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动物,从小便很喜欢,无论哪种动物,也无论家养的或流浪的。
记忆中很小的时候,便养了一缸小金鱼,金光闪闪的鱼鳞、薄如蝉翼的鱼尾、圆鼓鼓的从不闭目的鱼眼,小金鱼身上的每一个部位、它们的每一次呼吸都令我十分着迷,最喜欢凑近鱼缸,甚至想要将脸贴上去,感受金鱼吐泡泡的声音,当时觉得金鱼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动物了,对它们,不仅是喜欢,更是爱。
也爱已丢失且再也未见过的小狗——土豆,爱它的模样、爱它的神情、也爱它的动作,每当我一进家门,便看见土豆粗拙、笨重地跑着小步,一脸欣喜的朝我奔来,然后前爪抓我腿上直立站着,圆圆的带有期待的眼神望着我,似在讨好的等着给我撒娇换我温柔一抱呢。当然,我确实很喜欢抱着它,它也爱在我的怀里入睡,这一切显得特别自然、和谐。
土豆浑身棕黄的毛,毛发油亮顺滑,配在它圆鼓鼓的身体上,好似一个可爱的毛球,唯有眉宇间有一道罕见的白,从额头向两眼之间窜下。老一辈的爷爷奶奶总说:“这一道白即天煞,此狗不可留,万万不可留”。可这样的话我从未听进去,只认为这是老人迷信的说法,仍然爱它。平日里,它那双大眼睛总是圆溜溜的转着,向四处张望,好似一直在寻觅什么新鲜有趣的事物。从未生过病的它鼻尖总是湿乎乎,看上去软绵绵的,满身的绒毛都是蓬松的,摸上去舒服极了,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帮它细细沐浴后,在它香喷喷的绒毛上用脸蹭来蹭去,接着长呼一口气,说一句:“真香!”
那一次将它带回老家,它凭借自己的美艳博得了周围小伙伴的关注,土豆因为自己是个小美女,所以很害羞,便会在人多时悄悄藏在院子角落的一个小箱子里,悄悄地、安静地,从不出来。
后来,由于我和家人都太忙了,无暇好好照顾土豆,便只好将它送回老家,暂且寄养,离开的前两天,姥姥还打电话说土豆在家里很不老实,怕是想我了吧,之后它便离开姥姥家,再也没有回去,怕是去找我了吧,听后我偷偷的哭了很多天,但土豆一直没能找回来。
所以这里所说的动物,并不仅仅指“行动的物体”,更指的是如我们人类一般有思想感情的物体,这件事过去了许久,我将土豆深深埋藏在心底,不再提起……