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追寻金钱,成功,还是自由,都只是不同的方式,人类从古至今最终的追求都是幸福二字。幸福作为一种精神上的感受,不同的人对它的判断依据大相径庭,其中有一些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有一些是不可取的。
不要把别人的阿谀奉承当作自己的幸福。
“爱好虚名的人认定别人的行为便是他自己的幸福”。总有一些人要从别人赞扬、感激甚至是阿谀奉承中寻求幸福,而不能脚踏实地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他们的幸福依赖于别人的行为而非自己的努力,这样的幸福得来了也无法让人有真实之感。而且“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团火,但路过的人只看到烟”,每个人对于事物都有不同的理解,把他人的理解强加于自己身上,无疑是给自己增加了不必要的压力和无谓的束缚。若为了得到他人的认可而一再改变自己的初衷,扭曲自己的意愿,未免得不偿失。
不要一味只考虑自己的幸福。
“爱好享乐的人认定他自己的感觉便是幸福”。与爱好虚名的人相反,有些人只考虑自己,而对别人不管不问。这样的人自私,以自我为中心,有时甚至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他们或许在一时可以活得更加轻松,获得比一般人更多的快乐,但人毕竟是社会性的动物,除非与别人没有一丝牵连,否则这种对别人的无视迟早有一天会回到自己头上来。社会实验也指出,用在慈善上的金钱会比用在自我享受上的带给人们更大的满足感。帮助别人带来的幸福可能远比你所想象的要多。
幸福是要依靠自己,体贴他人。
“拥有智慧的人则认定自己的行为才是他的幸福”。幸福不是物品,永远不可能简单地从别人手上夺取,幸福一定要靠自己脚踏实地的努力来一点点取得。即使没有令人艳羡的显赫名声,也没有锦衣玉食的富贵生活,自己的双手努力挣得的东西也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满足与幸福。当然,同时也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当自己的行为能够给需要帮助之人以小小的慰藉之时,心中的幸福之感想必也是油然而生。
幸福并不是一件可以简单被形容的东西,它与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方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幸福不能夺取,幸福也不单单是一个人的事,只有独立而善良的人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