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而且我家也养了一只小狗——仔仔。
其实它是一只还没满月的流浪狗,就在它妈妈迫不得已丢弃它时被吃香芋月饼的我看到了。它身上有些病菌,但我不得不救死扶伤,我把它抱进了大厅,放在了沙发上,然后去洗了个手,看它那有气无力和伤心的样子,我就给它吃了点月饼,并且收留了它。
仔仔有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四只灵活无比的小短腿,一对灵敏的耳朵,还有一个像牛皮一样霸气的小鼻子,加上一个小巧玲珑的嘴巴,还有,你可别忘记它那一摇一摆的“指挥棒”,也就是它小而粗的尾巴。
仔仔最不好的习惯就是挑食。它每次都只吃狗粮,从不吃一口饭,所以长得瘦瘦的。有一天,我感觉狗长得太瘦不好,所以我就给仔仔吃了一点饭,可是它总是从嘴里吐出来。我怒了,一口一口地死死往它嘴里塞,它一次一次地吐,终于忍不住了,它的爪子把我的手抓了一下,但我忍住并没有哭。
一个线团、一片树叶都是它的好玩具,可它已经慢慢长大。长到三岁的小狗,这时,它完全开辟了新的游戏场所,它到处撒了欢似的跑,不再是一个小狗狗了。
就算它越长越大,越来越凶,对我还是一样亲热。虽然仔仔是一只肮脏的流浪狗,但它在我心中永远是一只纯洁可爱的狗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