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高中的作文汇编六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中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中的作文 篇1
她像一阵微风,带点清新,却划破了那年夏天宁静的天空,她薰衣草般的微笑更是俘虏了众多人的心。就这样,那年夏天一群人在别人眼里就这么“疯”了。
——题记
我从来没有见过能够把音乐和舞蹈表现的那么淋漓尽致的女孩,不跟风、不矫柔造作,用她的激情点燃我们的热情。音乐起来,她就是主宰。
因为她,我们不止一次去献血;因为她,我们不止一次帮助白血病患儿;因为她,我们不止一次做慈善事业;也是因为她,我们不止一次被感动。可是,这两年来我们看到了什么?是铺天盖地的漫骂,是别人的冷潮热讽、不理解和白眼。我们心痛、无奈,而她却用她的方式来安慰我们。年轻的肩膀担负了太多,她抑制自己不在我们面前流泪,只因为害怕我们担心和心疼。
曾经,有人怀疑她的唱功,可这两年来我们见证了她的进步;曾经,有人怀疑她红不过两年,可这两年她所到之处必定会掀起一波狂潮;曾经,有人怀疑我们玉米只是过眼云烟,可是这两年我们对她的爱和热情依旧没有褪色。
犹记得8月11日青岛的那个夜晚。雨,肆无忌惮地下着,亲吻着她的肌肤,亲吻着我们的脸旁。她没有打伞,一首接一首地唱着。雨毫不留情地淋湿了她,但却不能淋湿我们的心。每一个音符都直击我们的心底,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让我们义无返顾的弃伞而呼?这是怎样的一个女子,一句“回家吃片感冒药”让冰冷的雨水瞬间充满温度?这一场没有预约的雨让爱她的人更爱她……
喜欢她那一抹清新的笑脸,喜欢她那两颗俏皮的小虎牙,喜欢她那清澈见底的眼睛,似乎可以洞穿人的心灵,喜欢她那被赞扬时的羞涩,喜欢她那纯真如山涧一汪清泉,喜欢她那穿透心灵的声音。我们有太多是角度来看这个世界,却往往忽略了身边美好的事物。她就是天使,至少在上帝的角度看!
这个时代已经开始拒绝经典,当我垂垂老矣的时候,我相信我依然记得20xx年那个夏天,一个叫李宇春的女孩曾在我心中种下一大片薰衣草!至于那些流言蜚语,我们不再理会,就像那个女孩一样,守住那份宽广沉静的虔诚,纷扰自会烟消云散。
喜欢她孩子气的撅着嘴,喜欢她淡然的一笑,喜欢她思考问题挠头发的样子,喜欢她对音乐的执著,喜欢她对玉米无私的爱。
2年,白驹过隙,却不能减灭我们对她的爱。
2年,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却改变不了女孩对梦想的追逐。
2年,有太多的挫折和艰辛,却不曾让我们放弃。
我们还要陪那个女孩走过两个两年,三个两年……很多个两年。
岁月无惊,良辰美景,只愿那女孩好!
高中的作文 篇2
今天,我读了《走自己的路》这篇文章,对墨守成规有了新的理解。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毛毛虫实验”和肯·莱文走出沙漠的故事。法国科学家法伯把若干个有“跟随者”习性的毛毛虫放在一个花盆的边缘上,首尾相接,围成一个圆,并在离花盆几寸远的地上撒上一些事物。结果,这些毛毛虫因为跟随别人绕圈走,终于死了。肯·莱文的故事也很有意义。比塞尔是撒哈拉沙漠中的一个小村庄,村里的人曾多次尝试着走出沙漠,却都没有成功。原来,这里的人都走别人走过的路线走,并且没有确定一个准确的目标,所以走不出。
读了这两则故事,我感触很深。
爱迪生被世界公认为发明大王,他一生发明了二千多样东西。如电灯。爱迪生发明电灯的时候,已经有了煤油灯、蜡烛等照明工具,如果爱迪生认为,本来就该用煤油灯或者蜡烛等工具照明,而不想制造更加方便的照明工具,那到现在,也不会有电灯。也正是因为,爱迪生他不墨守成规,想制造出更加方便的照明工具,所以他才会尽一切努力,制造电灯。
墨守成规有利也有弊。有时候,你进行创新,反而会误了大事。
记得我们的语文老师说过:“现在你们还是小学生,作文自己写是写不好的,所以,你们要多看作文选,多背作文。”在习作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都按照老师所说的去做,背作文书上的,只有我不同,进行了创新,得了优。但考试的时候,我还是会墨守成规,否则,我大胆创新,反而会让改卷老师觉得不好。
结合文章和这件事,我对墨守成规有了更深的理解——墨守成规,固然不容易出错,但是若与众不同,就会有更惊人的发明与发现。
高中的作文 篇3
在世人们的眼中,狼——一个恐怖的名字,在人们心中,能够形容它的只有凶残,可是,又有哪一个人知道狼真正的聪明呢?又有哪一个人了解狼真正的特征呢?
