小镇子里,于是,搬家,陪读。当女孩怯怯地站在讲台上,看着底下新同学们亮闪闪的眼睛时,没有喜悦,她只是很害怕。她想要回到那个破破烂烂的镇小学……
她开始装病,装胃疼,她一点儿也不想在这里待下去……直到有一天,她真的发烧了,却一言不发破天荒地在学校待了一整天,她知道,回不去的。她早熟的厉害……于是她开始学着接受那些新同学,尽力融入,虽然她根本不想和他们玩那些无聊的过家家。奇怪的是她很快在班里混得如鱼得水。
有一天,另一个女孩子被老师认定偷了别人东西,老师叮嘱其他孩子不要和那个女孩玩,会学坏的,可是,她没有听,甚至更加努力地去接近那个女孩儿,并成为好朋友,她最后才知道,那个女孩儿什么也没偷,只是碰巧捡到而已,可是老师却不信……从此,两个人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但是,她心里知道,自己是因为叛逆,她很讨厌那个老师,所以才去接近那个被冤枉的女孩子。
转眼间毕业了,她有点惆怅,她想到的不是见不到朋友了,而是,她很难再看到小学校园里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了,她似乎不像个小学生……
女孩从小就很爱看书,会省着早饭钱去买自己喜欢的书,饿肚子的感觉非常不好受,但是,没书可看更不好受。她喝了好多好多杯水,试图缓解自己的饥饿,收效甚微。终于,她的钱攒够了,兴冲冲的跑到书店买下了自己心仪了很久的书,她觉得,饿那几天很值。慢慢地,她读的书越来越多,从《水问》到《罪与罚》,再到各种各样的小说,散文,堆了满满一书架,戏剧化的是,最后她的胃出了问题……
她不是很爱学习,她觉得学习太过乏味可陈,她宁愿去看一部《资治通鉴》也不愿意去学那些在她看来并没有什么用的东西,幸好她还不算笨,否则,成绩足够糟糕到被喊家长了。
意料中的是中考果然还是失败了。女孩儿终于反应过来,是她有问题,那两个月她疯狂地练字帖,不出门,不见人,几乎变成了抑郁症患者。也正是那两个月,让她变得没那么脆弱,懂得了“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着前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上高中后,她开始很努力很努力地学习,她想考到自己喜欢的大学,去中文系,然后当语文老师,她觉得老师是很美好的职业,因为和年轻人在一起就永远不会老,虽然总是力不从心,也有些跌撞鲁莽,总归是朝着光去的。一步一步地前进,朝着自己的目标,坚定不移。总算变成了让自己不那么唾弃的样子。前路未必光明坦荡,但是,“热爱可抵岁月漫长”,她一定会头也不回地走下去。
你问我为什么知道?因为啊……这个女孩儿是我。我叫胡思漫,就读于秦川中学高二十班,我不信命,不信天,更不信运气,我只信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