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高中的我作文集锦四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高中的我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中的我作文 篇1
南开园,对你我并不陌生,你曾伴我度过初中的三个春秋。是你引我进入科学的殿堂,是你激励我奋发向上,也是你使我从幼稚的孩子走向成熟的青年。我曾独自漫步在校园里,蹙眉凝思;也曾结伴而行,纵情欢笑;或在春风中接受阳光的沐浴;或在细雨中接受它的洗礼。而迎着喷薄欲出的朝阳漫步徐行却还是第一次……
朝阳已冉冉升起,天边的朝霞在阳光的辉映下构成了一幅绮丽的织锦,阳光透过云霞的间隙射下,化作枝枝金笔为南开园涂上灿烂的金辉。走人校门,中楼赫然展现在眼前,在金色的映衬下,它愈发显得高大雄伟。在中楼左侧的南楼则是另具风格,金光中的它,古朴凝重,巍然而立,两根被镀成金色的古希腊式立柱似有擎天之势。楼前那翠绿欲滴的青竹和娇羞欲语的鲜花为这古老的建筑平添了一股勃勃的生机,这楼与花形成了人工美与自然美的无言的默契。
绕过南楼,穿过新楼走进前院,便会一眼看见周总理那高大魁梧的全身铜像。金光中,总理背着双手,两道剑眉下,炯炯有神的目光俯视着朝阳照耀下的南开园。那深邃的目光透出对往事的追忆,更透出对未来的企盼。
蓦然间,一回首,长廊便横卧于面前了。那墨绿的方柱在金光中似两排伫立的哨兵,伴着茬再的光阴,无论是它送走的还是迎来的南开人,有谁不曾受过它的庇护呢?时值骄阳似火,它挺身遮阳;若逢大雨滂沱,它奋臂挡雨;此时,它又悄立一旁,让金色的煦暖的景光笼住我的周身。
穿过长廊,我向后操场走去,眼前一片葱绿,藤萝架到了,阳光被叶子轻轻滤过,洒下遍地金辉。自古以来,人们把无数的宫词丽句投在了它的虬枝、萝兰上。而在我看来,盘根错节、弯曲如虬的枝干固然有着苍劲的美,垂垂连珠、香气馥郁的花儿也不失婀娜之态,但更美的还是那伸向朝阳、生机勃发的新绿。
来到后操场,此时万道金光已跃入碧空,汇成一轮朝阳。
我明白了,我们新一代南开人便是这初升的朝阳。
是猛虎,就应声震山谷;
是雄鹰,就应搏击长空。
升起吧,朝阳!
高中的我作文 篇2
喜欢沈从文,无关他著名的作家身份,无关他的名著小说,也无关他成功或是失败,只关乎他的青少年时期,他的美丽家乡——湘西。
沈从文,在他的有生之年所取得的地位和成就是很瞩目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天才作家,我们后世人应该尊称一声沈老先生。可是,在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贪玩的小男孩,有点与众不同的小伙子。因为,他离开湘西去北京时才刚满二十岁,而我所喜欢的沈从文是在湘西里的沈从文,所以,他在我心目中永远都是神奇特别的小伙子。
沈从文出生在没落将军家庭,祖父官至贵州提督,相当于现省军区司令。因祖父死得早,没有留下孩子,沈从文父亲便过继到祖父家。也正因为祖父死得早,沈从文父亲并没有如愿变成祖父那样的大将军,家境日益没落。有人以为,像很多古时名门望族那样,家族没落后,会有子孙发奋读书,崛起重振门楣,才有了我们所知道的沈从文。要是真的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
从文从不爱读书,最爱玩。他不懂为何要到书塾里,摇头晃脑地背那些四书五经,更不懂背了这些书有什么用处。于是逃学就成了他整个求学阶段所做的唯一一件事。逃学的时间他干什么去呢?这个可爱的孩子真的很可爱!他先把书篮藏到一些庙里的佛像后面,为的是怕别人识别他是逃学生。然后他就从城南逛到城北,再由城西穿到城东,要么看老婆子磨针,要么看打铁佬打铁,要么看妇人织篓子;一会爬上人家的果树上摘果子吃,一会下河里游泳抓鱼,一会到城墙边抓蛐蛐;时而傻傻地看工人染布,时而看看豆腐是如何磨成,时而去帮别人磨刀;他孰知烧窑的味道,懂得宰牛的程序,晓得大黄喉蛇的鸣声......在他小小的脑袋瓜里,熟知乡间市井的一切什活,了解一切作坊的工序,他觉得这些都比读四书五经强多,有趣好玩多了。逃学的后果免不了受到惩罚,在书塾里对着孔老夫子图像一顿挨打,一边受打一边想着那许多有趣的事物,都不觉得痛;回到家里关黑房子一关就几个时辰,他满脑子筹谋的是明天要去哪里玩,想着想着时间就过去了。如此童年,任谁不羡慕不欢喜,我是极喜欢的。