狼——狂野、桀骜,它们是一群天地间自由的精灵。
狼——存活、灭绝,它们的核心是凝聚之力的强大。
狼——行走在黑暗的边缘,却永不会堕落。
卧薪尝胆的狼。聪明甚至过人的狼,在遇到比自己强大的敌人后。绝不会因为那可悲的尊严而与敌人正面冲突,它可以仍辱负重的向敌人乞求、示弱,再等到敌人精神放松的一瞬间,给予它致命的一击,因为狼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众狼一心的团结。狼群之所以能在这个残酷的丛林中有一席立足之地,这其中最主要的便是狼群之间的团结。它们的团结如铁盾一般的坚牢,它们以团队为中心,绝不会以自我为中心,因为“滴水融入大海”,一滴水奈何不了什么,可那一片广阔的大海载着的却是大风大雨的打击却屹立永生。这样的狼群是完美的,而某些自认为很团结的动物却在它们的生活环境内大打出手,叽言嘲讽自己的同类。
表里如一的狼。狼生活在黑夜中,它的毛发、它的夜眸、它的利爪,它的尖牙,无不显示它食肉的天性,其实狼也想成为善良的动物,但它深知自己肚子里消化的只能是肉,所以狼可以做的就是为了生存而干干净净的消灭掉自己的猎物,其实它们并不虚伪,可是某些以为很善良的动物却大摇大摆的在高级餐厅做着某些貌似不太“善良”的事。
狼亦钟情--情永存。狼它有凶恶的一面,但也有温柔暖心的一面。在母狼怀孕后,公狼会一直保护母狼,为它觅食,寸步不离的守候,直到小狼诞生后有了独立生存的能力,公狼与母狼才会比翼双飞的离去。却不像某些看似“情深不可催”自翊为“唯一有感情”的动物,在妻子怀孕后,本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思想与朋友花天酒地。因此,狼很不服别人称它们为“薄情寡义”、“狼心狗肺”,因为这不公平!
狼,天地之间自由的精灵,不会为了食物而向狗一样摇尾乞怜,现在,你了解它了吗?
狼——傲然不可颠覆的一个如神话般的存在!
高中的作文 篇4
在大海与蓝天最接近的地方,有一片金灿灿的沙滩,上面铺满了黄金与钻石,但这片沙滩,却不为人知。
在距离今天几百年之前,一直在海上迷了路的船队来到这里,看到了满地的钻石黄金。但他们并没有拿走他们,而是用它们造了一栋房子,用自己来储藏自己。
这栋房子建成之后,全身都散发着光芒。因为有它的存在,这片沙滩周围一大片的海域都不再有夜晚,整天阳光灿烂。而这并不是它最神奇的地方,最奇特的是它的钥匙。
这座船上有一个巫师,是在危险时刻为船员们占卜的,她在这座房子的钥匙上施了一种魔法:这把钥匙没插进门的时候,房子表面的钻石怎么也弄不下来,但这把钥匙一旦插进了门,房子表面的黄金钻石就如同铁门上的铁锈一样,用手轻轻一碰,就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这栋房子建成之后,有多少人拼了命地想要得到它的钥匙,又有多少的人拼了命地保护这把钥匙。最后,这把钥匙消失在人们为它你争我夺的战争里。
这场战争因它而起,也因它而灭。
现代。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清清一边唱着歌,一边走着。她有点得意,因为这条路连接着她的家和学校,缩短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清清也是偶然发现这条路的,只是不知为什么,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其他人走过这条路。 也许这条路有点偏僻吧。
