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又多了一个新成员——小狗飞飞,我想,总得写点儿什么吧,不写冷落了它似的。
它来自“启路”,我在数十只小狗中,独独选了它。它是个飞行员,是我十个备选职业中最喜欢的一个——穿上酷毙了的飞行服,开着酷毙了的飞机,在酷毙了的蓝天上翱翔,这真是一个酷毙了的事情!
其实,飞飞完全能出现在玩具店里,做个可爱极了的狗娃娃,但是,它特立独行,想当飞行员,有什么法子呢?
它原名“天天”,我觉得这名字太俗了,而且,跟我们班三个男生撞了名,所以,也没有征得它的同意,给它改名为“飞飞”。飞飞穿着粉粉的飞行服,戴着粉蓝相间的眼镜,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像有眼泪要溢出来似的,像一个小妹妹,拉着你眼泪汪汪的,但眼泪总是掉不下来,真是惹人喜欢。眼镜旁的两只毛耳朵,让人控制不住想摸一下。最主要的是,它小巧玲珑,还不及我一个手掌大,这正符合了我的择物标准。
飞飞不仅眼睛传神,尾巴更是。它的尾巴像百合一样宽,像柳叶一样柔,跟它的耳朵一样毛茸茸的,不仅优雅,还很可爱。不愧是我的狗。
自从飞飞来到我家,我走到哪儿都会带上它。它陪我去上学,陪我去吃饭,陪我去睡觉……
“飞飞,你冷吗?”我摸着飞飞,“穿得真少。”
“汪汪,汪汪汪!”我学了五声狗叫,就当是我替飞飞回答了。
我自问自答,越来越感到有趣;“也对哦,你有毛,不怕。”
“汪——”
“饿啦?!”我把手缩回来,找着“狗粮”。当然,我找到了它也不会吃,所以就干脆不给它吃了。但是,就算我没有给它吃,它也会保持微笑。荣辱不惊,我真喜欢它。
我想我还是不要气它了,气多伤身,我还想让它多陪我一些日子呢。于是,我捧着它,走向了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