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着这个美好社会的,不仅仅是各种各样国家机关的努力,更多的是人们一直在坚守的着属于自己的社会责任。
小的社会责任是环卫工人手中的扫帚,大的社会责任是国家领导人掌握的职权。大的社会责任往往暴露在人们的监视之下,而小的社会责任却往往被人们忘却,甚至于明明知道却都不愿意去承担。
社会责任不是一个人去履行就足够的,而是需要全社会的人一起去践行。
在春秋时期的鲁国,有这样一条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其他国家看到了在外为奴隶的鲁国人并把他赎回来,就可以到国库中去领回自己所花费的钱财。孔子的弟子子贡赎回了一个在外给人当奴隶的鲁国人,但却没有去国库领回自己的钱。作为一个有头脑的商人,子贡自然不会缺这些钱,并且是出于好心减轻国家的负担,但孔子却不这么认为,在他看来,这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全鲁国的人都会以子贡的行为为典范,而其他的鲁国人却未必都能像子贡一样富足,如果他们也像子贡一样不去国库领回自己的钱,就会使自己蒙受损失,而如果他们前去领回自己的钱,和子贡比起来又会觉得自己的品行有亏,因而最终选择不赎人;如此,那些已然在外给人做奴隶的人就永久地失去了获得自由并回到家乡的宝贵机会了。
当我们赞叹孔子的远见卓识时,却不能不想到子贡之行为所导致的社会责任的崩塌,尽管他是出于好心。我们的社会责任是怎么丢失的?很大程度上,难道不是只见小我不见大我造成的吗?尼采说:“伟大的自我意识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人类。”
我们帮助了别人,却不要求别人的回报,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受助者社会责任的丢失,使受助者以为接受他人的帮助乃理所当然,从而逃避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子贡去领回自己所花的金钱,难道就仅仅是为了自己吗?难道不是为了使那些在外面给人当奴隶的人将来有一天能获得自由回到家乡吗?收下别人的谢礼并非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教化社会;同样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及时给予答谢也并非是为了自己,也是出于对教化社会的考量。
焉知不是不求回报的“助人为乐”助长了“碰瓷”现象的发生?那些心安理得“碰瓷”的人,他们是怎么想的呢?难道不是,你帮了我,你就应该理所当然地感到快乐吗?你帮了需要帮助的人,他要给你谢礼而你却不收,这看似值得称赞,实则破坏了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是为了社会秩序的井然有序而存在的,如果我们总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总是以小我的格局看待这个社会,那么我们又如何塑造一个和谐的社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