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从古至今,对于我们这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礼仪之邦来说,不孝为人伦之大恶,古代法律中的“十恶不赦”中就有一条是“不孝”。今天若有传闻哪家子女遗弃高龄的父母,人们必定会为其深感不齿,尔后齐声共诟。
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逐渐促使社会的文明化,所以在我看来,人们在物质需求充实的同时,也应渐渐试着去重拾那些快被我们遗忘的“礼”。于是,在这个文明社会中人们开始注重起声誉,顾起面子来,但老人对于他们依然是累赘,出于对舆论的畏惧。抛弃、虐待父母的事件的发生也趋于缓和。在“人言可畏”面前“孝”也逐渐变成了一种形式。在大部分人的脑海中,认为只要给父母锦衣玉食就是孝顺。但这样并非老人们所需要的,因为老人看见的只是儿女们的一个躯壳,带着大包小包地进门,而从未把心也一起带来。
记得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孔子的大弟子子路是个有孝心的人。有一天他想到已去世的父母,感慨地说:“我真伤心,因为太贫困了父母在世时,没有好的东西供养他们,父母去世时,丧礼办得也太简单”。孔子对解说:“你不要有这样的想法,你用大豆做食品,将白水当饮料,侍奉你父母双亲,虽说清苦些但能尽量让他们高兴、快乐,就算是尽到你的孝道了”。
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的遗留,让我们也看到了对长辈应有的孝,也让我们看到了在没有现在社会各种腐朽思想渗染的人间真情,无法用金钱与物质去衡量。
古人云: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确实,父母在世不知孝顺、敬养。只一味追求自己的物质生活,将父母抛得远远的,而到父母过世后却后悔莫及想再敬教道便显得太迟了些。而对于那些真正了解了人生真谛的人,知道如何珍惜和爱惜眼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