他爱游泳,哥哥来抓他,把他放在河边的衣服收没,他便等天黑了用藤蔓遮身跑回家;下次,哥哥再来抓他时,他早把衣服藏好了;哥哥在河里寻找他身影时,他早捏着鼻子躲到水下面去了;等到回家时,在必经的路口被哥哥逮到时便乖乖顺顺地自己跑回家去领罚,免去被哥哥揪衣领的难堪。他爱玩水,下雨天,别人躲开街上的积水走,他穿着布鞋故意踩踏积水,踢起来玩,家人唯有下雨天给他穿雨靴,结果,他把雨靴脱了继续玩,秋天的季节那么冷,只有他不知冷为何物。他爱看大人之间的决斗,有时自己也和同龄人格斗一场,一把自己削好的竹匕首就像是英雄的宝刀傍身。爱凑热闹,法场处决犯人,他总要赶上看那 “精彩”一刀。就连是死人下葬,他也要看看和自家的风俗有什么不同。甚至,他还迷上了的刺激,把买菜钱拿去返本,被哥哥用鞭子打得伤痕累累也不怕。 这样的他,家人对他可谓失望透顶,体面的亲戚们更对他纷纷摇头。
其实,这是他探知外面精彩世界的一种方式,而且他迷恋于与大自然亲近的一切,也热衷于人们日常生活的一切人事活什。他不会去分辨它的好坏,也不去评估善恶,只知道自己内心的欢愉。
高中的我作文 篇3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20xx年。那时的我已经是一个救死扶伤、为病人解除痛苦的著名医生了。早晨7:00,闹钟机器人准时叫醒了我,我开着我的小轿车来到了医院。刚进医院大门,就看见智能电脑屏上显示着几个大字:张大夫,您的办公室里正有一位癌症病人等着您为他做手术呢!我急忙穿上白大褂,戴上消毒手套和消毒帽来到了办公室。只见一个脸色苍白、身体虚弱的老大爷躺在椅子上,骨瘦如柴,已经奄奄一息了。我吩咐助手立即把这位癌症病人送到手术室。手术室里,我用激光扫描仪把这位病人的全身扫描了一遍,通过分析,我确诊这位病人的腿上有一大块恶性肿瘤,如果不立即手术,肿瘤会迅速扩散到全身,病人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我当机立断,立刻对病人实施手术。首先用无痛麻醉剂把病人麻醉了,再用手术激光眼找准病人腿上肿瘤的具体位置,然后用激光手术刀轻轻切开一个小口,助手协助我小心翼翼地把肿瘤取出来,抹上消炎药水后再贴上我秘制的膏药。这种秘制的膏药是我花了五年时间精心研制出来的,这种膏药非常神奇,只要把它贴在伤口上,伤口会自动愈合,而且不会留下刀疤,也看不出伤口。几分钟后,手术非常顺利地完成了。在我和助手的精心照顾下,几天后病人终于痊愈了。我们送病人出院的时候,病人的脸上露出了愉快的笑容,看着腿脚灵活、精神抖擞的老大爷,我的心里异常高兴。快起床了,快起床了,上学迟到了!婆婆的声音突然叫醒了我。哦!原来是做了一个梦,我一边起床一边回想着刚才的梦,还沉浸在梦境之中。在上学的路上,经过人民医院的大门,我心里暗想: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知识,将来实现我的梦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医生,治病救人,为病人解除痛苦,给病人带来健康。四川省彭州市延秀小学四年级:张韵炀
高中的我作文 篇4
明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最不可预知的设想。世界上过多的意外会偏离我们“今天”为“明天”铺下的轨迹。
十年,多漫长的时光,漫长得让我们不敢去想。
十年后的我,已经二十八岁了,也许已经是个上班族,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日子平淡如白开水。我那时应该会开着甲壳虫,开始我每一个新的一天。上班,下班,回家,吃饭,上网,睡觉。而如果那时的我有了男朋友,我也会去约会,像每一对平凡的恋人。
而十年后的我,当然也有可能,成了“圣女”,而每天最烦恼的就是各种各样的相亲。我忙着去寻找总也碰不到的“对的人”。生活并非小言,不会有那么多的好男人等着你。残忍一点,也许我会碰到一个“极品”,他愿意和你AA制或者直接等你埋单。我在这里相亲的同时,妈妈在那里嘀咕:这都二十八了,怎么还嫁不出去?
