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高一作文汇总八篇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作文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高一作文 篇1人生,是一段路,路上有陪伴你的朋友;人生,是一场梦,梦里有关心你的朋友。朋友可以和你同甘苦,朋友甚至可以和你共患难;朋友可以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你,朋友可以在你伤心的时候,给你一句真挚的安慰。我也有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是一个男生,个子不高也不矮,两个耳朵在他那不胖也不瘦的脸边,乌黑浓密的头发像钢针一样根根竖起。他有着近似六边形的头,高挺的鼻梁,嘴唇微微上翘,眼神平和,不动,像深邃的大海;动,则锋锐犹如雷电,他经常挺起他那男子汉的胸膛,脸上常常挂着和善的微笑。黑发黑眸黄皮肤,典型的中国人。
他热爱运动,跑步飞快:每年的体育达标时,今年跑步第一的肯定又是他了,这是八百米跑步。体育老师让他和其他三位同学一起站到起跑线后,体育老师大喊一声:“预备,跑!”他好似一头猎豹一样飞快的冲了出去,其他三位同学也是身手不凡,和他不相上下,有时还有被反超的趋势。但两个来回之后,长期锻炼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他们开始只是被落后几米,可过了一会就明显被拉下一段了。终于,最后一个来回,快了,就快到了,20米、15米、10米、5米、2米、1米,冲线了!他又一次打破了他创造的记录。
他喜欢穿夹克衫,牛仔裤,让人看了,就给人一种酷酷的,帅气的感觉。他也喜欢交朋友,用一句话来形容就是“朋友满天下”。我们经常看到他和别人打招呼。
他在上课的时候非常的认真,从来不和同桌开小差,尤其是在数学课,更是他最喜欢的科目之一,考试中一百分满分,他总是能考90多分有一次更是考了96分。
他的笑是开心地笑,爽朗的笑,一笑起来,就会笑得肚子疼。他非常坚强,我们从来没见过他哭,即使是头被撞起了包。
他非喜欢帮助人,不论是谁,他都是有求必应,不论是找东西,还是捡东西;不论大事,小事他都会热心的去帮助别人,我班级的每一个同学几乎都被他帮助过。
这就是我的朋友,你能猜出他是谁吗?他就是王乔裕。
高一作文 篇2把岁月堆积成一本书,把思念写成书中的故事。
我用一年又一年的光阴积攒对你的情感,我用一年中的四季把这些情感酝酿成最醇的清酒,我用每天精心呵护它们,然后静静的等待再次相见的那天。
思念是蓝蓝的天空,我站在洁白的云朵上,用尽全力看每个角落,去到有你的地方。凡是能看到蓝天的地方,凡是有白云投影的地方都有我对你的思念,让白云,让微风把思念带到你在的地方。其实我来自天堂,携带着成百上千年对你的思念来到人间,在我没有寻找你的期间,我把思念化成雨水擦过你肩。化为过白雪撒在你的发,化成过雾弥漫你的忧愁。
思念是浩瀚的海,我乘着一艘帆船在孤寂的海平线,用尽全力,驶到有你的地方。我请海里的小鱼,带着我的思念为我指引方向,我请大海流走的道路把我的思念蔓延,直到你真正有所感受。其实我来自大海,与生俱来带有大海深处的忧愁,一点一点漫出海平线,成为无数条小溪,一路寻找你的踪迹,最后又回到原点,但对你的思念只会越积越多。
思念是一首唱到声嘶力竭的情歌,我同万千听众一起用心聆听。唱到喉咙沙哑只为你能懂思念到深处我内心的痛哭。有些人不远万里翻山越岭只为聆听一首歌,只为体会那触动内心深处的感情,这歌声里有整个青春。我的思念也如跋山涉水而来的听众一样,只为到达有你的地方。听的歌越多,走向你的路越长,情感越深重。
