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的老街,纷纷扬扬的尘土在阳光的照射下跃动。
书屋不知是什么开设的,印象里,它很狭小,很破旧,孤零零的坐落在老街的一边。只记得那时候,老板还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子,耳畔还回想着周杰伦的《叶惠美》,哥哥喜欢在午后喝着绿茶,恭恭敬敬地站在老板的书店里看书,而我不愿意踏进,亦不明白哥哥为何那么虔诚。
后来,我便搬家了。
那天,刚好镇上赶集,集市从镇口如丝绸般蔓延到了老城区。尽管说是老城区,但古老的建筑早已经被华丽的商品楼取代,徒留下一段石板街,似乎还留着旧时的气息。走在嘈杂的人群中,我似乎有一点点地迷失了我的方向。在人们拥挤下,我被推搡,无奈前进。
终于,站稳了脚跟,我拍拍满是灰尘的裤子,年轻的店主正在看着周杰伦的跨时代演唱会。
“又回到这里了”
旧书店竟然还在那里。瓦楼经过风吹日晒,好像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牌匾上本应该泛着金光的大字,早已经显现不出当年的轮廓,就连长途迁徙的鸟儿都不敢在这之上歇息,仿佛一碰就会掉下来。旧书店的老板悠闲地躺在摇椅上,杂乱的发髻间隐约露出些白发。我仔细打量着书屋,依旧破旧,却让迷失的我找到了一丝心安。
再次来到书屋,已经是半年之后,所有的砖墙上都被刷上了刺眼的红色,老城区似乎在做着最后的挣扎,经过无数次的缩小,叫卖声也消失了,瓦楼下的书屋成了唯一的风景。
那天很特殊,店门口挂着一块小牌:所有书一律五折。老板也没有了往日的闲暇,眉头上分明皱起了沟壑。看着渺小如蚁穴的书店里摆满了书,我终于踏进了这家书屋。
老板见有客人,起身,热乎的招待我:“看看吧,都是些好书”。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老板转身继续用鸡毛掸子轻轻地拍打着书架上的灰尘,我分明看到了泛黄的扉页上有哥哥留下的痕迹。最终我选了一本《明天》。
离开后,刚走几十米,我慢慢转身。在阳光下,那牌匾仿佛又恢复了昔日的光芒。
几天后,老街区变成了一堆废墟,但书店的牌匾仍在废墟中闪闪发光。我心中有些许悔意,直到今日我才真正欣赏了这间书屋。
可又有些庆幸,我终于学会了欣赏它,尽管是迟来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