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习惯的经典优秀作文
摘要:人们总会读到这样的一篇文章,一家大公司招聘员工,许多人都没有通过,最终一位年轻人进来面试看见地上比较... 如果觉得写得不错,记得转发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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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从奇怪到习惯(高一作文)
人们总会读到这样的一篇文章,一家大公司招聘员工,许多人都没有通过,最终一位年轻人进来面试看见地上比较脏,就顺便把地面打扫干净了,结果就被录取了。
这种方法屡见不鲜,就如孔明的空城计,用过一次第二次用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就如吃螃蟹一样,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被人们所称赞,夸他有先见之明。那么第二个去尝试的人,就会被人们毫不留情的讥讽,说他是照葫芦画瓢。人们总是会因为某些特定的因素而不经意间约束自己,是一开始的奇怪逐渐走向习惯,像这样形式上的虚伪,我们已见过太多太多。这个社会都因此而变得虚伪起来,使人与人之间都变了质。
真不知道这是该庆幸,还是该悲哀。真希望这种虚伪能够像真实的那样能一直保存下去!
篇二:想你,已是习惯(高一作文)
想你,已是习惯
习惯,独坐
习惯一人在房间
躲在墙角吻你带过的手链
习惯,失眠
习惯寂静的夜
躺在床上想你淡蓝的衣衫
习惯,观天
习惯多风的黄昏
看着炊烟念为你写的诗篇
篇三:是习惯不是习性(高一作文)
最近,总是口误性地把“习惯”说成习性,丝毫不经大脑思考。比如在食堂里,那天影子帮我拿筷子。我在排队买饭。他问我是否还要三根筷子,我点头笑对她说:影子你真好,都知道我的习性了。她听完仰头大笑,带着鄙视。
在她的笑声中,从我刚说过的“习性”里,我突然想到了看家护眼的那动物。
我每次吃饭都要拿三根筷子,原因说来话长。我们食堂不够大,连个洗手的水管都没有,在离食堂近百米的教学楼里,只要一听到下课铃,立马冲出去吃饭排队。谁跑的越快,谁排队的时间就越短。要是在教学楼里洗完手再排队,估计等排到自己的时候连菜渣都不剩了。于是,为了不玷污那白花花的馒头,我学会了用插糖葫芦似的用筷子插着吃。虽然,在茫茫人群中看起来,可能怪了一点。
篇四:当自残成为习惯(高一作文)
36摄氏度的高温天气下,我顶着大太阳,走在烈日下,带着一颗冰冷的心,走进了我的自残人生。
人生总是这样,总会寻找一种恰当的方式来宣泄,她不愉快的时候总是想把自己裹在音乐里,就如同泡在浴缸里,多少可以麻痹一下固有的疼痛,虽然那疼痛仍然还在。快乐,幸福已从我的生命中悄然溜走,唯独自残能给带给我莫名的快乐。
坐在窗台上,欣赏着窗外的人情世故,看着大家快乐的笑颜,我竟又一次举起小刀,朝着自己的手狠狠地划下,手臂便出现了几道血痕,慢慢的溢出了血。我依然傻愣愣的注视着这从我身体里溢出的鲜红的液体,心里又一次充满了满足感,我发现我渐渐喜欢上了他,它是一种心灵的发泄和解脱。那瞬间的疼痛,也许让我冰冷的心,顿时跳动一下,朋友说我太傻,我告诉他,我并不傻,当你心痛到自己无法自负的时候,才会去寻找另外的痛。以此来证明--我是活着的。
有人说,有这种嗜好的人,是在精神上喜欢血腥的人,而我就喜欢这种感觉,甚至恋上自残的感觉,,而且很依赖它了。
从开始的用刀片乱刻,到后来的在身体上做艺术,我发现自残已成为了我的习惯:
夜已黑了,这世界正如我想要的那么黑。霓虹里人影如鬼魅,在这宁静的城市里隐约有种血型的美,可能大家看来我很颓废,其事是我的心如止水。刀片,狠狠地划过我腿上细嫩的皮肤,不知道疼痛,心早已麻木,连血肉都习惯性的接受着刀
片的洗礼,血的颜色是红色的,是稠密的,他已经凝固了,变成了暗红色,失去了光泽,原来这就是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我俯下身子,舌头,沿着这Died模样的伤口慢慢的舔着,我大悟,原来这就是血的味道,是我心的味道。
我是一只夜行的猫,冰冷的心,不懂得爱,只是知道,当自残成为习惯,这种失掉规律的生活,成为了血腥的'附属品
篇五:是习惯还是……(高一作文)
2015年的六七月份,我在深圳打暑假工。
离开熟悉的环境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刚开始大多数人或许都会有点水土不服吧。我不习惯吃外面快餐的辛辣,可能是因为聚集在一个工业区的人来自四面八方,而云贵川、湖南河南那边的又是比较食辣的,四处的菜几乎都添加着多多少少的辣子。而对于一个东南沿海的我而言,清淡吃惯了,可能就是习惯了吧,我有些难接受有辣椒的菜。
所以,在上夜班12点下班吃饭的近一个小时里,当大家赶往与厂里合作的快餐店的时候,我往往一个人绕过三条街,我去喝碗汤以及买根玉米。这样的日子差不多就持续了一个月的夜班时间,即使是在下雨的夜晚。
后来想想我也觉得奇怪,当时对同一种不变的食物的追求那么有耐心,是因为我习惯上了一种食物而不想再去改变自己的口味,还是有着其他的原因呢?直到后来我的手机坏了之后我对这件事情也就有了点解释。我不大清楚新手机的功能,即使它的性能与外表都比坏的那台旧手机先进,但我还是叹息我的旧手机,还是习惯我的旧手机。这也就是我不大愿意改变的原因了,我害怕接受新的事物与环境,不熟悉它们以及对他们的感情不大。也是因为习惯的借口,我读书时在一个阳光不充足的地方住了近两年,因为我不想搬来搬去即使有物美价廉的地方,后来才知道自己不愿意接受麻烦不想去改变。
如果凡是都接着“习惯”的借口,而不去适应新的环境以及追求更加有意思的东西。那么当我们老了之后,便会觉得回忆像一块贫瘠的土地,上面寸草不生。我们那时才会发现我们一直住在同一个地方,没有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们也会惊讶,我们对食物的味觉已经变得很单调,因为我们长年累月都是在食用着那么几种食品而已。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不要因为“我习惯呆在这个地方”而不敢去冒险,不要因为习惯不敢尝试而错失许多改变一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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