对的,我想念你。把思念大声告诉你,歇斯底里的,鼓足勇气,踮起脚尖看向有你的地方,用最动情的眼神,把这长久的故事用心说给你听。
高一作文 篇3秋风悄无声息地轻拂过这片金色土地,带来了阵阵凉意,秋天来了。
自己一个人漫步在铺着青石板的老街上,忽的,秋那柔若无骨的巧手拂面而过,其中夹杂着花草的清香、丰收的喜悦和果实的甜美,是甜?还是乐?蓦然抬头,仰望秋日的天空,不经想起刘禹锡的:“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豪情壮志。树上的叶子也有些许呈现出秋天的色彩,风卷着几片叶儿在空中飞舞,仿佛与秋风竞相跳着华尔兹,眺望远方,由不得思绪的主张进行那漫天的无限遐想,唱绝古今又有多少诗人曾为之倾倒。我没有诗人那般才华,他们满腹诗论所以才能吟出:“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我不像画家,能将满园秋色尽收笔下,我也不像音乐家,能因此情此景谱出一曲绝世优乐,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只懂得秋色的朴实和华美,只懂得叶子的枯叶落,翩翩的枯叶蝶何时又落在地上,静静述说着秋天的故事……
那些秋叶此刻随还在漫天飞舞,但谁又可知晓它何时会停?何时又起呢?当他落地的一刻,又有多少人会淡谈此事呢?多半是无人问津吧。也许,只有等到清洁工人才能再次把它们重新聚拢起来,但最终还不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我们的生命又何尝不是如此?前人种树后人遮阴,前者为后者打下一片美好而又扎实的基础,苦苦期盼着后者的飞黄腾达,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的善良,他们的大爱无私!文天祥曾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壮志名言,更可谓是荡气回肠,发人深思。
往年的秋,不想今年这么清,这么静,最适合秋的情感基调,那是总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些文人墨客的'沉吟,他们赋予了秋的万种情愁。有汉乐府的“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有豪气万丈的易安居士:“花自飘零水自流”的凄凉。面对秋日谁又能叙的清呢?也许也只有像曹操一样“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之感了吧。
秋日的欢乐,是因为秋本身就是一个伴随着丰收的季节,一年的辛勤劳作马上就可望眼欲穿,秋日的收获对于我们来说,只是那时才可以放松心境的自由畅谈,尽情享受属于自己的辛勤果实,所以我觉得秋像一位永不会老去的长者,为迷途少年指引正确的道路,秋更像一个无尽的财富,让天下人喜悦、畅怀,秋还像人生,有喜、有乐、有悲、有愁,酸甜苦辣咸种种韵味尽在其中。如果一向的无趣单调,那不是也太无聊了么?而秋却诠释了一切!
苏轼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橙绿时。”这何尝不是对秋日最好的赞扬。
秋之感想,好似那片被遗落在秋风中的叶子……
高一作文 篇4朋友,不用再揉那已被你揉得通红的双眼了,你的眼睛没出毛病,也没有看错,对,就是猫猫。猫猫,本人在上初中以前稍微文雅一点的一个外号。小学同学取的,到现在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猫猫”,很奇怪的就这样子被人叫了六年。
