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作文

2021-09-22 05:52:54
【精选】高三作文集合六篇

【精选】高三作文集合六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三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高三作文 篇1

白落梅的箴言:真正的平静不是远离喧嚣,而是在心里修篱种菊。就是说人即使置身喧嚣也能淡看秋月春风,不随波逐流,保持内心的平静,做最真的自己。是一种修养,一种态度。

我眼里的世界,如此浮躁,而我却不得不生活在这样的世界,实在是因为我无处可去并且惧怕死亡。于是我尽力的让自己以一种局外人的眼光来对待我所处的世界。但我又有了新的发现——这个世界并不把我当成局外人。可我觉得自己与这个世界如此格格不入,是我受不了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瞧不起我?我给不了自己一个明朗的答案。

“要么庸俗,要么孤独。”叔本华这样说。噫!我似乎懂了。庸俗吗?不,那不是我想要的。孤独吗?对,这也许才是适合我的——没有喜欢的伞,我宁愿淋雨;没有合适的鞋,我甘心赤脚。于是我感觉到似乎比以前更加宁静了,这正是我想要的吧,尽管是以一点点的孤独作为代价,但那又怎样呢。

时间仍然在走,并不因为任何人或事而停下,只是不顾一切的走,甚至不觉得累。虽然它不停的走,但我认为它是最平静的了。佛教偈云:“动即是静。”我不否认这种观点,但我同时认为这是因为时间知道自己的目标——走,并且心无旁骛的坚持着。尼采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这便更加趋于我所迫切渴望的平静了,并且不用以孤独为代价。

我再一次深刻体会到白落梅的那句话:“真正的平静,不是远离喧嚣,而是在心里修篱种菊。”从前的我误解了这句话的真正内涵,并自以为真正的做到了内心平静,是我太过于追求平静本身了,才让自己被执念蒙蔽,走进了误区——我在身边修篱,并不是在心里修篱,我以为孤独能够使我平静,其实孤独使我更加不能平静。

现在的我总会抽空回头看看最初的起点,向前望望最终的归宿,这便是我的平静,我所珍视的生存智慧。

带着一个最从容的自己,走向漫漫的人生道路,无一丝牵挂,无一刻停留。

高三作文 篇2

瀑布从万丈悬崖上奔泻而下,想一道道闪闪发光的珠帘,雷鸣般的轰响震撼全山,人们无不发出一声赞叹。可是,有人登上崖顶,却发现上面不过是一条平缓的小溪,是那样平凡,它一路走来,汇聚着点点滴滴的泉水。如果它不跨出那一步,冲下悬崖,就只能在山涧默默流淌,做一条平凡的河流。

当你握紧拳头,却发现还有一半手掌没有抓住,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一半是已经安排好的生活,但还有一半是靠自己争取的,是靠自己把握的,上帝不会眷顾任何一个人,他给予了之后,便把所有的主动权都交给了我们。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句话讲得一点也不假,只有勇敢地跨出第一步,成功就在眼前。

就像千里马,他的速度并不在于日后的训练,而取决于出生时的第一步,有这样"残酷"的母亲:小马驹刚被生下来时,想是从水坑捞上来的一根木棍,使劲地支撑前肢,力图站起来,但很快倒下了。起来倒下,又起来,一次又一次。这时母马走上前去,用鼻子对着湿漉漉的小马喷出气来,像在鼓励,又好似正在说:再来,靠自己。小马嗅到母亲的气味,更加用力了,两条后腿也支了起来。四条腿弯弯地叉开着,然后重重地摔倒。这样反复几次,小马终于站住了,并向妈妈那里走出几步,接着有是摔倒。而那母马看到小马驹向他走去时不是迎接,而是向后退步,小马驹,贴近一步,它就向后一步;小马驹倒下了,它又前进一步,却从不搀扶。有人见母马这么折腾小马驹,故意让这样幼小的生命遭罪,就想过去扶一把,养马人却拦住了他,并说:"这一扶就坏了。一扶,这马就一辈子也成不了好马!最多是一匹四肢健全的‘残疾’马。"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最好的搀扶叫不扶》。它是那样意蕴深刻、耐人寻味。

