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自我喜好,还是仅为他人而活?请问问自己,怎么能抛下责任,一人恣意过活?怎么能抛下自我本心,就为他人而活?一生很长,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可谓成功的一种;一生很短,因责任被他人铭记,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的活?如此将责任融入性情,负责而不负自己地活!
托尔斯泰说:“人生只有一种确凿无疑的幸福——为别人而生活。”或许深宫妇人为了家族而生活,可这样的活,何异于行尸走肉?虽然那种无法割去无法减轻的责任感也同样带来“被他人需要”,办事成功的喜悦,但相对于发自内心的因自我之喜而喜,无异是枷锁中的自我取乐。深宫妇人因只能见头顶四方天空,自尽者比比皆是,畏罪潜逃也屡见不鲜。缺失了自我的负责如何不成为负在背上的千斤巨石,走向幸福路上的荆棘刺——还需自我性情的调节。
仿佛一片愈伤组织,生长素过多,细胞分裂素过少都不行,二者的最适与平衡的状况都以时而定。一味追求责任会使幸福变为痛苦,一味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也会使幸福缺失应有的甜味。一味追求自己,总是在无形中伤害他人。一女为追星刘德华而使家道中落,这样自我追求伤的又何止是父母的心?一味追求叛逆又怎能不考虑家人朋友的想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每个人心底都有幸福的底线。为底线负责,为自己负责,不失为更好的活法。
而今提倡的“德法共治”,也启示我们将负责与性格化而并重。张爱玲说:“幸福就在那份责任与笑谈中细水长流。”诚如是,乔峰不负丐帮之责,不失自己真诚与真性情,终获幸福;钱钟书担任教师职务,每日抽时按喜好浸于书本,终是幸福;英国女王出访他国履行责任规定的义务,私下却也凭喜好插插花,也是幸福。当责任融入性情,我们的幸福感不仅来自于自身性格得到充分体现的快乐,还来自对周围人负责的那份担当与自豪。负责而不负自己,让自己的一生从自己到周围人的距离延伸到比生命更长的时间,何尝不是一种更有意义而幸福的方式!
将责任融入性情,让我们负责而不负自己地活!让我们的幸福因责任与性情而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