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优秀作文

2022-09-13 00:01:11
关于高中优秀作文4篇

关于高中优秀作文4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中优秀作文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中优秀作文 篇1

十四年前的那天,一个寒风凛洌的日子。我的母亲——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一位慈祥的母亲,带着对儿孙不尽的牵挂,不顾儿女的声声呼唤,永远地闭上了她的眼睛。从此,我失去了一位最亲的亲人。

母亲今年八十六岁,生在旧社会,从小就跟着外婆讨米要饭,没有读过一句书,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十三岁就嫁给我父亲当童养媳,她不仅饱受生活的折磨,还遭受过日本鬼子的欺凌。母亲曾告诉我,她十九岁那年(一九四四年),母亲背着我半岁的大哥和父亲在地里干活,被几个下乡扫荡的鬼子看见了,他们对母亲穷追不舍,手里还握着长长的军刀,母亲凭借自已的机灵在熟悉的山里东躲西藏,硬是检回了两条人命,事后父母只能痛哭一场,以泄心中的仇恨。

解放后,生活有所好转,世道也太平了,但由于我家人多劳少,爷爷又年老多病,生话的艰辛不言而喻。母亲一共生了七个孩子,由于当时农村的医疗条件很差,我先后有二个哥哥和三个姐姐病死了,每一个孩子的夭折,对母亲来说都是撕心裂肺的痛,母亲经常以泪洗面、哭得死去活来。尽管如此,母亲还是不屈不挠的地跟命运抗争。擦干眼泪继续承担家庭和生活的重担。

那个时代的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非常严重,没有男孩子别人是看不起的。母亲四十岁才生下我,一心想再生个男孩的母亲,对我这个不期而至的女儿,不仅不嫌弃反而悉心照顾、疼爱有加。母亲宁可自已挨饿,也要让我和姐姐吃饱。有一天,我看见同伴吃月饼,很嘴馋,回家后告诉母亲,母亲为此走了十几里山路托亲戚买月饼,看着我们姐妹俩甜甜地吃着月饼,母亲脸上露岀了开心的微笑。

从我记事起,母亲总是起早贪黑、辛勤劳作。因为过度的劳累,五十岁不到的母亲显得十分苍老,脸上布满皱纹,一双手上长满老茧,就像别人家的老奶奶。我六岁时,唯一的姐姐远嫁他乡,父亲的脖子上又生了个“对口疮”,我也上学了,因此,欠下了几十元的医药费和三元钱的学费。那年春天,母亲每天天不亮就去摘茶,摘一斤才换回三分钱的工钱,不知母亲要赶多少个早才能还清欠款。

母亲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从未跟邻居红过脸。记得有一次,母亲为了给父亲补身子,把家中仅有的一只老母鸡炖了汤,也没有忘记要送一碗汤给隔壁的五保户奶奶。

母亲没有读过书,却经常教育我怎样做人。有一次,我从邻居家的鸡窝里捡了个蛋回来,母亲知道后,告诉我饿死都不能为盗,还亲自带着我把蛋还给了邻居。

父亲患病期间心情不好,经常对母亲发脾气,我看不顺眼就想为母亲打抱不平,母亲对我说:你父亲是个勤快人,现在身休不好,不能下地干活,他心里难过,我们多让着他。

初中毕业时,我不忍心最让年迈的母亲挣钱供我上学,不顾母亲的极力反对,丢下书包背起锄头和母亲一起去种田;为了照顾两位老人,我放弃了进城的机会,选择在家招上门女婿。

我结婚时,母亲已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她因为多年的劳累患上了严重的心脏病。为了让我安心挣钱养家,她把带小孩、做家务的活全包了,我的两个孩子都是她一手带大的,她像疼我一样疼着孙子、孙女。女儿刚学会写字,就在墙上写下了:“我爱奶奶,奶奶爱我”八个大字。母亲的一生都在劳动,没有休息过一天,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二零零一年冬天,前夫因有外遇天天跟我吵架,有时甚至拳脚相加,为了摆脱痛苦的婚姻,也为了给老人、孩子一个安宁的环境,我含泪借了五万元钱给他作为补偿,与他协议离婚,并且全部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当时,我上有八十五岁的'老父亲,下有十三岁的儿子和十一岁的女儿,还有八万多元的债务。是母亲的品格激励着我,让我闯过了最艰难的岁月。如今,父亲早已过世、债务早己还清,两个孩子也大学毕业了,生活也慢慢好起来了。