我,从小就在爸爸妈妈的温室里成长,没有经过什么暴风雨,什么事都有父母为我准备,所以许多第一步,我都还未跨出,因为我害怕,我怕失败,我怕做不好。但现在不同了,《真心英雄中》也不是唱到:"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成……"在那里摔倒就从哪怕起来,没有失败,哪来的成功?为什么有人会失败,有人会成功?这是一种选择,敢与踏出第一步的人,往往是会成功的,关键就在于这第一步。跨,会有失败,有挫折,但风雨过后,是成功的喜悦;不跨,永远不会失败,但是,也永远品悟不到成功的真谛。

"走吧,走吧,人总要学着自己长大,走吧走吧……"歌名我已经忘了,但是,这歌词,我却铭记于心,至今不能忘怀,是它,鼓励了我迈出一步步,步伐。

记得有一次,我去攀山,仰头一忘,高耸入云的山峰,是那样遥不可及、远在天边,一想到还要走那么远的山路,怎能不叫人畏缩呢?可当我想起了挑山工、八旬老人、独腿的三轮车夫……路是人走出来的,做人是做出来的,怎能怕困难怕麻烦,走一步再走一步,总会到达山顶的。我下了决心,非要爬上去不可。于是我跨出了第一步,一步一步,再一步,当到达半山腰时,实在不行了,可回首一望,那段上山的足迹似乎还未消逝,怎么就能留下下山的足迹?稍做休息,我又向上攀登。走一步再走一步,走一步,终点就向前一步,走一步,就向成功迈进了一步,登上山顶,俯瞰山脚,一切竟是这样轻易简单、触手可及。这时,我不禁轻声哼起了《我的未来不是梦》。

的确,我也要跨出我人生的第一步,做一个国之栋梁。成功?失败?呵呵,我已经无所谓,因为这一切都把握在我自己手中,我选择成功,选择迈好我人生的第一步。

高三作文 篇3

时光深处拖沓而来的衣袂,终带来了这春的气候。

方才没了马蹄的青芽,铺展成这淮水两岸的绿意。达达的马蹄,是昌黎爱这春的声音。这浅浅淡淡的早春,萌动着多少希望。是雏鸟对蓝天的张望,是野草对露水的吮吸,是那朝气未脱的孩子对朝阳的凝视。一切的一切都方才开始,还未踏上路,仍未叩开门,薄雾迷蒙下的方向方才显现出来。

映面迷乱的绯红,和着渔船上飏飏飘至的桨声。春本就应是朱自清笔下柔软的腰肢,牛皮糖一般甜到心里去。熏风徐来,年少也就该这般美好。有着最鲜艳的心情,有着最柔软的内心,有着对全世界最纯真的善意。淮水边一抹素缟,春兮映兮,汝兮染兮?

满目流转的苍翠,被飘忽的纸鸢带起,升向天空更深处。最爱林徽因笔下的四月天,絮絮的燕的喃呢下,藏着最炽烈的感情。阳春,总透着蓬勃的生命力,不就是那春衫下的薄凉散发的朝气么?年少,正值人生的大好岁月,真正的美好正在热烈的演绎。看一篇上写到,人生有许多门,可其中一些门只对一些人是永远敞开的;不要试图去敲门,去敲人生遗憾的门。可对我们而言,青春似乎意味着没有什么不可以。去敲一敲或索性推开那一扇门,或许就能见到一枝被关在院中的红杏。

漫天飞絮似乎彰示着这个春天的完结,万点飞红,愁锁眉间。李煜“拂了一身还满”似乎是春愁的最佳代表。暮春已至,寂凉不期而遇。春衫逐年,也越发敏感起来。最害怕所有的人都背弃自己,最害怕自己深埋心底的痛苦没有酿成美酒而是腐烂发臭。最怕一个转身,再找不回当初纯真的自己。我们希望长大,却也害怕长大。其实不然,落尽春红,才能迎来夏的火热,经过年少的沉积才能更好地展望未来。

如春一般,我们追着时间步步而来。

请紧闭双眼、呼吸着、感受着春的律动,还有那岁月从滩头汩汩而过的声响。

高三作文 篇4

她淡漠的看着他和她说笑。

身旁的朋友早就惊讶的说不出话了,然而回头再看她时,却是怎么也不明白她,她为什么可以这么淡定。

她对着身旁的朋友微微一笑。

“习惯了。”

朋友张大着嘴,什,什么叫习惯了!?