走着走着,清清的脚步越来越慢,她有些害怕了,只是因为那草丛里的光, 怎么会有光呢?清清小心翼翼地走了过去,她轻轻拨开草丛,那光,竟然是一把钥匙。
清清轻轻拾起这把钥匙,这把钥匙的表面竟然镶着钻石,看这材质居然是黄金做的!想到这里,清清笑了,谁会为了一把钥匙那么大费周章呢,不过挺好看的,拿去学校给老师吧 。
不过,清清的记性很差,一到学校就差不多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班队课,老师让大家看书,最后气氛看的太活跃了,老师就让大家静一静,可静不下来,所以,老师就打算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伴随着安静下来的声音,老师的故事缓缓拉开了帷幕:“我的曾祖父是一位水手,有一次,他们的船在海上迷失。当时在海上迷失只能自生自灭,当他们濒临死亡边缘的时候,一次海啸把他们的船搁浅在了一个不知名的小岛上,那里有许多不知名的植物,虽然有许多植物没见过,但还是认出了几种可以吃的,活了下来。他们发现,在小岛的.另一边,有一片全是黄金与钻石的沙滩……”接下来发生的,就是开头的一幕。几乎是所有的同学都沉醉在这个故事里,只有清清,她一直想着书包里的那把钥匙,不会那么巧吧。可是事情就是那么巧,她捡到的,就是那把钥匙。
清清吓呆了,下课的时候,她一个人走出了教室,来到学校最南边,那儿有一片树林。清清斜靠在一棵树上,“我该怎么办?”她喃喃自语。
终于挨到放学了,清清按照以往的线路向西北方向走去。但当她来到曾经通向树林的入口时才发现,树林不见了!这到底怎么回事?清清对这一连串奇怪的问题一时没反应过来,她失魂落魄地往家里走去。
推开家门,清清看见妈妈呆呆的坐在沙发上。“妈妈,你怎么了?”妈妈听见清清的声音,猛然抬头,“清清,你回来了啊……”妈妈的话似乎意犹未尽。清清想自己去楼上吹吹风,清醒一下头脑,却被妈妈叫住了:“清清,刚刚我和你爸爸去过医院了。”医院?这是什么意思,爸爸妈妈都好好的,为什么要去医院。妈妈继续说了下去:“你爸爸,生了病,很严重,所以我打算卖掉房子,但也还是差一部分。你爸爸说,实在不行就别治了,他还能撑一……”“什么叫别治了,怎么会这样呢!”妈妈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清清打断了。清清冲上楼去,而那一霎那,妈妈一下子泪流满面。
等清清冷静下来以后,她想到了那把钥匙。如果能得到那些珠宝的话,爸爸的病就有救了。
在准备好了所有东西之后,清清留下一封信,独自离开了家,踏上了同行的船只。
在前往那座岛的路上,清清无数次梦到爸爸妈妈,他们现在是不是在寻找自己。清清常常一会儿后悔,一会又不后悔,因为她想到了爸爸,她知道爸爸需要这些钱,自己这么做是值得的。
这些念头一直伴随她在海上度过了三个月,眼看临近小岛了,清清激动地睡不着觉,就到甲板上吹吹海风。这时,她发现船长的房间的灯还亮着,她想去谢谢船长,感谢这几个月来的照顾。
当她走近船长房间的时候,她停住了脚步,因为房间里有两个人,还在谈话。清清想走开,但里面隐隐约约传出的话语实在太吸引她了。清清轻轻侧身,朝房门靠了靠,但当她听到里面的对话后,绝望了。原来,一个船员从清清的断断续续的梦话里得知那把钥匙的事,并告诉了船长,他们打算在清清下船之后,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等清清把钥匙插进门以后,再跑出来把财宝洗劫一空,然后把清清留在岛上。
清清听了这些对话之后,十分害怕。绝对不能让财宝落到他们手里,可自己已经回不去了,怎么办?