没有母亲的呵护,就没有我幸福、快乐的童年;没有母亲的勤劳,就没有今天拥有的一切。母亲,如果你还健在,我一定要好好孝敬您老人家;母亲,如果还有来生,我还要做您的女儿。

母亲离开我们十四年了,但她从未离开过我,母亲的音容笑貌,时常岀现在我的脑海里、闯进我的梦里。十四年过去了,母亲的坚强一直影响着我,让我有信心和勇气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十四年过去了,每年母亲去世的那一天,我都要到母亲坟前看看,诉说着女儿对母亲的思念。

“树欲静而风不止,儿欲养而亲不待”,面对一堆黄土,我只能把对母亲深深的思念,变成一串串晶莹的泪珠洒在母亲的坟头……

高中优秀作文 篇2

春雪留不住,才一夜一昼,纯白已经销声匿迹,雪就成了映在水中的剪影。

在北方常有人问我西南边陲是否曾有雪迹,家里四季煊然如春,雪依旧是有过的。往旧年去,与雪有关的记忆倒都还清晰。

刚上学前班的冬天就来了一夜封山的大雪,早晨起来家人不让再去上学,我硬要背着书包去学校,听老师说下雪不上课才又返回了家里。 回到家很兴奋,我穿着夏天的雨鞋悄悄溜到门外的石榴园里踩雪,那是第一次看见雪,满心好奇。

雪堆了好几日,那时候我们一家人就住在潮湿阴冷的一个偏房里,围着火盆取暖度过漫长寒冷的日子。听人说菜叶上的雪最干净,用来泡酸菜最好,妈妈盛了很多在坛子里。也是那会儿,妈妈用最原始的办法给我穿了耳洞,取雪作天然麻醉剂,将针放入滚水去污除菌,趁耳朵没有知觉扎上两针,涂上几滴酒消毒即可。冬季伤口愈合慢少发炎,妈妈请工匠用旧时的银钱给打了银耳环一对,说是戴上耳洞就不会再愈合。那耳环极细小,纯银本身又很软,没戴几日便在母亲给我清洗时不小心弄坏了,但确实有效,即便长期不着耳饰耳洞也不曾消失,后又常取田间最易得的草茎作修饰。

等到六年级刚盖好新房就来了第二场雪,睡在还是红泥墙的厢房上,早上从墙洞看出去白花花一片一下子惊醒。吃完饭欢天喜地去上学,一路跟人打雪仗,说不出有多开心,放学又在朋友家房顶堆雪人。

往后,气候变暖,雪越来越难停顿。初三一场小雪,上着晚自习偷跑出去玩,只是雪势太小,还没等第二天的太阳升起就已瓦解,那一年表姐自杀。再到高三,雪风从城北的高山往下吹,有的只是空空的凛冽,也是那时外婆去世,我跟朋友决裂。那时大现说要去哈尔滨看最纯粹的大雪。

之后去了北方,倒也不能常常看雪。刚去第一年看到湖里结冰都兴奋得满天飞,从没见过那么厚的一层冰,只有儿时冬日进山偶遇的薄冰,一碰就碎,我就一个人躲在桥底砸冰,清脆的破裂声引得路人诧异不绝,那时大约真的是比中午还天真。除了一句听错的歌词,那一年的雪并未留下什么记忆。

只有第二年来了一场特别大的雪。是玛雅末日的前一天,睡到黑天我妈打电话说天气预报泰安要下雪,跑到窗边看还真是。心血来潮穿着眼睛的大衣带着大现送的太阳伞跑了出去,一路走一路打电话让大伙儿听雪,还说要装满一瓶带回去。那雪堆了好久,去济南找翠翠的时候一个月前的都还没化,那时候才知道积雪并没有想象中的美。

因为跟翠翠不是一趟车,我先从济南回去跟小憨一块儿坐上车去了西安,半夜途经郑州车窗外飘起了鹅毛大雪,第二早跟小憨下了火车冒雪沿城墙漫步长街。那天特别冷,接了翠翠后我们三个人挤在廉价的旅馆睡过半日便匆匆离去。