她微微垂眸,唇角依然含着淡笑,没有再说话,只是默默的走了开去,朋友看着她的背影,莫名的心疼。

早就习惯了。自从七年前的交往开始,他就只是敷衍的和她在一起,就连什么七年之痒,也不过是随风。

她只是很不能理解罢了,从来就没有难受过。除了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哭过闹过,最后在被他狠狠的扇了一个巴掌后终于清醒了过来,其实她也没有资格约束他不是么,毕竟她也不爱他,一切不过是占有欲在作祟罢了。

七年,他换过多少个女友,每次都是一样的场景,可笑的是,依然会有天真的女人被他所欺骗,但她也一样不是么。不然也不会一挣扎就是七年。

遍体鳞伤,支离破碎,心如死灰,什么她都经历过。

可她依旧不在乎了。

她此生最应该恨得就是那个男人,可是最庆幸的也莫过于,遇到那个男人。

毕竟,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天他穿着一身被雨淋湿的风衣向她跑来时的样子,那时他笑的`又有多温柔,多干净。

“啪一一”

可是,那一个巴掌毁了所有的美梦。

就像现在一样,他还是从不断的交着新女友,而她,对于他来说,已经成了一个习惯,一个改不掉的习惯。

……

他疲惫的走进家门,松了松领带,仰躺在沙发上,看着屋里那个温婉的背影。

忽然想。

其实他并不是不爱她。

只是他对她的爱,早就在这七年之中消磨殆尽了,七年前的那一个巴掌,她眼底的绝望让他不可抑制的疯了。

他只是太爱她,爱到想要毁掉自己。

他就是疯了。嗤笑着一手插进发丝里揉着,迷蒙间看着她端着粥过来。

“你醒了,你发烧了,现在已经是下午了,我帮你请过假了。”

接过她手上递来的热粥,他望着雾气有些出神,原来回忆不过一梦中。

“今天晚上我有应酬,不回来了。”

“嗯。”

看着她走出房间,轻轻的带上门,“咔”的一声,世界就寂静了。

他想。

他不是不爱她。

……

朋友挽着她的胳膊,在商场里疯狂扫荡着,她无奈的拉着她强制的在一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你又闹什么?”她真的很不明白,为什么她这个朋友总有用不完的精力。

朋友恶狠狠的瞪了一眼商场,然后长舒了一口气,这才可怜兮兮的靠在她的肩上,语气低落。

“我男朋友和我分手了。”

她一愣,遂想起那个人,垂眸,轻声安慰道,“没事,你看看我,多坚强。”

朋友听了一愣,旋即尴尬的转移着话题,她只是微笑,也并没有多说什么。

她多坚强。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可以伤她。

明明她不爱他。

……

他还是每天和她一起去散步,每天都和她一起谈天说地。

“我们在一起好么?”

她微微一愣,看着那个握着她肩膀,神色忽然认真的男生,忽然有种难言的感动。

“好。”

她的回答显得多么简单,多么平淡。以至于他在未来一段时间里都是战战兢兢的,就怕她不喜欢他。

可她的确不喜欢他。

她爱的人早早的就离开了。

又想到了以前的事,又想到了,那个最初,让她动心的,人。

……

“披上,别着凉。”

那个人是温柔的代名词,温润的眸是那么让人忍不住想要叹息。

就连……她如今的温柔,也是和那人学的。

“你快回去吧,就送我到这儿好了。”她看着凛凛的夜风,有些担心的对他道。

他却是轻轻的笑笑,然后在她额间落了轻轻一吻,温厚的大掌牵着她的手心。

“别担心。”

