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者鲁迅笔下的沉默的大多数,见不平之事或麻木,或胆颤,日渐陷入到集体无意识之中,实在令人寒心。
今者北京中学生拍摄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私家车,不漠视,不畏缩,坚定地行使监督的权利,履行监督的义务,让人看到了公民意识的觉醒,令人暖心。
有如孔子所言:“见义不为,无勇也。”在该学生看来,私家车占用非机动车道,无疑有违道义,或是说法律。这便首先做到了不麻木,其次,该学生没有沉默走开,而是果断地拿起手机拍摄,进行监督。这便是勇。虽不如刘和珍君等人请义般壮烈,却也同样振奋人心。也让人们看到了一种公民的意识与勇气,进而加以模仿,从而促使整个社会的规则意识的提高,从基层防范“违义”行为。
类如朝阳大妈,静安群众,这类见证着公民意识觉醒的见“义”勇为的做法,理应被点赞,被学习,被推广,从而给公民罩上一层无处不在的监视网,进而促进公民由被迫遵循制度到自觉遵循的质的转变。
不仅如此,我们还应看到,该学生面对车上四人的“围攻”,并未退让,也没有退缩,而是坚定地表示私家车占用非机动车道,人人都有权利拍照。在是与非面前,他没有妥协,而是坚持自己的观点。正如荀子言之:“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挠,是君子之勇也。”虽略有夸张,但仍应肯定。勇为,可能只是出于一时的冲动,仅仅是三分钟的热血。而这类勇为并无多大用处。唯有将勇的行为坚持到最后,不为外物所动,才称得上大勇。
该学生对于勇与义的坚守,不为压力所折,实在让人敬佩。我们应当学习这种坚守,因为只有当勇成为一种常态,我们的公众意识才能真正觉醒。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提倡的勇是以义为前提的。如果有义而无勇,便会“君子为乱,小人为盗”。如同之前抵制日韩货品的“暴动”,看似是见义而为勇,实则是打着“爱国”的幌子肆意破坏他人财产,宣泄自己的情绪之类罢了。此类无义之勇决不可留!尽管我们要做勇者,但也要掌握适当的方式方法,坚持适度的原则,以避免好心办坏事甚至冲突的发生。
当然,该学生的做法也略有偏激之处,如先善意提醒,让其离开,岂不更好
不沉默,作勇者。这是崇高道德的体现,是高尚人格的展现。见义勇为,是扬正气,遏邪恶,净化社会道德的高尚行为。辅之以正确的方式方法,吾社会之大同不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