只有今年,还没见到半点雪意家里倒先传来雪迅,归家时山间白色的寒冷还没退去。后来先后又落了三场雪,本已是春季,前两日还穿着单衣走在阳光里,瞬间竟变幻出雪花与柳絮齐飞,与春花共舞的奇迹,只是气温一再攀升,雪去了也真是了无痕迹。风霜雨雪本来都是天上对人间的馈赠,这时节落雪扰了庄稼收成,倒也是无可奈何听天由命的事了。

假期太短,转眼又是忙碌的开始。小憨在成都发来短信说让我走的时候带上伞和厚衣服,大现去见男友了,鲜终于快要回家,霞猫又去了台州,眼睛失恋了,回声丹也不平静,阿枝依旧过得不开心,6861去了上海,Mi姐不想继续呆在东营,红橙黄绿青邀我去绵阳,翠翠不久便要去新加坡支教实习,大慢跟我约好开学一起唱K,我的失眠仍在继续…

而那些匆匆降临又消融了的雪呢,无意间就成了时光的年轮。从天真无邪的稚童一路走来,十年踪迹十年心,从哭着嫉妒,到笑着羡慕,时间就这样爬过你我的皮肤。

高中优秀作文 篇3

帕斯卡尔的名言:“人是一根脆弱的芦苇,但是能思想的芦苇。”

——题记

梦境中的那片广袤处,总有那独守江畔一方瘠土的自由的精灵。她们那瘦瘦的筋骨却把生命的火苗一缕缕地挑起,密密的芦花像一片灿烂的微笑,将野地的清苦和宁静浓缩成亘古的沉默。芊芊芦苇,根深扎泥土,却不会因狂风暴雨的洗礼而睡在泥土之中……

那些天,风,夹杂着令人窒息的N2,迎面吹来。天空本是那样绚丽而多彩的,可我为何却用紧锁的眉头以对呢?夕阳依旧刚刚爬过树梢,周围还有一层淡淡的光晕,像笼了一层轻纱般,朦胧,缥缈,虚无。虚无,为什么会想到这个词?为什么思绪是那样浮动不定?芦苇的来去不定,鼓作得我太不稳定了,我爱它,然而我也恨它。我自恨不能与它鱼水和谐,为什么鱼儿可以用一种表情来面对这世界,而我却不能!

湖畔,有一株被霜包裹得似经历过所有的沧桑的芦苇。

其他芦花那般轻盈地飞到了天边,而它却在那不可能见到底的池塘里欣赏自己的水泡。咕噜,……和大海盐度近相等的水滴流了出来,咕噜……流完可能会好受些,它自我安慰。

地铁站口,我莫名地哭过,难道只因为丢在铁里的一把雨伞?有谁会陪我哭泣?

沉默……

有谁会为我撑伞?死寂……

啊!那朵芦花。

早晨6:15分,我喂好我的猫,走出家门,沿着那条甬路。空中弥漫着小雨,我走进地下铁。

明知里面漆黑,为何还要走进去?我不解。难道只是因为自己那顽固的信念?——我知道下一站会有最红的苹果,最黄的金叶子!

感觉自己很像那傻傻的芦苇,它眼见了荆轲告别燕太子丹,踏上刺秦的不归路。却不知在它沉酣于这令人沉沦的夕阳美景的同时,别人早已飞入了更肥沃的土地,正在茁壮成长。此时,它似乎就是那井底之蛙。它不再进取,夕阳的幻影磨掉了它想飞的翅膀。

而我呢?或许,我的想法是正确的。但却离不了那副拐杖,是吗?

惊涛骇浪袭来,人类无力抵抗,只能任凭大自然的折磨。一条小鱼随波而来,它用疑惑的眼神频频追问:

为什么万能的人类,竟会如此不堪一击?