最后他还是坚持把她送到了家门口,然后就在她的注视中消失在了夜色里。

是消失。

再也没有,出现过。

……

她轻轻的打开那个陈旧的箱子,里面是一条黑色的男士外套,缓缓的拿起了,眼里的怀念和悲伤不禁溢满。

外套的上衣口袋里有一方手绢,上面还留着他的字迹,晕染着温柔,转角处又带着笔锋。

一一对不起一一

对不起。

她不要他的对不起,也要不起。

她贪恋的从来就只是他眼底的温柔而已。

莫城启。

怎想恋君心。

……

她又哭了。

他站在书房门口,看着那个抱着一条衣服蜷缩在沙发上哭的小女人,只是僵硬的扯了扯嘴角。想说的话却始终没有说出口,因为她不懂。

一一怎想恋君心一一

当年他叫莫城启。

……

那个温柔的男人名叫莫城乾,他的同胞哥哥。

那个男人,学的是他的温柔,所以,从此他换了一副暴戾的性子。

莫城乾从小就爱抢夺他的一切,甚至是他的父母,他学着他温柔讨喜的性格讨得了父母的欢喜,终于有一天,也成功取代了他的位置。

从此,世上再也没有莫城乾。

却多了一个假的莫城启。

……

他早就说过。

他不是不爱她。

而是,不能爱她。

……

因为那个人,终有一天也会夺走她。

……

可是现在,他已经把她从他的身边抢走了。

因为七年了,她整整念了他七年。

她从来没有忘记过他。

所以七年了,她也从来没有记住过他。

没有记住过,那个当初握着她手的人,其实是他。

也没有发现。

一一怎想恋君心一一

恋的人是莫城启。

高三作文 篇5

你给我最大的接触印象大概就是:自制吧。

不管在哪方面,你都有挺强的自制力。这大概也是为什么?你不会对什么恶习上瘾,除了抽烟这一件事。就像昨天你说的,你那个很喜欢喝酒的朋友跟你在一起,还可以收敛一点,之前是喝的夜不归宿,但自从跟你在一起之后,也会收敛很多了。主要我想也是你教子有方吧,你跟我说当初过去那边找她的时候,她自己到外面喝到凌晨四点多,然后喝醉了,对着一辆出租车,说把他给撞死。最后你只能出去把他带回家,带回家之后他说他还要出去,你说你困死了,当时四点多想睡觉。所以你就对他说,那你要喝你就自己出去,反正你是要睡觉了。真的太喜欢你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了。是小时候看电视剧,喜欢的那种男生的处理方式。好喜欢。

然后你爸爸他也会赌博。就你们家一到过年的话,也会有很多人过去你们家那边堵啊,什么什么的,就打麻将啊,什么的。所以你身上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小恶习,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从小就开始在接触这一些。然后我问你说你妈妈是不是不管你爸爸的?你说不管啊,管了有什么用,主要是靠自己自觉。

你看多么喜欢你这种啊,你确实也是做到了呀,后来我说那你也是哦,你说嗯,你做不到,你说喝酒这一点还行,但是抽烟你做不到。

但我想除了抽烟,这一点,其他的方面你自制力真的已经超强了。

高三作文 篇6

幸福在哪里?每个人都知道:在点滴中。可是,有几个人能在茫茫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找寻到真正重要、真正值得珍惜的点滴?这便成了当今时代的普遍问题。

《双城记》的开头这样说道:“这是一个最繁华的时代,这是一个最萧条的时代。”如今,人们在时代的夹缝中徘徊前进,踌躇独行。也许,是在这夹缝中生存久了,所以这个时代的每个人都害怕独自一人,仿佛那独处的一秒钟后,整个世界都会将他们遗忘。他们为了拒绝独处,总是习惯吃饭前先按动快门;总是记得化妆后往朋友圈发一张自拍;总是乐意心情起伏时将憔悴的自己随着“咔嚓”声在网络上分享……

的确,在科技发展的今天,随手一拍的习惯变得普及的同时,我们记录的“点滴”也多了。可是,平心而论,握着那屏幕之下的照片,你还找得到那些让你珍惜的点滴吗?回想那黑白胶片的时代,虽然只记录了人生的几个瞬间,可一次次的翻看总能唤起你永不褪色的回忆。其实,科技并没有错,只是生活在数码技术时代的人们不再珍惜记录的点滴了。所以在快速浏览和频繁更新中,值得珍惜的“点滴”被一点一点稀释了。

抓住点滴,需要有一颗能摒弃繁华的仔细的心。在这个出门靠手机,在家靠电脑的社会里,能通过那颗朴素的心去拨开冗杂的科技迷雾,仔细地将点滴从没用的垃圾中挑拣出来。还好,我们熟知爱丽丝门罗,那颗连诺贝尔文学奖也侵扰不了的内心是那样的恬静。当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强大的商业力量堕落为小说“写手”,大笔一挥,且财源滚滚而来时,那颗心却让门罗始终惜字如金,认真写作便是她所珍惜的点滴。在过往的大半生里即使“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但她笔下的每一个字价值都堪比金银。那颗抓住了心的点滴是如此地令人敬佩。

人生是一大缸清水,上天在这水中滴了几滴墨水,有的人细心,在墨水淹没在清水里之前便将它抓住,而有的人则等到墨汁被一点点稀释后才想起珍惜,但它早已没了踪迹。所以,朋友,抓住点滴,珍惜点滴,别让外界的一切稀释了珍贵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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