猫猫,现就读于T市一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中学,在那里过着并不怎么舒服的“两点一线”的生活。爱捣蛋但绝对对得起党和人民。一向积极向上,偶尔颓废一下也不会想到要与这个世界作告别。
……此处隐藏2796个字……公元前256年,刘邦出生在楚国沛县丰邑。排行老三,取名刘季。刘邦在34岁的时候,秦灭楚,36岁时,秦统一六国,设置郡县于天下。刘邦这时做了沛县东部泗水亭亭长的职务。此时,刘邦结识了萧何和曹参,三人被称为沛县三友。刘邦40岁时,娶了吕公女儿吕雉为妻。秦统一天下后,开始大规模征发徭役,在骊山为自己修建陵墓。公元前210年,刘邦押送刑徒去咸阳,因刑徒逃跑,于是带领群人造反,隐蔽于芒砀山间,待机而发。刘邦遇张良,如虎添翼。
(张良,祖先是韩国的公族,姬姓,因本人避秦朝的追捕,而改姓张。祖父曾担任韩昭侯、韩宣惠王、韩襄哀王的宰相,父亲姬平连任韩嫠王、韩悼惠王的宰相。韩被秦灭时,张良年幼,未能在韩国担任官职。张良一心为国报仇,于公元前218年刺杀秦始皇未遂,隐姓埋名逃至下邳。10年后,沛公带领群人攻占下邳时,张良归附沛公。)
在项羽趾高气昂大挥屠刀时,刘邦却不动声色的扩充着自己的地盘。巨鹿之战后,项羽在新安城南屠杀了20万投降的秦军,项羽的这项大错,使他后来一错再错,满盘皆输。当项羽在公元前206年11月中旬挺进函谷关时,刘邦已经在一个多月前推翻了秦王朝。项羽巨鹿之战后,在河南境内白白浪费掉三个月的时间,所以比刘邦晚入关中一个月。
初入咸阳,面对琳琅满目的美女和珠宝,刘邦也曾经得意忘形,庆幸的是他及时地勒住了放纵的缰绳。刘邦在接受秦王子婴的投降后,以胜利者的姿态进驻咸阳。当他们面对秦王朝金碧辉煌的宫殿,面对琳琅满目的珠宝,面对美若天仙的宫女,面对山珍海味的,于是他一头钻进安乐窝,再也不想出来。这时,惟有萧何、樊郐、张良等少数几个人,保持了比较情形的头脑。萧何在大家都去抢夺财宝的时候,只身跑到御史台,将秦王朝保存的档案资料取了出来。正是由于这批资料,才使得后来的刘邦政权掌握了全国的地形、物产、人口、赋税等情况。刘邦也听从属下的建议离开了这个安乐窝,离开咸阳,回到大灞上驻扎。樊郐和张良的劝告也使刘邦免犯一个大错误。
大丈夫能屈能伸,鸿门宴全身而退。
项羽三两下攻下函谷关,带领四十万大军直逼咸阳而来。刘邦十万大军驻扎灞上,项羽四十万大军驻扎在新丰鸿门,这时刘邦的左司马曹无伤来到项羽军中,向项羽报告了刘邦的情况,以讨好项羽。项羽于是下令攻打刘邦,樊增也极力主张项羽消灭刘邦。当时项羽的军队有40万,刘邦的军队只有10万,实力相差甚远,再加上项羽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而刘邦却毫无防备,项羽一旦发起进攻,刘邦绝对一败涂地。眼看刘邦要有灭顶之灾了,这时项羽营中出了个项伯,使刘邦捞到一根救命的稻草。原来项羽的伯父和张良有很深的私交,他知道张良在刘邦军中,一旦打起仗来,张良恐怕性命难保,于是他偷偷来到刘邦军中,向张良报告了项羽要发动进攻的情报。刘邦也使出了浑身的解数来讨好项伯,使项伯成为他的说客,并对项伯言听计从。于是第二天带领100多亲信,骑马来见项羽。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鸿门宴。由于项羽的心慈手软,他错过了铲除刘邦的最佳时机。
项羽不仅在政治上较为幼稚,而且他的性格中的某些部分,也成为他政治斗争中的弱点,项羽的性格比较直率、豪爽,因而很难使用阴谋诡计,比较习惯采用正大光明、堂堂正正的行为方式。项羽出身名门世家,具有名将的身体素质和基本训练,总是以名将来设计自己。因次,他只习惯在战场上较量,而不习惯采用政治斗争,说到底,项羽只是个将才,只能在某个政治家的领导下才能建功立业,而不能自己充当政治家。