其他芦苇们来了又走了,他们围着那池塘摇曳一阵,在窃窃私语。“我曾是那片夕阳下的芦苇湖中最美的,是被大自然所公认的,为何在今天的夕阳下,我却如此黯淡无光呢?”它始终不解。芦苇还是芦苇,还是拥有理想的芦花,却有丝多愁善感。但它始终紧紧抱住这团存有昨天余温的失重的围巾,希望听到一些断裂的声音。

风,送来了梦的气息,蒲公英飞来了,它们是那样渺小:芦苇不屑一顾。而自然证明它们的生命是最强的。芦苇惭愧地低下了头,埋入水中,想让自己清醒清醒。为何要被迷雾蒙了眼睛?而困难来临时,总喜欢戴上放大镜去看呢?芦苇的眼睛湿湿的。

“我害怕”

“怕什么?你有著同样的土地,享受着同样的夕阳,月光。有着更强的生命力。甚至比任何人都多的经历,何必忧心忡忡呢?”我用尽全身力气含着泪冲着它吼。

原来,人生是如此艰辛,却又如此简单,而人是孱弱的,就像一根芦苇,但人又是坚强的,从柔弱中焕发出穷的韧性,那种连自己都有可能意识不到的坚韧,陪伴着我们一路向前。

笑一笑吧芦苇,该随风摇曳时,伸展你的双臂展示你的丰姿。静静的月光下,给自己一身素裹吧!那样的你,才是最美的。

遥远的那边,传来这天簌之声。芦苇想要自己制造日出,不再傻傻的,痴痴的,等。

高中优秀作文 篇4

于七色中,我喜欢的有“青”、“蓝”二色,但若二者只可取一,我选择“青色”,“红色”似乎太浓,给人以眩目之感,容易让人陷入迷茫,虽象征着富贵,却让富贵的俗气导致了它们的俗化,同时渗入的过多人气也使其本色尽失;“黄色与橙色”于淡不够彻底,于浓不够饱满,缺乏个性,见之易使人心生邪意,亦往往使人心志迷失,不可不谓淫邪之色;“绿色”随处可见又似乎无处可察,承载着生命的活力,延续着青春的梦想,常常被人们所津津乐道,只是比之“蓝色”不够灵气,比之“青色”不够深蕴。“蓝色”无疑是我喜欢的,他淡而不雅,轻而不糜,盈灵而不羁,自由而不散,装饰了天空,点缀了大地,让自然增加了纯净之气,使人类平添了和平之象。人们常常把“蓝色”作为自己的最爱,也把它毫无保留的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去。电脑屏幕大都是深蓝色的,因为它使人舒适,房间经常被装饰成浅蓝色,因为它使人安逸,灯光被设置成各种蓝色,因为它体现了品位……,人们喜欢蓝色,然而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我想:倘若从美学的角度来考虑,蓝色它应为中和之色,它既没有大红大紫的夺目之能,也没有淡雅素丽的平奇之处,它抛却了两极,选择了中端,恰恰符合了老子的“无为”之道;倘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蓝色可让人心平气和,使血液流通平畅,在蓝色面前,急噪的人会多一分镇静,少一点轻狂,生气的人会减一分怒气,多一点理解;从社会自然方面看,蓝色虽为人所广泛承认、利用,但却没有象红色紫色那样失却本性,它保持着清高,不因人的参与而变节,也不因人的阿奉而迷惘。

可惜的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蓝色虽为我所推崇备至,但相比而言,我却更喜欢“青色”。其一:青色具备了蓝色所具有的所有优势。其二:古人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恰合我意。众所周知,青色是蓝色的深化,当人们凝望青色之时,于悠然神色之中可以自然而然的感觉到蓝色的存在,它就在青色里面,但只可神会,不可意为。青色,孕育于蓝,却超越了蓝色,出了具备以上蓝色的每一个优点外,有一点更胜蓝色,那就是青色更贴切自然,联系自然,蓝色虽符合自然之色,却先天性的少了与自然吻合的痕迹,而青色却没有此类不足,他可以很自然的被我们所发现,春天,当我们走在田野河畔时,映入眼帘的是青青的河边草,青青的麦牙儿,青青的“田鸡”在叫,青青的虫子在飞,当我们走进高山,步入大河怀抱时,我们看见的是苍茫中高峻的青山,倒影下青青的水潭。我想:青色从蓝色中来,应该是自然中的蓝色脱离清高,重新走向自然的结果,本为只为装饰天空的蓝色融入自然后边成了青色。青之过为绿,所以绿不如青;蓝之极为青,所以青胜于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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