经过一次次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清清握着那把钥匙,纵身跳下了海。
再见,爸爸,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好好治病,不要再抽烟,不要再喝酒,要多陪陪妈妈,多关心她。
再见,妈妈,在没有我的日子里,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哭。别再加班到深夜,别再逼着自己拼命做事,也不要和爸爸吵架了。
清清的身体渐渐沉入海底,而他手中的钥匙也不见了踪影。
或许,这样,才是最好的结局。
高中的作文 篇5
比赛日期定在两个星期后,也就是说他们两个都有两星期的训练时间。第一天,下着蒙蒙细雨,小熊心想:今天下雨,还是明天再练吧。于是又回到了温暖的被窝里去了。在小狗那边,小狗想:这是上帝给我的考验!我一定要经受住考验。便毫不犹豫地去练习了。第二天,太阳出来了,天气很热。小熊想:今天太热了,还是明天再练吧!在小狗那边,小狗想:今天有点热,如果练习,可以锻炼我的毅力。于是毫不犹豫地又去练习了。一连几天,小熊都以各种借口推辞训练,时间都过去一大半了,它才开始有点着急了:“如果我还不快点练,小狗肯定会赢我的,练基础太浪费时间了,反正都是跑,还不是看谁跑得快!我就练练短跑、练练冲刺、练练速度吧!”其实,做任何事情基础对于成功都是最重要的,小狗都把基础练了7天。可小熊呢?别提它了,这个懒家伙!就练了几天冲刺,便认为自己是必胜无疑了。直到比赛前一天,它都只练速度不练耐力。比赛开始了,绝大多数人都把胜利的宝押在小熊这边,因为它十分擅长跑步,而且听人说,它比小狗学的要多几个单元呢。只见猫头鹰裁判一声令下,一千米的长跑比赛开始了。小熊一个猛冲,把小狗甩开了!接下来又一个劲儿的跑,遥遥领先!现在是所有人都把胜利的宝押在小熊这边。它又是一个猛冲,已经领先半圈了!大家都为它鼓掌欢呼。可到第三圈的时候,小熊感到体力不支,渐渐地慢了下来,而这时小狗也追了上来,小熊想加速,可心有余而力不足。眼睁睁看着小狗以始终如一的速度胜过了自己却无能为力,小熊忍不住沮丧地趴在地上哭了起来。当然这个结果也是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
高中的作文 篇6
当收音机里播出《光辉岁月》时,当我的目光再次聚焦于那篇感动世界的《我有一个梦想》时,我晒太阳时懒洋洋的心境突然被触动了一下。看着这篇演说词,我的思绪飘到了近半个世纪前的那个度……遥想着那个感动黑人、黄人和白人的故事,我仿佛看到了一个灵魂在升腾……
马丁·路德·金出生在美国较安宁的北部,尽管在那里黑人也不可能有同白人一样的权利,但他生活得似乎还不错,他还可以上大学,甚至能找一份像样的工作。本来他完全可以生活得很惬意,但为了黑人明天的希望,他毅然离家去了南方……
这时,我喝了一口茶。茶刚泡好,没什么味道,但我仿佛已感受到了那液体里的浑厚的力量。一切才刚刚开始,但我已看到了一个灵魂在慢慢升腾。放下茶杯,我继续思索着……
在南方的日子既痛苦又充实。他做了牧师,然而他的使命不仅是“将世人引向天堂”,他还要拯救黑人,拯救这个国度。为了给黑人争取平等权利,他奋斗着,努力着,终于在那场轰动全美的“公交车事件”中成了黑人的领袖。接下来的斗争更加艰苦,他一次次被捕,又一次次地抗争……
深吸一口气,呷了一口茶,茶已泡开,有点苦,可茶气已浸润到我的心灵。我的脑海里再次浮现出那个灵魂,但更圣洁,更伟大……
1963年8月28日,是黑人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日子,他们在马丁·路德·金的领导下向华盛顿“自由进军”。在庄严的林肯纪念堂前,他发表了著名的演说——《我有一个梦想》,他们胜利了,黑人的春天即将到来……茶似乎越来越浓,颜色也越来越深……我终于有些欣喜起来,为那些可敬的人们。
可是当我吸了一口茶气,颤抖着把茶杯放回时,落空了,只听“砰”的一声,茶杯碎了。下意识地看着那一页的末端,马丁·路德·金被刺!我惊住了,以为这是故事的结局,但当我准备收拾碎片时,一阵风吹过,下一页——黑人胜利了!
杯碎,人亡,但风吹过,满屋茶香。马丁·路德·金之死,给人们留下了无限遗憾,可他的灵魂常在,精神永存,他已达到了人生的最高境界——为黑人而生,又为黑人而死。他是黑人民权运动的领袖,更是人类精神的领袖……
“I have adream……”我双眼噙满泪水,喃喃地念着,我的心也随着那一缕茶香去朝觐这位人类精神的领袖,让自己人生的境界提升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