鸿门宴后,项羽大军便向咸阳进发,他的手下一个叫韩生的人劝他把都城定在咸阳,但是项羽的心不在统一天下,只想获得封号财宝回归故里。公元前206年二月,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然后根据自己的好恶开始分封其他的诸侯,决定把刘邦封在巴、蜀做汉王,由于张良和项伯的关系,项伯又为刘邦求得汉中为封地。汉中随距离关中较近,但是中间隔着巍巍的秦岭,只有崎岖的栈道可以沟通联系,项羽把刘邦分封到这里,为的是不让刘邦轻而易举地冲出秦岭来和项羽争夺天下。项羽为了限制刘邦的发展,把原来的10万大军,只让刘邦带走3万。张良要随韩王韩成到封地,所以不能跟随刘邦进入汉中,但是他对刘邦的情意很深,一直把刘邦送到褒中(今汉中市北),而且为刘邦献上一计,进入关中后,放火烧毁栈道,既可以防止其他诸侯进入关中攻击刘邦,又可以给项羽吃颗定心丸,以示安心在汉中为王。
高一作文 篇8我在家里呆了一个星期,准备上超市买些生活用品。看看窗外,湛蓝的天空上飘着几朵小小的白云,不少的鸟而在天上追逐着。
这么好的天气用不着带伞吧!算了,还是带着吧!我这样想着,便抬脚出了门。
阳光穿透了云层,为天空罩上一层自然的光辉。天气真好!真后悔带了一把伞。走过一家小店远远地看见了不太光彩的一幕。
小店老板不断赶着店门角落缩踡成一团的乞丐,披着乱嘈嘈的头发,睁着一双浑浊的眼睛,衣裳褴褛,身上无处不沾有泥沙,正随着他的颤动抖搂下来。看他不走,店主红了眼睛,开始大骂。他不停的发抖,却还是缩在角落。行人来来往往始终没看这里一眼,店主红了脸,竟然用竹棍赶。像赶一只流浪狗似的,脸上狰狞的表情像极了动物世界里的恶狼。(我想可能用恶狼来形容,是错误的。毕竟,它有感情。)看不下去,我走进店,问:“为什么打他,他用没偷东西。”店老板是个三十多岁上下的女性,穿着一条深蓝色牛仔裤,最新款的T裇衫,一双帆布鞋。听见我说话,就扔掉了竹棍,看着我,笑眯眯的说道:“这乞丐蹲我店门口,太晦气了。都几天了,谁也没进我这店门。这不就只来了你这一个客人?”他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看的我一阵反胃。随便选一双鞋就“逃”进了超市。
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本该看到是夕阳,却是一大片一大片的乌云。乌云一点一点的朝这里压下来,隐隐的还看见明亮的闪电划过,不一会儿,就下起了小雨,紧接着,大滴大滴的雨水往下砸,
砸在路人的雨伞上,“啪啪啪”的响,砸开了地面上的积水,溅起一朵水花,它用力的拍打着地面上的一切。我庆幸着,幸好带了伞。
又看见他了,那个乞丐。他正用手拨着地,坐在一个类似于“滑板”的东西上,我看见他断了的双腿。雨水不停的砸在他的身子上,浸透了他脏兮兮的衣服,衣服紧紧的贴在他的身上,从轮廓中可以看见肋骨,汗水夹着雨水滴在地上。我愣住了,耳边没了汽车的喧嚣,没了人们的走路声,没了雨声,也没了雷声。我的耳里只有他坐的“滑板”的声音,他汗水流动的声音,雨水递进他有缺口的瓷碗的声音。
鼻子酸酸的,看着从他身边经过,却连眼角余光都不愿施舍给他的人们,我气愤的在心里面呐喊。我小跑着,想接进他,为他撑起一把伞。近了,近了,他就在我眼前。突然,眼前跑过一抹白色的身影,一把小伞,出现在了他的头上。也许是他感受不到雨水的拍打,也许是他看见了这个小天使,他停下了前进,抬起头,看着她露出了脏兮兮的牙,笑了。那是个小女孩,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她正努力踮着脚,撑着那把伞。我看见了她裙子上因奔跑而溅上的泥沙,看见了她小巧可爱的凉鞋中,被沙子嗑红了的脚。
我不觉得她的裙子有多脏,这一幕,充满温暖与爱。我想,最美的一道风景线就是如此吧。
这把伞下的一道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