“谁让你当初不让我谈恋爱。”很多人都在这么抱怨。
十年后的我,也许已经结婚。更早一些,我也有可能已经有了小孩。听人说过,当你想做一件事的时候,一定要马上去做,别给自己留下后悔的`机会。结婚如此,生孩子亦是如此。我最初的设想,二十五岁结婚,二十八岁生小孩,刚刚好。不知道我的小孩是不是南方,不知道那时候的谢子还会不会和我联系,她的东方怎么样?不知道那时候的我们是否记得我们曾疯狂迷恋过一个叫“阮正东”,一个叫“纪南方”的男人?
阮正东说:我不需要你勇敢,我只要你幸福。
纪南方说:这世上,一个人总是另一个人的傻瓜。
十年后的我,也或许,还在无休止地念无用功的书。我从高中毕业,念大学,为了以后的生计,我又拼了命地去考研。而这样的结果无非两个:一次失败,两次失败,终于灰心;一次成功,做了灭绝师太。然后我继续呆在家里做个啃老族,继续我怀旧酒吧与人间烟火的梦。
十年后的我,也许真的梦想成真,有了怀旧酒吧或广东粥铺。那时候我,一定是日夜颠倒,在善良人家已经安然入睡的时候才开始我的生活。酒吧里有人在怀旧,我也会在一个角落安静地坐着,然后去观看每一个人的神色,猜想着他们的故事。有时候,我的老朋友会来看望我,来我的酒吧和我喝一杯酒。不知道会是哪些朋友,会是现在那些说要永远联系的人么?但愿是。我们一定会,一定要,联系。而我们谈着各自的烦心事,说着身边的笑话,天南地北的狂侃。如若愿意,我们也可以只是安静地喝酒。
偶尔,我们需要狂欢,我们会去那些人影鬼魅的酒吧放纵,做一个晚上不是自己的自己。谢子一定要在舞池中跳热舞,我在下面拿着两支喜力当水喝。Pisces,不知道你的酒量有没有进步?Shirley还是那么傻地唱儿歌。还有Lucia,还有马,还有斐斐,还有很多很多的人,那些我的朋友,不管大家认识与否,都聚在这里。那时候的我们,是否还可以叫做年轻?而我们继续聊天,把今晚当作世界末日一样来聊。我们就这样继续挥霍着我们现在挥霍不了的光阴。那时候,一定要尽兴。诗酒要趁年华,狂欢也是。
十年后的我,一定要在失恋时在大排档喝一晚上廉价的啤酒,在KTV里唱一晚上的歌,撒一晚上的酒疯,然后把现在所有的不敢与不能都尝试个遍。但愿那时,我们现在的好朋友,还能在一起。十年后的我们,会零落何处?还会在这里么?我真的迷惘了。亲爱的,还记得我们当初说的“未来是片辽阔的美好”么?
明天是人生中最多变得不可预料。也许下一刻,我就会离开,永远的离开,只留下冰冷身体,任由爱我的人在我身边哭泣。纵然我舍不得,也不得不舍得——但我无能为力。毕竟,这里不是天使之城。我不知道十年后的我看不看的到这篇文章,还会不会记得我现在的心情。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翼翼的把今天过好。
如果我还能活60年,那么我就还拥有1892160000秒的时间。
十年后的我,印象中的十年前的自己,又是怎样一个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